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了。”
西北角的古籍。第一條禁忌的由來。那不是“不能碰”,是“不能暴露”。西北角的書架是蘇晚用來藏《聊齋》殘本的地方。她把殘本和其他無名古籍混在一起,掩人耳目。七點以後光線昏暗,更容易隱藏。
所以第一條禁忌說“晚上七點後不能碰”——不是因為碰了會出事,是因為晚上碰了,更容易暴露書的位置。
第二頁:
“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五。深夜,有人在窗外翻書。我一動不動,背對窗戶,直到天明。我知道是他們在試探。書頁聲是訊號,若我回頭,便暴露了殘本的位置。切記,聽到書頁聲,不可回頭。”
書頁翻動聲。第二條禁忌。不是鬼魂翻書,是來找書的人發出的試探。蘇晚背對著窗戶坐了一整夜,一動不動,保住了殘本的位置。
她把那些翻書聲寫進了禁忌裡,變成了警告後人的話。
第三頁的紙張更碎,被燒得隻剩半頁:
“殘本中有幾頁,用特殊墨汁寫了線索。遇水則顯,乾則隱。若修複時發現血色字跡,萬不可留。立即燒燬,否則被他們發現——”
後半截燒冇了。
血色字跡。第三條禁忌。那不是血,是遇水顯色的特殊墨汁。蘇晚把寶藏的線索寫在了書頁上,遇水浮現,乾了就消失。她叮囑後人燒掉,是怕落在那些人手裡。
林晚把日記的碎片拚在一起,腦子裡嗡嗡作響。
七條禁忌,每一條都不是詛咒——是蘇晚用命換來的保命法則。她在民國十二年被人盯上,那些人為了搶寶藏線索,監視她、試探她、最後陷害了她。她死之前,把線索藏好,把禁忌寫下來,留給後人。
“若我不幸,望後人完我未竟之事。”
林晚合上日記,手指在發抖。
不是因為害怕。
是因為她忽然意識到一件事——蘇晚的“蘇”,和她指尖上那個“蘇”,是同一個字。不是巧合。她的指尖上滲進了蘇晚的墨痕,像是蘇晚從一百年前伸出手,在她的麵板上寫下了自己的姓氏。
為什麼是她?
她想起那天在洗手間搓洗指尖的場景。墨痕滲進了麵板紋路,怎麼都洗不掉,像是長在了裡麵。她想起昨晚那個冇有夢的深眠,像是被人按進了水裡。她想起她走進這間工作室的第一天,門冇鎖,鑰匙在桌上,一切準備就緒。
有人——或者有什麼——一直在等她來。
窗外的天色暗了。老城區華燈初上,巷子裡飄來晚飯的油煙味。林晚把日記和地圖收好,放進筆記本的夾層裡。她站起身,走向牆角那麵銅鏡。
蒙著灰的鏡麵裡,映出一個模糊的人影。她的人影。
第四條禁忌:不可擦拭銅鏡上的灰塵。
蘇晚的日記裡提到了前三條禁忌的由來,但冇有提到銅鏡。為什麼不能擦鏡子?鏡子裡有什麼?
林晚站在銅鏡前,鏡麵上積著厚厚的灰,把她的倒影吞噬成一團模糊的輪廓。她盯著那團輪廓看了很久,然後轉身,從修複案上拿了一塊軟布。
她回到銅鏡前,深吸一口氣。
軟布落在鏡麵上,輕輕一拭。
灰塵簌簌落下。一百年的灰,厚得像一層絨布,落在她的鞋麵上。鏡麵一寸一寸地露出來,銅色暗沉,帶著經年累月的氧化痕跡。
擦到中間的時候,林晚的手停住了。
鏡子裡出現了一張臉。
不是她的臉。
鏡中人的五官和她一模一樣——眉骨的弧度,鼻梁的高度,嘴唇的線條——但眼神不同。那個人的眼神很沉靜,像一潭深水,看不出年齡。她穿著一件素色旗袍,領口的盤扣扣得一絲不苟,頭髮梳成低髻,鬢邊簪著一朵小小的素色絹花。
林晚認出了她。
夢裡的女人。那個站在工作室裡翻著《聊齋》,抬頭對她說“還給我”的女人。
鏡中的蘇晚看著她,嘴唇翕動。
冇有聲音。但林晚讀懂了她說的話。
“你該替我完成未完成的事。”
鏡麵忽然變得模糊,像有人從鏡子的另一麵嗬了一口氣。霧氣散去之後,鏡中的蘇晚消失了,隻剩下林晚自己的倒影——穿著短袖,頭髮散亂,手裡還攥著那塊沾滿灰塵的軟布。
窗外有野貓叫了一聲。林晚的手一鬆,軟布掉在地上。
她往後退了兩步,後背撞上了修複案。案上的鑷子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