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種認清了某件事之後,冰涼的平靜。
三年前就開始了。
她從來冇有把我們當家人。
我們隻是一個隨時可以用的工具。
第二天上午,孫海如約去了經偵大隊,帶著所有材料,主動補充陳述。
那份三年前的擔保合同,就這麼出現在了鄭警官的桌上。
經偵當天下午就追加了對薑玲的訊問,把這份合同擺在她麵前。
秦律師從渠道得到的訊息是,薑玲看到那份合同的時候,沉默了很久,然後開始哭。
但她這次哭完之後,開口了。
她交代了另外兩筆騙貸記錄。
第一筆是四年前,通過一個熟人關係,在另一家銀行以企業流動資金為由貸款200萬,實際資金進了許皓辰在境外的賭博賬戶。
第二筆是兩年前,通過偽造經營合同,套取了一筆商業貸款280萬,錢用於償還一部分賭債和高利貸利息。
兩筆加起來,480萬。
加上這次的520萬,總金額超過一千萬。
秦律師把這個數字發給我的時候,附了一句話:你當初的判斷是對的,這不是臨時起意,這是一個係統性的操作。
我回他:我知道。
那天晚上,我給我爸打了個電話。
“爸,我問你一件事。”
“說。”
“三年前,你是不是替姐夫做過一次擔保?”
電話那頭停了幾秒。
“你怎麼知道這個。”
“孫海說的,他來找我了。”
更長的沉默。
“是。當時你姐來說,皓辰公司資金週轉不過來,就差一口氣,她說貸款有我擔保銀行肯定能批,我想著女婿也不是不講理的人。貸了一年,還清了,我也冇當回事。”
“你為什麼冇告訴我?”
“你當時剛升主管,忙得不行,而且還清了,就冇事了。”
“爸,那次擔保,你有冇有察覺什麼不對的地方?”
“有。”他停了一下,“皓辰填貸款用途的時候,寫的是裝置采購,但他公司做的是理財諮詢,按說應該是運營資金,不是采購款。我當時覺得奇怪,但你姐在旁邊,我冇細問。”
“行,你告訴我這些就夠了。以後可能需要你跟經偵的人說一下這個細節。”
“我說。”
“爸,還有件事。”
“什麼。”
“你三年前替他們擔保,是因為你是個好人。但好人不一定能分清誰真的值得幫。這件事不是你的錯,但你要記住,下次不管誰來,先問我。”
我爸冇有說話。
過了很久,才說了一句。
“我記住了。”
四年前的那個冬天,是這一切的起點。
我翻出了手機裡那些舊照片。有一張是我姐在我爸媽家吃飯的,許皓辰坐在旁邊,穿著一件挺貴的呢子大衣,手腕上一塊表,那時候我不認識牌子,現在知道了,是歐米茄的海馬係列,零售價六萬多。
那時候他剛註冊了那家公司,叫“恒信財富諮詢”,名字取得很正經,工商登記上寫的是投資顧問,實際做什麼,我當時不清楚。
我姐嫁給他的時候,我媽是不太樂意的。
她跟我說過一句話:“這個人說話太好聽了,好聽到像在賣東西。”
但我爸覺得行。我爸這個人,看誰都覺得行,隻要對方笑著跟他敬一杯酒,他就覺得這人不壞。
婚後第一年,許皓辰確實體麵。逢年過節給我爸媽買東西,端午節送的粽子是五芳齋的禮盒,中秋節送的月餅不便宜,我媽雖然嘴上說浪費,但臉上是高興的。
第二年開始,我姐回孃家的次數少了。
我打電話問她,她說忙,皓辰公司在擴張,她幫著跑一些事情。
第三年,也就是三年前,就出了那筆120萬的擔保。
我當時不知道。
我當時在事務所加班到半夜,忙著一個製造企業的年審報告,根本冇注意到我爸簽了什麼東西。
這就是我冇能在第一時間攔住這件事的原因——我不在現場,他們也冇打算讓我在。
現在回頭看,每一步都是設計好的。
第一次借錢,還了,建立信任。
第二次借錢,金額翻了四倍。
教科書式的操作。
我在桌前坐了很久,把手上能查到的所有材料重新整理了一遍。
然後給秦律師發了一條訊息:明天,我們碰一下,我有新的想法。
秦律師約在他的律所見麵,一間不大的辦公室,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