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茶館的談話------------------------------------------,程龍勝把車停在了城東一條老街上。。,方如海就住在這裡。,有時候是送案卷,有時候是加班晚了方如海叫他過來吃碗麪,有時候什麼理由都冇有,就是路過,看見窗戶亮著燈,就上來坐一會兒。,這條街他就再冇來過。,街兩旁的梧桐樹粗了一圈,樹冠連在一起,把整條街罩在一片陰涼裡。,落在柏油路麵上,像碎了一地的硬幣。,冇有急著下車。,點了一根菸,看著街對麵的那家茶館。。,不在他現在的住處附近,偏偏選在了這裡!。。,也許不是。,他教過程龍勝一句話:“辦案的時候,不要把任何事當巧合,巧合多了,就是規律。”
現在他用這句話來揣度方如海本人。
茶館選在老街。
離檢察院夠遠。
離過去夠近。
程龍勝把煙抽完,菸頭摁進車裡的菸灰缸,推開車門下了車。
老街上的風帶著一股炒貨的味道,街口那家瓜子店還在,紅色的招牌褪成了粉色,門口擺著幾個玻璃櫃,裡麵的花生瓜子堆得冒尖。
老闆娘還是原來那個,胖了一些,正靠在門框上打瞌睡。
程龍勝從她麵前走過,她冇睜眼。
六年前他無數次從她麵前走過,她也冇注意過他。
茶館在街中間,門臉很小,夾在一家五金店和一家糧油店之間,招牌上的字已經褪得幾乎看不清了,隻能隱約辨認出“春來茶館”四個字。
門口掛著一串塑料珠子編的門簾,被風吹得輕輕晃動,發出細碎的響聲。
程龍勝站在門簾外麵,透過珠子的縫隙往裡看了一眼。
下午的茶館冇什麼人,大堂裡隻開了一半的燈,光線昏暗。
靠窗的位置坐著一個花白頭髮的男人,麵前放著一壺茶,正在看手機。
方如海。
他老了很多。
這是程龍勝的第一個念頭。
六年前方如海的頭髮還是全黑的,現在白了大半,不是那種斑駁的白,是整片整片地白,像是冬天早晨的霜。
他瘦了,顴骨突出來,眼窩凹下去,整個人像是被什麼東西從裡麵掏掉了一塊。
身上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夾克,拉鍊拉到胸口,露出裡麵洗得發白的襯衫領子。
桌上放著一包煙,煙盒癟了,旁邊是一隻打火機,透明的塑料殼,裡麵的液體還剩一小半。
程龍勝掀開門簾走了進去。
珠子在他身後劈裡啪啦地響了一陣。
方如海抬起頭。
兩個人的目光碰在一起。
程龍勝說不上來那是一種什麼樣的目光,不是驚訝,不是心虛,也不是坦然。
更像是一個人在等一個等了很多年的人,終於等到了,卻不知道第一句話該說什麼。
“方老師。”
“來了。”方如海點了點頭,示意他坐。
聲音比六年前沙啞了,像是嗓子裡總含著一口冇嚥下去的東西。
程龍勝在他對麵坐下來。
桌上有兩個杯子,方如海拿起茶壺,給他倒了一杯。
茶水是琥珀色的,冒著熱氣,茶香很濃,是鐵觀音。
方如海以前在辦公室隻喝鐵觀音,茶葉不貴,超市裡買的那種袋裝的,一盒二十包。
程龍勝每次去他辦公室,都能聞到這個味道。
“路上好走嗎?”方如海問。
“還行,週六不怎麼堵。”
“老街還是老樣子。”
“是,冇怎麼變。”
兩個人端著茶杯,各自喝了一口。
茶館裡很安靜,隻有牆角一台老舊的電視機在播午間新聞,聲音開得很小,像是另一個世界傳來的背景音。
老闆娘從後廚探了個頭看了一眼,又縮回去了。
程龍勝放下茶杯,等著。
他知道方如海不是會寒暄的人。
以前在公訴處的時候,方如海說話從來不超過三句就要切入正題。
找你談案子,第一句“坐”,第二句“案子看了冇有”,第三句直接開始說案情。
他帶出來的所有人都是這個風格,程龍勝也不例外。
但今天方如海說了四句閒話。
這讓他覺得不對勁。
方如海把煙盒拿起來,抽出一根,叼在嘴裡,拿起打火機。
打火機按了兩下纔打著,火苗晃了一下,照得他臉上的皺紋更深了。
他吸了一口,煙霧從鼻孔裡慢慢出來,在兩個人之間散開。
“周靜的案子,”他終於開口了,聲音不大,“抗訴書寫得不錯。”
程龍勝的手指在茶杯上停了一下。“你看過?”
“吳誌遠給我看過。”
程龍勝冇有說話。
吳誌遠把抗訴書給方如海看了。
這件事吳誌遠冇有告訴他。
一個分管副檢察長,把一份還在審批流程中的抗訴書,給了一個早已調離檢察院的人看。
這不是程式內的事。
方如海像是看出了他在想什麼。“不是他主動給我的,是我問他要的。”
“你為什麼要看?”
方如海冇有馬上回答。
他把菸灰彈進桌上的菸灰缸裡,菸灰缸是那種最便宜的玻璃貨,底部印著一朵褪色的蓮花。
他的手指按著煙,在菸灰缸邊緣慢慢轉了一圈,像是在斟酌怎麼說。
“因為那個案子,我在六年前見過。”
茶館裡的空氣忽然變重了。
電視機裡的新聞播完了,開始放廣告,一個女聲在高聲推銷某種保健品。
方如海伸手拿起遙控器,把電視關了。
茶館徹底安靜下來,隻剩下頭頂吊扇轉動的嗡嗡聲和窗外偶爾經過的自行車鈴聲。
程龍勝看著方如海。“什麼意思?”
方如海把煙掐滅在菸灰缸裡,菸頭在玻璃底部彈了一下,掉出一小截灰。
“六年前,城東發生過一起很相似的案子,一個職校的女生,被前男友持刀襲擊,捅了七刀,重傷,那個案子的被告人,叫劉釗。”
程龍勝的眉頭皺了起來。
六年前他剛到市院,城東的案子他不熟。
“那個案子是我辦的。”方如海說,“劉釗當時十九歲,和被害人談過戀愛,分手以後一直糾纏。案發那天他帶了一把水果刀,在學校門口等她,捅了七刀,案情和唐某案幾乎一模一樣,都是分手後報複,都是提前準備刀具,都是連續捅刺,都是被害人身受重傷但僥倖活下來。”
“判了多少?”
“九年。”
程龍勝在心裡默算了一下。
相似的案情,九年。
唐某判了五年半。
差了三年半。
“那個案子後來出了一個問題。”方如海又點了一根菸,煙霧裡他的表情變得模糊,“劉釗的家屬在二審期間找到了一個關鍵證人,證明案發時劉釗‘精神狀態異常’,那個證人是一個診所的醫生,出具了一份證言,說劉釗案發前一個月曾因‘情緒不穩’在他那裡就診過。
這份證言在二審時被采信了,刑期從九年改成了六年。”
“你認這份證言嗎?”
方如海冇有直接回答。
他把煙夾在指間,看著煙霧升起來,像是在回憶一件很久以前的事。
“我當時是承辦人,二審的檢察意見是我寫的,我的意見是:即便證言屬實,‘情緒不穩’也不構成法定從輕情節,且被告人的作案手段、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均未改變,不應減輕處罰。”
“然後呢?”
“然後檢委會冇有採納我的意見。”方如海的聲音很平,像在念一份和自己無關的檔案,“領導認為,有新證據出現,應當體現政策,維持二審改判。”
程龍勝冇有說話。
他想起唐某的案子。
五年半。
也是“體現政策”。
相似的案情,相似的結果。
他隱隱感覺到,方如海今天約他,不是為了敘舊,也不是為了聊一個六年前的舊案。
“劉釗那個案子的辯護律師,姓什麼?”他問。
方如海看了他一眼,目光裡有什麼東西閃了一下,很快又暗下去了。“姓喬。喬遠。”
“唐某的辯護律師也姓喬。”
“我知道。”方如海把煙掐了,這次掐得很用力,菸頭在菸灰缸裡碾成了扁的。
“喬遠是喬律師的兒子。父子倆專做刑事辯護,在這個圈子裡做了二十多年了,他們的風格是一樣的,不是在法庭上辯,是在法庭外麵做工作,證人、鑒定人、辦案人員,總有一個環節能被他們找到口子。”
茶館的門簾響了一下,進來兩個人,一男一女,年輕人,大概是附近的大學生,坐在了離他們最遠的那張桌子上。
老闆娘從後廚出來招呼,聲音很大,帶著本地口音,問他們喝什麼茶。
方如海等老闆孃的聲音落下去以後,才繼續說話。
“周靜的案子,喬遠來找過我。”
程龍勝的手指收緊了。
茶杯被他握得微微晃了一下,茶水濺出來一滴,落在桌麵上,慢慢洇開。
“什麼時候?”
“案發後大概一週,他通過一個老朋友找到我,約我吃了頓飯。”方如海的語氣還是平的,但程龍勝注意到他說話的速度變慢了,每個字之間都隔著一層東西,“他說唐某這個案子,和六年前劉釗的案子很像。他說他知道我當年在劉釗案上的意見,也知道我對這類案件的看法。然後他問我!”
方如海停了一下。
“他問你什麼?”
“他問我,能不能幫忙給現在的承辦人‘帶句話’,就說這個案子,按劉釗案的標準處理就行了,不用太較真。”
程龍勝感覺到自己的心跳在加快。
他讓自己的聲音保持平穩,“你怎麼說的?”
“我說我調離檢察院好幾年了,管不了這些事。”方如海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茶水已經涼了,他嚥下去的時候喉結動了一下。
“然後他說,不需要我管,隻需要我在適當的時候說一句話就行,他說唐某家裡條件不錯,願意為這個案子‘花錢消災’,他說如果事情辦成了,不會虧待我。”
“你怎麼說的?”
方如海把茶杯放下,杯底磕在桌麵上,發出一聲輕響,“我讓他滾。”
茶館裡安靜了幾秒。
頭頂的吊扇嗡嗡地轉著,把那聲“滾”的餘音攪散了。
程龍勝看著方如海,看著他花白的頭髮和凹下去的眼窩,看著他夾煙的手指上那道舊傷疤,那是十幾年前執行抓捕任務時被嫌疑人咬的。
這些細節都在。
他總覺得方如海還有話冇說完。
“你今天找我來,不隻是為了告訴我這些。”程龍勝說。
方如海沉默了很久。
久到茶館裡那個女學生點的茶都上來了,老闆娘又回了後廚,電視重新被開啟,換了一個頻道,開始播一檔調解家庭糾紛的節目。
一個女人的聲音在哭訴,聲音很尖,被方如海用遙控器又關掉了。
“程龍勝。”他叫了他的全名。
六年前他從來不叫全名,叫“小程”,或者直接說“你過來一下”。
全名意味著接下來的話是正式的,是鄭重的,是他想了很久才決定說的。
“劉釗的案子,我騙了你。”
程龍勝冇有動。
“那份證言,就是證明劉釗‘精神狀態異常’的那份,不是劉釗家屬找到的。”方如海的聲音低下去,低到幾乎被吊扇的聲音蓋住,“是我安排人做的。”
窗外的陽光從梧桐葉的縫隙裡漏進來,落在桌麵上,光斑隨著風輕輕晃動。
程龍勝看著那片光斑,看著它在方如海的手背上移動,從指關節移到手腕,再移回去。
那隻手很瘦,麵板下麵青色的血管隱約可見。
“為什麼?”他的聲音比自己預想的要平靜。
“那時候我需要一筆錢。”方如海說這句話的時候冇有看程龍勝,目光落在桌麵上,落在那個印著褪色蓮花的菸灰缸上。
“我老婆查出來腎衰竭,換腎要三十萬,我們的積蓄不夠,借遍了親戚也冇湊齊,劉釗的家屬通過喬遠找到我,說隻要我在二審的檢察意見上‘不要那麼堅持’,他們願意出二十萬。”
他把煙盒拿起來,發現空了,捏扁了扔在桌上。
“我冇要那二十萬,但我做了另一件事,我找了一個認識的診所醫生,讓他出具了那份證言,我冇有讓它出現在我手裡,我讓它‘恰好’被辯方律師發現,二審的時候,這份證言成了新證據,刑期從九年改成了六年。”
程龍勝閉上了眼睛。
六年前。
方如海教他寫第一份起訴書的那年。
方如海說“法庭上不要急著贏”的那年。
方如海辦公室電話頻繁響起、每次接電話都要關門的那年。
走廊裡那個拎著紙袋的陌生人。
方如海臉上那種他讀不懂的表情。
所有碎片在這一刻拚在了一起。
“嫂子的病……”
“後來好了,腎源等到了,手術做了,現在每天吃藥,定期複查,人還在。”方如海的聲音裡有一種說不清的東西,不是後悔,不是辯解,更像是一個人把自己最不想讓人看見的東西攤在桌上,等著對方看。
“你為什麼現在告訴我?”
“因為你在查唐某的案子,因為你遲早會查到劉釗的案子,因為那個號碼!”方如海抬起頭,看著程龍勝,眼睛裡有一種程龍勝從未見過的東西,不是軟弱,是比軟弱更重的東西,“案發當晚打到檢察院的那個號碼,是從我這裡轉接出去的。”
茶館裡的吊扇忽然發出一聲刺耳的金屬摩擦聲,像是扇葉刮到了什麼東西。
兩個人都冇有說話。
後廚傳來老闆娘和什麼人在大聲說話的聲音,鍋鏟碰鐵鍋的聲音,水龍頭流水的聲音。
所有這些聲音混在一起,把方如海最後那句話托了起來,懸在兩個人之間的空氣裡。
程龍勝握著茶杯的手,指節發白。
“唐某案發前三天開始接到的那些電話,是你打的?”
“不是。”方如海搖頭,搖得很用力,花白的頭髮跟著晃動,“那個號碼不是我打的,號碼的主人另有其人,但那個號碼在案發當晚打給檢察院固話的那一通,轉接到了我的手機上,我接了,通話時長四分多鐘。”
“打電話的人是誰?”
方如海冇有回答這個問題。
他把麵前空了的煙盒拿起來,又放下,拿起打火機,按了一下,冇打著,再按一下,火苗跳起來,又滅了。
“程龍勝,我今天約你出來,是想告訴你兩件事。”他終於把打火機放下了,兩隻手交疊著放在桌上,像是庭審時法官落槌之前的那個姿勢,“第一,劉釗的案子,我做了錯事,這件事壓在我心裡六年了,我欠一個交代,欠那個被害人的,欠我自己的!”
他停了一下。
“第二,唐某的案子,你查的方向是對的,但你要查的那個人,不在你現在看的方向裡,你再往前走,會碰到的不是一個方如海,是一群方如海。”
程龍勝看著他的眼睛。“你告訴我這些,是讓我繼續查,還是讓我停手?”
方如海冇有馬上回答。
他把目光從程龍勝臉上移開,投向窗外。
窗外的梧桐葉正在午後的風裡翻動,翻出葉背的銀白色,又翻回去,像無數隻手掌在同時張開和攥緊。
陽光穿過葉子的縫隙,在他的臉上投下斑駁的光影。
“我告訴你這些,”他說,聲音沙啞,但每一個字都清清楚楚,“是因為我已經冇有資格告訴你該怎麼做,六年前我做了選擇,那個選擇把我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你冇有,你還站在那條線上。”
他把目光從窗外收回來,重新看著程龍勝。
“站在那條線上的人,不應該問彆人該不該往前走。”
茶館的門簾又被掀開了,進來一個送外賣的小哥,拎著幾杯奶茶,問老闆娘往哪個方向走。
老闆娘從後廚出來,兩個人對著手機比劃了一陣,小哥轉身走了,門簾劈裡啪啦地響了一陣,又安靜下來。
程龍勝把麵前那杯已經徹底涼掉的茶端起來,一口喝完了。
茶葉渣子留在杯底,細碎的,褐色的,像某種沉澱了很久的東西。
“那個號碼的主人,”他把杯子放下,“是誰?”
方如海沉默了很久。
久到程龍勝以為他不會回答了。
“我現在不能告訴你。”
“為什麼?”
“因為告訴你就等於讓你去送死。”方如海的語氣忽然變了,不再是之前那種緩慢的、帶著懺悔意味的語調,而是恢複了幾分六年前在法庭上的樣子,冷靜,鋒利,每個字都經過掂量,“你現在手裡的東西,不夠碰那個人,你連他的邊都摸不到,如果你現在就知道他是誰,以你的性格,你會直接去找他,然後你會在三天之內被調離這個案子,或者被調離這個崗位,到時候周靜的案子,還有後麵那些案子,就冇有人辦了。”
程龍勝盯著他。
“所以你今天找我來,是來警告我的。”
“是。”方如海冇有否認,“也是來給你一樣東西。”
他把手伸進夾克的內兜,掏出一個牛皮紙信封。
信封不厚,用膠水封著口,上麵什麼都冇寫。
他把它放在桌上,用手掌壓著,往程龍勝的方向推了半寸。
“這是什麼?”
“劉釗案的完整卷宗影印件,包括那份偽造的證言,包括我當年寫的檢察意見原稿,包括二審改判之後我私下做的調查筆記。”方如海的手從信封上移開,那隻手在桌麵上停了一瞬,像是還有什麼話要說,但最終隻是收回去,落在了膝蓋上。“裡麵有一個人名,你看了以後會明白很多事情。
但不要急著去找他。
先把你手裡的案子辦好,把抗訴的程式走完,把唐某的量刑糾正過來。
後麵的路,一步一步走。”
程龍勝把信封拿起來。
牛皮紙是粗麪的,摸在手裡有一種微微的粗糙感。
他冇有當場拆開,而是把它放進了自己的公文包裡。
“你當年帶我的時候,”他把公文包的拉鍊拉上,“教過我一句話。”
“什麼話?”
“辦案的時候,不要把任何事當巧合。”
方如海的表情動了一下。
“你今天約在老街,約在這家茶館。”程龍勝的聲音很平,但每一個字都像是用尺子量過的,“不是因為離檢察院夠遠,是因為這裡離六年前夠近,你想讓我記得,你是誰,你從哪裡來,你教過我什麼,你想讓我在做判斷之前,先想起來這些。”
“六年了。”方如海的聲音忽然變得很輕,輕到程龍勝要往前傾一點才能聽清,“我每天都會想起劉釗那個案子,想起那個被害人的臉,她姓顧,叫顧曉梅,二十一歲,職校三年級。她在法庭上看著我,眼睛裡全是眼淚,但一聲都冇哭出來,她就那麼看著我,像是在問我:檢察官,你不是應該站在我這邊的嗎?”
他的聲音斷了。
不是哽咽,是像一根繃了太久的弦,終於斷了。
“那天庭審結束以後,我在法院的衛生間裡吐了。”
方如海把煙盒拿起來,在手裡翻了個麵,又放下。
“你問我今天為什麼約在這裡,你說得對,我是想讓你記得我是誰,但不是為了讓你原諒我,是為了讓你知道,一個人是怎麼從你認識的那個人,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的。”
他站起來,把打火機揣進兜裡,把那包皺巴巴的空煙盒扔進了桌下的垃圾桶。
“我走了,週六下午要陪你嫂子去醫院拿藥。”
他繞過桌子,從程龍勝身邊經過的時候,腳步停了一瞬。
程龍勝聞到他身上那股鐵觀音的味道,和六年前一模一樣。
“程龍勝。”
“嗯。”
“那個號碼的主人,等你把唐某的案子抗訴成功了,等你把劉釗的案卷看完了,等你確定自己準備好了,到那時候,你再來找我,我告訴你他是誰。”
方如海的手抬起來,在他肩膀上按了一下。
那隻手很瘦,骨節硌人,力道卻比六年前還重。
“在那之前,小心每一個人。”
他的手從程龍勝肩膀上移開。
腳步聲往門口走去,門簾被掀開,珠子劈裡啪啦地響了一陣。
然後他的身影消失在門外的陽光裡。
程龍勝坐在那裡,冇有回頭。
他聽見方如海的腳步聲沿著老街的人行道漸漸遠了,經過瓜子店,經過五金店,經過那些梧桐樹。
腳步聲越來越輕,最後完全被街上的聲音吞冇了,自行車的鈴聲、炒貨機的轉動聲、遠處工地的打樁聲、風穿過梧桐葉的聲音。
所有這些聲音混在一起,把一個人的離開變成了背景。
他在茶館裡又坐了二十分鐘。
老闆娘過來收茶壺的時候,看了他一眼,大概是想問要不要續水,但看了看他的臉色,冇有開口,輕手輕腳地把茶壺端走了。
電視裡又開始播新聞了,一個男聲在播報本市要聞,說到某領導調研某專案,語氣莊重。
程龍勝把那個聲音從耳朵裡濾出去,腦子裡反覆迴響著方如海最後那句話。
小心每一個人。
他開啟公文包,把那個牛皮紙信封抽出來,放在桌上。
信封冇有封死,他用拇指把膠水粘合的地方輕輕揭開,裡麵的紙張露出來。
最上麵是一份判決書的影印件,紙張泛黃,左上角彆著一枚生鏽的訂書釘。
標題是“劉釗故意傷害案一審刑事判決書”。
程龍勝翻到最後一頁,判決日期是六年前的三月十二日。
六年前的三月。
和唐某案發時間,同一個月份。
他把判決書放下,繼續往下翻。
下麵是一份檢察意見的原稿,手寫的,藍色鋼筆字,字跡工整得像是印刷體。
那是方如海的筆跡。
程龍勝認得。
六年前他見過無數次,在案卷的批註裡,在起訴書的修改意見裡,在他自己寫的法律文書旁邊那些密密麻麻的紅色批語裡。
方如海寫字有一個習慣,每一行的末尾都會微微往上翹,像是字自己在往高處走。
但這份意見稿的筆跡不一樣。
字還是那些字,但行尾不上翹了。
每一行都平平地收住,像是一個人寫到行末的時候忽然不想寫了。
程龍勝把意見稿翻過去,繼續往下翻。
翻到最後一遝紙的時候,他的手停了。
那是一份手寫的調查筆記,紙是那種最普通的A4列印紙,對摺過,摺痕很深,大概是在口袋裡揣過很久。
紙麵有些皺了,有幾頁的邊角沾過水,墨跡洇開了一小片。
程龍勝把筆記攤開,一頁一頁地看。
方如海的調查筆記寫得不像他平時的文書那麼工整。
字跡忽大忽小,有的地方用紅筆畫了圈,有的地方用波浪線標出來,有的地方打了問號,問號畫得很用力,紙都被戳出了一個小洞。
他記錄的是劉釗案二審改判之後他自己私下調查的內容。
證人、通話記錄、銀行流水、辯護律師的社會關係,每一條都記得很細,細到某個電話號碼的通話時長、某筆轉賬的精確時間。
程龍勝翻到第七頁的時候,看到了一個人名。
那個人名被方如海用紅筆圈了三個圈。
程龍勝盯著那三個字,盯著那個紅圈,盯了很久。
窗外的陽光從梧桐葉的縫隙裡漏進來,落在那頁紙上,落在那個名字上。
風吹過的時候,光斑晃動,那三個字在光裡一明一滅。
他把調查筆記合上,放回信封裡。
信封放進公文包,公文包的拉鍊拉上。
然後他站起來,掀開門簾,走進了老街的午後陽光裡。
陽光很亮,照得他眯起了眼睛。
街口的瓜子店還在,老闆娘還在打瞌睡,頭一點一點的。
自行車從他身邊騎過,鈴鐺響了一聲。
梧桐葉在頭頂翻動,翻出銀白色的葉背。
程龍勝往停車的方向走。
走到一半的時候,手機震了。
黎新武。
“喂。”
“查到了。”黎新武的聲音帶著一種少見的緊繃,不是興奮,是一個刑警查到某件他不太想查到的東西時的那種緊繃,“那個號碼的主人,我追了三天,從通話記錄追到基站定位,從基站追到實名登記資訊,不是直接登記,是通過中間人,但我把中間人突破了。”
程龍勝握著手機,站在一棵梧桐樹下。樹影把他整個人罩住。
“是誰?”
黎新武說了一個名字。
程龍勝拿著手機的手垂了下來。
陽光透過梧桐葉,落在他手背上。
他站在樹影裡,聽著手機那頭黎新武的呼吸聲,聽著老街上的自行車鈴聲和炒貨機的轉動聲,聽著遠處工地的打樁聲一下一下地砸進地裡。
那個名字。
方如海調查筆記裡用紅筆圈了三個圈的那個名字。
“程龍勝?”黎新武的聲音從手機裡傳出來,“你在聽嗎?”
“在。”
“你打算怎麼辦?”
程龍勝抬起頭。
老街儘頭的天空被梧桐樹切成一條一條的藍色。
他眯著眼睛看了一會兒那片藍,然後把手機重新貼回耳邊。
“先走完唐某的抗訴程式。”他說,聲音很平,像是在說一件和自己無關的事,“一步一步來。”
他掛了電話,把手機放回兜裡,走向停在路邊的車。
拉開車門的時候,他從後視鏡裡看了一眼老街。
春來茶館的門簾在風裡輕輕晃動,珠子反射著陽光,一閃一閃的,像是無數隻正在閉合的眼睛。
他發動了車。
公文包放在副駕駛座上。包裡裝著那個牛皮紙信封,信封裡裝著方如海六年前寫下的那個名字。
車駛出老街,拐上了主乾道。
午後的陽光從擋風玻璃照進來,刺得他微微眯眼。
他把遮陽板翻下來,遮陽板上的鏡子裡映出他自己的眼睛。
那雙眼睛很平靜。
至少看起來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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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