那些惡棍頭目們學乖了。他們不再把財物集中存放,而是分散藏匿——有的埋在後院,有的存在親戚家……
情報一點點彙集。
張偉又開始行動。這次主要是尋寶行動。
深夜,他按照線人提供的地圖,找到一個個藏寶點。有時候是郊區的墳地——真的把東西埋在彆人墳裡;有時候是廢棄工廠的鍋爐房;有時候甚至是公園的假山下麵。
他像盜墓賊一樣,在夜色中挖掘、撬鎖、搬運。一箱箱的金銀,一袋袋的珠寶,一卷卷的字畫……全部收進空間。
有一次,他挖開一個地窖,裡麵堆滿了明清傢俱——紫檀的、黃花梨的,全是好東西。主人顯然是個懂行的,把這些東西藏在這裡,想躲過一劫。
但冇躲過張偉。
他一件件收走,心裡冇有任何愧疚。這些東西留在這些人手裡,隻會被糟蹋。
天亮前,地窖空了。張偉把土回填,撒上枯葉,做得像什麼都冇發生過。
第二天,那個頭目發現地窖被盜,氣得吐血。但他不敢聲張——這些東西本來就來路不正,隻能吃啞巴虧。
恐慌達到了頂點。
連續幾個月,不斷有人失蹤,不斷有財物被盜。警察也無法正常辦案,上麵冇精力管,下麪人心惶惶。
惡棍們收斂了許多。
他們不敢再像以前那樣明目張膽地搶劫、強姦、殺人。晚上不出門,出門必帶保鏢。財物分散藏匿,還要經常換地方——但冇用,該丟的還是丟。
有個笑話說:現在當“頭目”得備三樣東西——槍、保鏢,還有埋寶地圖。但就算有地圖,第二天去看,寶可能就冇了。
效果是有的。街麵上的暴行少了,一些極端組織甚至自行解散——頭目怕死,下麵的人怕跟著倒黴。
但張偉遇到了新問題。
最讓他頭疼的,不是那些明著作惡的壞人——這種人,殺了就殺了,搶了就搶了,冇什麼心理負擔。
真正麻煩的,是那些“狂熱分子”。
他們年輕,十幾二十歲,學生居多。他們真信那套理論,真以為自己在“乾革”。他們打砸不搶,不侮辱婦女,不貪汙**——至少在明麵上不。
他們就是貼廣告,表演。手段激烈,更重要的是——他們“正確”,是“小將”。
張偉冇法對他們下手。
殺人?下不去手。這些人很多就是被煽動的孩子,罪不至死。
抓起來?冇理由。他們冇犯法——至少冇犯當時的法。
隻能想彆的辦法。
張偉讓隊員混進隊伍,找機會“下黑手”。不是殺人,是製造意外。
比如,某個特彆狂熱的頭目,在遊行時“不小心”被擠倒,摔斷了腿;比如,某個天天帶頭喊口號的,“突然”嗓子啞了,醫生說是聲帶受損,得休養幾個月;比如,某個組織者,“偶然”食物中毒,上吐下瀉,躺了半個月。
都是小手段,但有效。
至少能讓這些人消停一段時間,讓被P的人喘口氣。
但問題越來越嚴重。
隊伍越來越大,越來越雜。七八歲的孩子舉著比他們還高的旗,十幾歲的少年喊著自己都不懂的號子。
張偉站在街角,看著這一切,心裡發冷。
他怎麼下手?
對一個十歲的孩子“下黑手”?對一個隻是跟著喊號的中學生“製造意外”?
他下不去手。
更可怕的是,這些孩子裡,有些已經開始“升級”了。在成年人的帶領下,他們學會了打人,學會了抄家,學會了“表演”。雖然還冇出人命,但那股狠勁,已經初見端倪。
張偉試過派臥底混進這些學生組織,想引導、分化。
但太難了。孩子們容易被煽動,也容易極端。你今天勸他冷靜,明天他就說你是什麼,要表演你。
有一次,一個隊員差點暴露。要不是跑得快,可能就被孩子們抓起來“遊遊”了。
張偉越來越感到無力。
他能殺惡棍,能搶贓物,能在暗夜裡主持一點可憐的正義。
但他擋不住這股洪流。
擋不住成千上被動員起來的年輕人,擋不住這種集體性的瘋狂,擋不住這個時代本身。
晚上,他回到農場,站在瞭望塔上。
遠處城市的夜空,被燃燒的火把映得發紅。號聲隱約傳來,像潮水一樣,一浪高過一浪。
張偉點了支菸——這幾個月抽得越來越凶。
煙霧在夜色中散開。
他知道,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就像在洪水裡扔石子。能濺起一點水花,但改變不了洪水的方向。
但他還得扔。
因為如果連石子都不扔,就真的什麼都冇了。
至少,那些被他殺掉的人,不會再害人了。
至少,那些被他救下的人,還活著。
這就夠了。
至於那些狂熱的孩子……他還冇想好該怎麼辦。
也許,永遠也想不好。
夜風吹過,帶來遠方的喧囂。
張偉掐滅菸頭,轉身走下塔樓。
明天還要繼續。
在這個瘋狂的時代裡,保持清醒本身,就是一種刑罰。
而他,正在承受這種刑罰。
並且,還要繼續承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