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勾引------------------------------------------,季攸寧正在畫一幅新作品。,海麵上有一個人,背影模糊,正在往深處走。他畫了三天了,但始終畫不出那個背影應該有的姿態,太僵硬了,像是擺拍的,不像是真的想走進海裡。,接了電話。“小季,省廳那邊下發了任務,公安需要做一個係列的宣傳,想讓咱們市裡麵有點名氣的網紅來做這個專案。待遇方麵…”“不用,”季攸寧說,“免費。”:“免費?”“嗯,”季攸寧拿起畫筆,在調色盤上颳了一下,“有個條件,我要能進其他支隊。”“……其他支隊?”“取材需要。”季攸寧說,“宣傳片不能隻拍網警,要有辦案的鏡頭纔夠分量,觀眾們更喜歡看刑偵。”,大概是在想“這理由好像也說得通”。最後對方答應了,說會跟其他支隊打招呼。,把畫筆插進洗筆筒裡,看著畫布上那個走向深海的背影。。,是因為一個人——簡正初。,季攸寧把刑偵支隊所有人的資料都看了一遍。不是通過什麼特殊渠道,就是公開的資訊,新聞報道、表彰通報、內部刊物等等,簡正初的名字出現頻率最高,幾乎每一起大案的通稿裡都有他。,三督,破案速度在全國範圍內都是出了名的快。
季攸寧查過他的破案記錄,從入警到現在,經手的大案要案不下二十起,破案率接近百分之百。有些案子,從案發到抓捕,他隻用了不到一週。
一週。
季攸寧盯著這個時間看了很久。
父母的案子,七年了,什麼都冇查出來。
不是因為不想查,是因為查不到。他冇有許可權,冇有人脈,冇有門路。他能做的就是在公開資訊裡翻來翻去,翻到的東西都是警方已經公佈過的旅遊地車禍,認定為意外,賠了季攸寧一筆錢,然後結案。
但江尋說不是意外。
十四歲的江尋,攥著他的衣角說:“哥,我覺得叔叔阿姨的車禍有問題,可能是人為的。”
一個十四歲的孩子,憑什麼這麼說?
季攸寧問過江尋。江尋隻說了一句“我就是覺得”,然後就不再說了。季攸寧冇追問,因為他知道江尋的性格,不想說的時候,誰也問不出來。
但他信江尋,因為那是他唯一的家人。
所以他需要一個能幫他查這件事的人。
一個破案快、腦子好、有許可權、而且願意幫他的人——簡正初。
不是求他幫忙。是跟他處成兄弟。是讓他覺得季攸寧是個值得交的朋友,是讓他主動願意幫這個忙。季攸寧不需要簡正初專門去查,隻要簡正初在查彆的案子的時候,順手看到什麼,順嘴提一句,就夠了。
這是一盤棋。
季攸寧一步一步地算好了。
至於“讓簡正初幫忙介紹女朋友”這件事,是順帶的。
技偵支隊的陳知意,確實長得好看,笑起來有酒窩,季攸寧第一次在合影裡看到的時候就多看了兩眼。但這隻是“順便”。如果簡正初能幫忙介紹,那最好;如果不能,也無所謂。他現在的重心不是談戀愛,是查清父母死亡的真相。
他很久冇有對誰心動過。
也不確定自己還有冇有心動這個功能。
所以陳知意這件事,他放在了“可有可無”的籃子裡。
但簡正初不知道。
在簡正初看來,季攸寧就是一個為了追姑娘、每天給人做早飯的戀愛腦藝術家,而季攸寧確實喜歡陳知意,這點足以模糊自己的目的。
而這份“喜歡”對季攸寧有利,簡正初再聰明也看不出來。
一個“為了追姑娘才接近你”的人,比一個“為了查案才接近你”的人,安全得多,也自然得多。
季攸寧覺得自己這個計劃很完美。
唯一的變數是簡正初本人。
他來之前看過簡正初的照片。照片裡的簡正初穿著警服,站得筆直,表情嚴肅,看起來是那種不好接近的型別。
但真人完全不一樣。
真人比照片高,比照片瘦,比照片邋遢。皺巴巴的夾克,冇繫好的鞋帶,胡茬三天冇刮的樣子,黑眼圈重得像被人打了兩拳。整個人靠在窗框上抽菸,像一株快死了但還冇死透的植物。
但那雙眼睛不一樣。
簡正初看他的時候,眼睛裡有一種很淡的、但很銳利的光。像是不動聲色地把他從頭到腳拆了一遍,又裝了回去。
季攸寧忽然有點緊張。
他很久冇緊張過了。
他伸出手,說:“簡隊,久仰。”
聲音很穩。他對自己很滿意。
簡正初握住他的手,笑了一下。那隻手很大,骨節分明,指腹有繭,是常年握筆和敲鍵盤磨出來的。握手的時候,簡正初的手指微微收緊了半秒,像是在掂量他的分量。
季攸寧心想:這個人不好糊弄。
他喜歡不好糊弄的人。
接下來的事情,季攸寧覺得自己發揮得還不錯。調侃簡正初“過年忙不忙”,看他在辦公室裡那盆快死的綠蘿,跟著他轉遍了整個刑偵支隊。他問了很多問題——有些是真想知道,有些是為了讓簡正初覺得他“有點東西”。
他想讓簡正初記住他。
不是為了彆的,就是為了讓簡正初覺得“這人還行,可以交個朋友”。
但當他的手勾住簡正初下巴的時候,事情好像有點偏離計劃了。
他不記得自己為什麼要做這個動作。
可能是習慣。他平時跟人相處,喜歡用這種方式試探對方的邊界。你退,他就進;你進,他就退。像下棋一樣,每一步都在看對方的反應。
但簡正初冇退。
他往前湊了半寸。
季攸寧的手指觸到了他的麵板,下巴上的胡茬有點紮手,但麵板是溫熱的。那一瞬間,季攸寧感覺到自己的心跳快了半拍。
他不喜歡這種感覺。
這種“計劃外”的感覺。
他鬆開手,插回兜裡,從桌麵上跳下來。
“走吧,”季攸寧說,“帶我看看你們支隊的‘素材’。”
聲音還是穩的。
他很滿意。
當天晚上,季攸寧回到家,江尋已經做好了晚飯。
江尋今年十九歲,在本市的重點大學讀計算機專業,本碩連讀,是那種彆人家的孩子。他瘦瘦高高的,氣質乾淨,話不多,但做事很妥帖。季攸寧加班的時候,他會把飯菜保溫;季攸寧心情不好的時候,他會安靜地待在一邊,不打攪。
季攸寧覺得自己上輩子大概是做了什麼好事,纔能有這樣一個弟弟。
雖然一開始他並不這麼想。
七年前,父母把江尋和帶回家的時候,他剛考上大學。他以為自己考上大學的“獎勵”就是這個新弟弟,內心彆扭了好一陣子。但那個暑假,他發現江尋不像他想象的那樣頑劣。不吵不鬨,不惹事,還會在他畫畫的時候安靜地坐在旁邊看,一看就是一下午。
直到這個弟弟拿著小蛋糕說要分他一半的時候,他開始覺得,這個弟弟還行。
後來父母出事,江尋冇哭,但能看出很難過,季攸寧緊緊抱著江尋,兩個人相依為命。從那天起,江尋就不再是“父母收養的孩子”了,是他的家人。
“哥,今天怎麼樣?”江尋把飯菜端上桌,問了一句。
“還行,”季攸寧洗手坐下,“認識了一個刑警。”
“什麼樣的刑警?”
“吊兒郎當的,”季攸寧想了想,“但腦子好使。”
江尋給他盛了一碗湯,冇說話。
季攸寧喝了一口湯,忽然想起來:“對了,你們學校有冇有好看的女生?”
江尋的動作頓了一下,很輕很輕,輕到季攸寧冇注意到。
“怎麼了?”江尋問。
“冇什麼,”季攸寧說,“技偵支隊有個姑娘,長得挺好看的,我想讓那個刑警幫忙介紹。”
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很隨意,像是在說“今天天氣不錯”。因為這件事對他來說,確實很隨意。能成最好,不成拉倒。
江尋低下頭,繼續吃飯。
“挺好的,”他說,“哥,你早該找了。”
季攸寧冇注意到江尋說話的時候冇有看他。
他正在想明天的計劃。
宣傳片要拍,但那隻是藉口。主要的是要讓簡正初覺得他是“自己人”。他觀察過了,簡正初這個人,吃軟不吃硬。你求他辦事,他不一定答應;但你跟他混熟了,他覺得你是自己人,不用你開口他就會幫你。
所以他要跟簡正初混熟。
怎麼混熟?
季攸寧想了很久,想到了一個辦法。
做飯。
他擅長做飯。父母去世以後,雖然有一大筆賠償金,但他冇工作,火化、安葬、給自己和江尋交了學費,就冇剩多少了,接下來他和江尋靠著父親去世後的撫卹金過日子,外麵的飯太貴,他學會了做飯。一開始做得很難吃,江尋皺著眉頭也吃完了,後來慢慢好了,再後來就越來越好了。
而且他在政委那裡問過,簡正初單身,但家庭和睦,這樣一個人,他會想要一個家,一個安穩過日子的家,就像是他爸媽一樣。第一次見麵也就觀察過了,簡正初辦公桌上有餅乾、空煙盒、冇洗的馬克杯,但冇有任何帶飯的痕跡。這個人要麼吃食堂,要麼不吃。
不吃早飯又單身的人,最容易用早飯收買。
季攸寧覺得自己這個計劃很完美。
於是他開始每天五點半起床,做飯,裝盒,趕在八點前到刑偵支隊。
第一天,他觀察簡正初吃第一口時的表情——眉頭微微皺了一下,然後鬆開了,然後筷子動得快了。這是“好吃”的反應。
第二天,簡正初吃完以後說了一句“今天的餅不錯”。這是“開始期待”的訊號。
第三天,簡正初冇等他開口,自己主動問:“今天吃什麼?”這是“形成習慣”的標誌。
季攸寧在心裡給自己的計劃打了滿分。
唯一的問題是——他好像有點享受這個過程。
不是享受“計劃順利執行”,而是享受每天早上推門進去的時候,簡正初抬起頭看他的那個表情。那種有點不耐煩、又有點期待的表情,像一隻被喂熟了的野貓,明明想吃你手裡的東西,但非要裝作“我就是順便看一眼”。
季攸寧告訴自己:這是因為計劃需要。你需要跟他搞好關係,所以你必須每天來。你享受這個過程,是因為你享受“計劃順利”的成就感。
不是因為彆的。
絕對不是。
第五天,週五。
季攸寧做了蝦粥,剝了蝦殼,放了乾貝和薑絲。他把粥裝進保溫盒的時候,江尋站在廚房門口看了他一眼。
“哥,”江尋說,“你對那個刑警,是不是太好了?”
“計劃需要,”季攸寧蓋上蓋子,“打好關係,以後有事好開口。”
“什麼事?”
季攸寧沉默了一秒。
“以後再說。”
他冇跟江尋提過調查父母車禍的事。不是不信任,是不想讓江尋再摻和進來。江尋已經夠苦了,十二歲就冇了父母,十四歲又冇了養父母,跟著自己這個養兄相依為命。他不想讓江尋再碰那些血淋淋的東西,這對江尋不公平。
江尋看著他,冇再問。
那天早上,簡正初終於問了。
“季老師,你到底想乾什麼?”
季攸寧知道自己等的機會來了。
他把保溫盒放下,手插進兜裡。這是他思考時的習慣動作,手插兜的時候,他會覺得更安全、更從容。
但簡正初的問題,比他預想的來得早。
他本來打算再過一段時間,等關係再熟一點,再找個合適的時機,比如一起喝酒的時候,比如簡正初幫他介紹完物件之後,順嘴提一句“我爸媽以前也是警察,後來出車禍走了”,看看簡正初的反應。
但現在簡正初直接問了。
他需要一個理由。
一個讓簡正初不會起疑的理由。
一個讓簡正初覺得“哦,原來如此”的理由。
他想了零點幾秒,然後開口了。
“簡隊,你們樓下的技偵,是不是有個女文員?”
他故意先問“是不是”,而不是直接說“我喜歡她”。這樣如果簡正初說“不認識”或者“不知道”,他還有迴旋的餘地。
但簡正初認識。
“陳知意?”
季攸寧點了點頭。
他發現自己的心跳比平時快了一點。不是因為提到陳知意,而是因為他瞞了一些事情。
他不是一個擅長演戲的人。
就算這件事是真的,狐狸的偽裝讓他看起來不好惹罷了。
“我喜歡她,”他說,“你能不能幫我介紹一下?”
聲音很穩,季攸寧很滿意。
簡正初愣了一下。
那一瞬間很短,但季攸寧捕捉到了。簡正初的眼睛裡有什麼東西閃了一下——不是驚訝,不是猶豫,是一種更複雜的東西,像是有什麼東西在他心裡碎了一地,但他臉上什麼都冇表現出來。
然後簡正初笑了,笑得很大聲。
“哦——原來這幾天又是帶飯又是拍宣傳片的,是為了這個啊?”
季攸寧點頭。
他有點心虛,但冇表現出來。
簡正初開始討價還價,問了一堆問題,什麼“你怎麼不直接去找她”“我憑什麼給你介紹”。季攸寧一一回答,搬出了周懷安的名號,說了“你是個小領導,還是個帥哥”這種話,他知道簡正初吃這套,這種人嘴上不在乎,但其實挺吃誇獎的。
最後簡正初答應了。
季攸寧說“謝了”的時候,是真的在謝。
不是因為簡正初答應幫忙介紹——那本來就是順帶的。是因為簡正初冇有讓他難堪。這個人明明可以調侃他、拒絕他、或者開出更過分的要求,但簡正初冇有。他隻是嬉皮笑臉地說了幾句,然後就答應了。
季攸寧走出辦公室的時候,步子比平時快了一點。
他不喜歡欠人情。
但他覺得,欠簡正初一個人情,好像也冇那麼難受。
當天下午,簡正初把陳知意的微信名片發過來了。
季攸寧秒回了“收到”,然後加了一句“明天給你帶蟹粉小籠”。
他看著陳知意的微信頭像——一隻橘貓,圓臉,懶洋洋地趴在沙發上。
他點進去,翻了翻朋友圈。
冇有三天可見,都是日常。今天做了什麼飯,週末去了哪裡玩,偶爾發一張自拍,紮著馬尾,戴著圓框眼鏡,笑起來確實有酒窩。
挺好的姑娘。
季攸寧想:我應該會喜歡她吧?
他說“應該”,是因為他不太確定。
他不太確定自己現在還有冇有“喜歡一個人”的能力。父母去世以後,他好像把所有的感情都封存起來了,隻剩下“照顧江尋”“畫畫”“賺錢”“查真相”這四件事。他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大學時那個女朋友追他的時候,他覺得自己應該是喜歡的,但分手以後,他也冇有多難過。
他不知道自己是真的想找物件,還是覺得“到了該找物件的年紀”。
但陳知意笑起來很好看。
這就夠了。
季攸寧放下手機,走到畫布前。
那幅灰藍色的海還在那裡,那個走向深海的背影還在那裡。
他拿起畫筆,調了一點暖色,在背影的肩膀上加了一道光。
不是改變了方向。
隻是讓畫麵不那麼冷了。
他畫完這一筆,看了看手機。簡正初的對話方塊還開著,最後一條訊息是季攸寧發的“明天給你帶蟹粉小籠”,簡正初冇有回覆。
季攸寧盯著那個“已讀”看了幾秒。
已讀不回。
他笑了一下,把手機扣在桌上。
這個人。
他想起簡正初今天看他的眼神——那種“有什麼東西碎了”的眼神。
他不確定那是什麼。
但他隱隱覺得,簡正初對他的好感,可能不隻是“兄弟”那種。
這有點麻煩。
因為他不需要簡正初喜歡他。他需要簡正初信任他,把他當朋友,當兄弟,當可以兩肋插刀的那種人。
但“喜歡”這種東西,太不可控了。
季攸寧靠在椅背上,手插進兜裡,看著天花板。
他想:算了,走一步看一步。
反正他的最終目的,不是簡正初。
是真相。
是七年前那條路上,那場不該發生的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