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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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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檢委會------------------------------------------,程龍勝是被手機震醒的。,茶幾上的案卷攤開著,法醫鑒定書翻到“距頸總動脈僅零點三厘米”那一頁,頁角被他的手指捏出了一道摺痕。,在茶幾上畫了一道窄窄的光帶,正好落在“零點三厘米”那幾個字上。。。“程兒,今天來院裡嗎?”“怎麼了?”“吳檢找你。”老趙的聲音有點緊,不像平時那種慢悠悠的語調,“早上八點就讓我給你打電話,我說你可能在休息,他說那就等你醒了。”,後背因為一夜冇換姿勢而發僵。,八點四十。“他說什麼事了嗎?”“冇說!但,”老趙頓了一下,“今天早上檢委會臨時加了一個議題。”“什麼議題?”。,蓋子擰開,喝一口,蓋子擰回去。,每一個步驟的間隔都一清二楚。

“唐某案。”老趙說。

程龍勝握著手機的手微微收緊了。

檢委會臨時加議題討論唐某案。

今天週日。

按照正常程式,檢委會的議題至少提前三天發到各委員手裡,附上案件材料和承辦人意見,讓委員們有時間審閱。

臨時加議題不是不可以,但通常隻用於兩種情況:一是案件特彆重大緊急,二是有人推動了這件事。

唐某案不算特彆重大,也不算特彆緊急。

那就隻剩下第二種情況。

“幾點開?”

“十點。”

“我馬上過來。”

程龍勝掛了電話,站起來,走到衛生間用冷水洗了把臉。

鏡子裡的自己眼窩下麵有兩道青痕,胡茬冒出來,襯衫皺得像一團揉過的紙。

他用手蘸著水把頭髮往後攏了攏,從衣架上扯下一件相對平整的外套換上,拿起公文包出了門。

車開出小區的時候,他給黎新武發了一條訊息:“今天檢委會加議題討論唐某案。”

幾秒鐘後黎新武回了一條:“誰加的?”

“不知道。”

“小心點,突然上會,一般是有人想把事情定下來。”

程龍勝冇有回覆。

他把手機放在副駕駛座上,握著方向盤,沿著週日早晨空曠的街道往檢察院開。

路邊賣早點的攤子支著熱氣騰騰的蒸籠,有人穿著睡衣在買包子,環衛工人推著垃圾車慢慢走,灑水車剛過去,路麵濕漉漉的,反射著初秋的陽光。

所有這些都和他沒關係。他腦子裡隻有一件事:誰推動的。

檢察院大樓在週日顯得格外安靜。

院子裡隻停了幾輛車,保安亭裡的大叔正在看手機,聽見車聲抬了一下頭,又低下去了。

程龍勝把車停在老位置,東側車棚下麵,旁邊是老趙那輛銀灰色的舊彆克。老趙的車已經在了,說明他至少來了半小時。

程龍勝上樓,推開辦公室的門。

桌上放著一杯還冒著熱氣的豆漿和一塑料袋包子,塑料袋上印著“老台門”三個字。

老趙買的。

豆漿是他常喝的那種不加糖的,包子是鮮肉的,每次都是這個搭配。

程龍勝六年裡吃過無數次老趙買的早餐,多到他從來冇想過要數。

他拿起豆漿喝了一口,拆開塑料袋,咬了一口包子。

包子皮很厚,肉餡不多,但熱乎。

他站在桌邊把兩個包子吃完,豆漿喝乾淨,把塑料袋和空杯子扔進垃圾桶。

然後他擦了手,開啟公文包,把唐某案的材料取出來,從頭到尾又翻了一遍。

抗訴書、判決書、庭審筆錄、鑒定意見、通話記錄。

材料在他手裡一頁一頁地過,每一頁上的關鍵段落他都用熒光筆標過,現在那些熒光已經有點褪色了,變成淡淡的黃。

九點四十分,他拿著材料出了辦公室,往檢委會會議室走。

檢委會會議室在三樓東頭,是一間長方形的房間,中間擺著一張深色的實木會議桌,椅子是黑色皮麵的,靠背很高。

牆上掛著一幅巨大的國徽,國徽下麵是“忠誠、為民、擔當、公正”八個字,燙金的,被日光燈照得發亮。

窗戶朝東,上午的陽光正照進來,在會議桌上鋪了一層暖光。

程龍勝到的時候,會議室裡已經有兩個人了。

老趙坐在靠窗的位置,麵前放著他那個跟了半輩子的保溫杯,手裡拿著一份列印好的材料正在看。

看見程龍勝進來,他抬了抬下巴,示意桌上的另一份材料。

“這是今天的會議材料,唐某案排在第二項,第一項是一個程式性的東西,很快。”

程龍勝在靠後的位置坐下來,拿過材料翻開。

唐某案的部分隻有兩頁紙,案件基本情況加上爭議焦點,寫得很簡略。

程龍勝看了一遍,發現了一個問題:材料裡冇有附他的抗訴書全文,隻在“承辦人意見”一欄裡概括了一句話!

“承辦人認為一審判決量刑畸輕,建議提出抗訴”。

他把材料放下,問老趙:“材料誰整理的?”

“政治部的小劉,怎麼了?”

程龍勝冇有回答。

抗訴書他寫了七頁。

七頁紙被概括成了一句話。

九點五十分,參會的人陸續到了。

副檢察長吳誌遠第一個進來,手裡端著一個白色瓷杯,杯身上印著“市人民檢察院”幾個字,字已經磨得有些模糊了。

他衝程龍勝點了點頭,在會議桌的主位旁邊坐下。緊接著進來的是紀檢組長孫萍,五十出頭的女人,短髮,戴一副無框眼鏡,走路很快,坐下來以後就開始翻材料,翻得很快。

然後是幾位檢委會委員,有的是其他部門的負責人,有的是資深檢察官。

每個人進來的時候都看了一眼程龍勝,目光停留的時間長短不一,有的人衝他點一下頭,有的人隻是看了一眼就把目光移開了。

最後進來的是一個程龍勝不太熟的人,政治部的副主任,姓馬,四十多歲,平時不常在這種場合出現。

九點五十八分,檢察長到了。

檢察長姓魏,叫魏長林,五十七歲,頭髮花白,身材高大,走路的時候背挺得很直。

他在市院乾了八年,是係統內有名的“鐵腕”,辦過幾件大案,也得罪過不少人。

年底他就要退了。

魏長林在會議桌的主位坐下,把老花鏡從胸前口袋裡取出來戴上,環顧了一圈,確認人都到齊了,然後開口。

“開始吧!第一項議題,孫組長你們那邊報上來的,先過一下。”

第一項議題確實很快,是一個內部紀律方麵的程式**項,孫萍彙報了大概十分鐘,委員們簡單討論了幾句,表決通過,前後不到一刻鐘。

程龍勝坐在後排,手指無意識地敲著桌麵,目光落在麵前的會議材料上。

材料上“唐某”兩個字被列印機的墨粉印得有點模糊,“唐”字中間那一橫像是被什麼東西蹭了一下,斷成了兩截。

“第二項議題!”魏長林翻了一頁材料,“唐某故意殺人案一審判決審查,承辦人程龍勝。”

會議室裡安靜了一瞬。

那種安靜不是自然的安靜,是所有人同時停止翻材料、同時停止喝水、同時把注意力集中到一個點上時的那種安靜。

程龍勝站起來。

“各位委員,我彙報一下唐某故意殺人案的基本情況和我提出抗訴的理由。”

他的聲音在安靜的會議室裡顯得格外清晰。

他從案情講起,三月十五日,唐某持刀翻牆進入校園,在行政樓前攔住被害人周靜,連續捅刺十一刀。

他講了法醫鑒定結論頸部、胸部、腹部多處刀傷,其中頸部一刀深及氣管前壁,距頸總動脈僅零點三厘米。

他講了唐某案發前的行為,提前購買刀具、搜尋致命部位資訊、多次踩點、案發前三天與神秘號碼頻繁通話。

他講了一審判決的理由,未遂、坦白、認罪態度較好,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然後他講了自己的意見。

“我認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唐某的量刑畸輕,理由有三。”

他伸出第一根手指:“第一,被告人的主觀惡性深重,他不是衝動犯罪,是預謀犯罪。從購買刀具到上網搜尋,從踩點到案發當天的行動路線,每一步都有計劃,尤其是案發前三天開始與一個不記名號碼的頻繁通話,說明他背後極有可能存在教唆或指示,這一點,一審判決完全冇有涉及。”

他伸出第二根手指:“第二,被告人的人身危險性極大,十一刀,每一刀都捅在致命部位附近,法醫鑒定明確指出,頸部那一刀距頸總動脈僅零點三厘米,這不是他運氣好冇捅中,是他捅了,差一點就中了,量刑應當評價他的行為,而不隻是結果。”

他伸出第三根手指:“第三,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存在重大疑問,庭審中,當被問及‘為什麼攜帶刀具’時,他沉默。當被問及‘案發前與誰通話’時,他迴避。一個真正認罪悔罪的人,不會在這些關鍵問題上保持沉默,他的認罪是選擇性的,是策略性的。”

程龍勝把三根手指收回去。

“基於以上理由,我建議對唐某故意殺人案一審判決依法提出抗訴。”

他彙報完了。

會議室裡又安靜了。

這次安靜的時間更長。

魏長林摘下老花鏡,用鏡布慢慢擦著鏡片,冇有看任何人。

吳誌遠低著頭,在麵前的筆記本上寫著什麼,筆尖劃過紙麵的聲音在安靜的會議室裡聽得一清二楚。

孫萍雙手交疊放在材料上,目光從程龍勝臉上移到材料上,又從材料上移回來。

“各位委員有什麼意見?”魏長林把老花鏡重新戴上。

沉默了幾秒。

然後坐在吳誌遠對麵的一個人開口了。

那是第一檢察部的主任,姓鄭,五十歲左右,頭髮梳得一絲不苟,說話的時候喜歡用手指點著桌麵。

“我談一點看法。”鄭主任的聲音不急不慢,“程龍勝同誌的意見我認真聽了,材料我也看了,這個案子,案情確實比較惡劣,五年半的量刑,我個人也覺得偏輕。”

他停了一下。

“但是,我們考慮抗訴,不能隻看量刑是不是偏輕,還要看抗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這個案子,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冇有問題,證據冇有問題,程式冇有問題,量刑上,五年半確實偏輕,但還在法定量刑幅度之內,故意殺人未遂,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一審在這個幅度內判了五年半,雖然偏輕,但不能說是‘畸輕’。在這種情況下提出抗訴,上級院支援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上級院不支撐,我們提出抗訴的意義在哪裡?”

他用手指點了一下桌麵。

“我理解程龍勝同誌的心情,這個案子的被害人確實值得同情,但抗訴是一項嚴肅的法律監督工作,不能感情用事。我的意見是,慎重。”

程龍勝聽完了。

鄭主任的話說得滴水不漏,肯定案情惡劣、肯定承辦人心情、然後從“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角度提出質疑。

每一個點都站在業務角度,每一個字都挑不出毛病。

但程龍勝注意到一個細節:鄭主任全程冇有提那個不記名號碼。

抗訴書裡用了將近一頁的篇幅分析那個號碼。

檢委會材料裡冇有。

魏長林點了點頭,目光轉向其他人。

“還有誰要發言?”

“我說兩句!”說話的是一個頭髮花白的老檢察,姓韓,是院裡的資深委員,在刑檢線上乾了大半輩子,辦的案子比程龍勝看過的還多。

他說話的時候聲音不大,但每個人都會認真聽。

“這個案子,材料我看了,程龍勝的抗訴書我也看了,小劉給我的材料裡冇有附抗訴書全文,我自己去程龍勝那裡要了一份。”

程龍勝的目光動了一下。

韓委員把麵前那份七頁的抗訴書拿起來,翻到第三頁。

“我注意到了幾個問題,第一,案發前被告人與一個不記名號碼頻繁通話,第二,案發當晚這個號碼打到了我們院的一部固話上,第三,這個號碼在案發後第二天就停用了。”

他把抗訴書放下,看著程龍勝。

“程龍勝,這個號碼查到什麼程度了?”

程龍勝感覺到會議室裡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

“正在查,已經有了一些進展。”

“什麼進展?”

程龍勝沉默了一秒。

這一秒裡,他做了很多個判斷,哪些能說,哪些不能說,哪些說了以後會讓自己接下來的路更難走。

方如海的臉在他腦子裡閃了一下,花白的頭髮,凹下去的眼窩,桌上那個捏扁的空煙盒。

“號碼的使用者已經初步鎖定。”他說,“與劉釗案存在關聯。”

會議室裡的空氣忽然變了。

不是聲音變了,是一種說不清的東西變了。

韓委員的眉毛動了一下,魏長林擦鏡片的動作停了,吳誌遠抬起頭看了程龍勝一眼,又低下去繼續寫字。

鄭主任的手指停在桌麵上,冇有再點下去。

“劉釗案。”韓委員把這兩個字重複了一遍,語氣裡有一種程龍勝讀不懂的東西。

“六年前城東那個?”

“是。”

韓委員冇有再問下去。

他把抗訴書合上,靠在椅背上,沉默了幾秒鐘。

然後他說:“如果是這樣,這個案子就不隻是一個量刑畸輕的問題了。”

會議室裡的安靜持續了很長時間。

最後是魏長林打破了沉默:“老韓說得對,這個案子如果隻是量刑偏輕,我們可以討論抗不抗訴。但如果涉及到案外因素,涉及到六年前的舊案,那就不是抗不抗訴的問題了。”

他看向程龍勝。

“程龍勝,劉釗案的材料你手頭有多少?”

“方如海同誌提供了一部分。”

魏長林的眉毛微微動了一下。

方如海這個名字出現在這個會議室裡,已經是很久冇有過的事了。

在座的人都知道方如海是誰,也都知道他當年為什麼離開。

“方如海主動找的你?”魏長林問。

“是。”

魏長林冇有再問了。

他把老花鏡摘下來,用拇指和食指捏了捏鼻梁,然後重新戴上。

“我說一個意見。”他的聲音不高,但會議室裡每個人都聽得清清楚楚,“第一,唐某案的抗訴程式,按正常節奏走。程龍勝把抗訴書修改完善一下,老鄭你們一部配合,把證據部分再夯實。第二,不記名號碼的事,程龍勝繼續查,但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安全。第三。”

他停了一下。

“劉釗案的事,暫時控製在這個會議室範圍內,任何人不得對外擴散。”

他的目光在會議室裡緩緩掃了一圈。

每個人都接觸到了那道目光,每個人都點了點頭。

“還有誰有意見?”

冇有人說話。

“表決。”

魏長林舉起手。

韓委員舉起手。

孫萍舉起手。

吳誌遠舉起手。

其他委員一個接一個地舉起了手。

最後鄭主任也舉起了手,舉得慢了一點,但還是舉了。

“全體通過。”魏長林把手放下,“唐某故意殺人案,依法提出抗訴。”

程龍勝坐在後排,把麵前的材料合上。

他的手很穩。

散會以後,委員們陸續走出會議室。

程龍勝收拾材料的時候,韓委員從他身邊走過,腳步停了一瞬。

“小程。”

“韓老師。”

韓委員看著他,看了大概兩秒鐘。

然後他伸手拍了拍程龍勝的肩膀,拍的力道不輕不重,像是某種交付。

“方如海那個人,”他說,“六年前走的時候,給我留過一句話。”

“什麼話?”

“他說,老韓,如果有一天公訴處有個姓程的小子查到我頭上,你彆攔著他。”

韓委員把手收回去,往門口走了兩步,又回過頭。

“他還說,那小子會查到底的。”

韓委員的背影消失在門口。

程龍勝站在會議室的窗邊,手裡攥著那疊材料。

窗外的陽光照進來,落在他手背上。

國徽在牆上沉默著,金色的麥穗和齒輪在光裡反射出細碎的光點。

他站了一會兒,然後拿著材料走出會議室,往自己辦公室走。

走廊裡經過吳誌遠辦公室門口的時候,門開著一條縫。

吳誌遠的聲音從裡麵傳出來,像是在打電話。

“……通過了,對,全體通過。”

停頓。

“我知道,我會盯著。”

程龍勝的腳步冇有停。

他從門口走過去的時候,目光從門縫裡掃進去,看見吳誌遠站在窗邊,背對著門,一隻手拿著手機,另一隻手拿著那支鋼筆。

他父親的那支鋼筆。

程龍勝走進自己的辦公室,關上門。

他把材料放在桌上,拿起手機,給黎新武發了一條訊息。

“抗訴通過了。”

幾秒鐘後,黎新武回了一條:“意料之中,意料之外的是全體通過。”

程龍勝看著這行字。

黎新武說得對,意料之外的是全體通過。

程龍勝把手機放下,走到窗邊。

窗外的院子裡,開完會的人正陸續走向停車場。

韓委員的背微微佝僂著,走得很慢。

鄭主任走在前麵,步子很快,一隻手夾著公文包,另一隻手在打電話。

魏長林走在最後,一個人,冇有打電話,也冇有和人說話,就這麼慢慢走著,陽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

程龍勝看著他們一個一個走出大門。

然後他的手機響了。

不是黎新武。

是一個他存過但冇有打過幾次的號碼。

吳誌遠。

程龍勝接了。

“程龍勝,你到我辦公室來一趟。”吳誌遠的聲音和平時一樣,不緊不慢,聽不出任何情緒。

“現在?”

“現在。”

程龍勝掛了電話,把手機放進口袋,往門口走了兩步,又停下來。

他回到桌前,開啟抽屜,看了一眼裡麵那本工作筆記。

筆記翻到最新的一頁,上麵有他昨晚寫下的一些東西,從方如海的調查筆記裡摘出來的幾個關鍵詞,其中有一個人名。

他把筆記合上,放回抽屜,關上。

然後他走出辦公室,往走廊東頭走去。

吳誌遠辦公室的門關著。程龍勝敲了兩下。

“進。”

他推門進去。

吳誌遠坐在辦公桌後麵,麵前攤著程龍勝那份七頁的抗訴書。

抗訴書旁邊放著那支鋼筆,筆帽上的刻字朝著窗戶的方向,看不清寫的是什麼。

吳誌遠冇有抬頭,正在看抗訴書的某一頁,手裡的紅筆在某一行下麵畫了一道線。

“坐。”

程龍勝在對麵的椅子上坐下。

椅子是硬的,靠背很低,坐上去以後腰是懸著的。

他等著。

吳誌遠把那一頁看完了,把紅筆放下,抬起頭。

“今天會上的情況你看到了,抗訴通過了,這是好事,但通過的方式,你應該也看出來了。”

程龍勝點了點頭。

“鄭主任那些話,不是他自己的話。”吳誌遠的聲音很平,像在分析一個案子的證據,“他是在替彆人把該說的反對意見說到位,說到了,就算交代,這意味著什麼你知道嗎?”

“意味著有人想讓這個案子通過,但也有人需要記錄上留下反對的聲音。”

吳誌遠看了他一眼,目光裡有一點意外,也有一點彆的什麼。“你比我想的清楚。”

他把那支鋼筆拿起來,在手指間轉了一下。

“那我就不繞彎子了,劉釗案的事,方如海跟你說了多少?”

程龍勝沉默了一瞬。“他說了一些,給了我一份調查筆記。”

“筆記裡有什麼?”

“有一個人名。”

“誰?”

程龍勝看著吳誌遠。

吳誌遠也看著他。

窗外的陽光照在那支鋼筆上,筆帽上的刻字在光裡顯出筆畫——“公正”兩個字,隸書,刻得很深。

“方如海讓我不要急著去找那個人。”程龍勝說,“他說先把唐某的案子辦好,一步一步來。”

吳誌遠把鋼筆放下。“方如海說得對。”

他站起來,走到窗邊,背對著程龍勝。

窗外的陽光把他的輪廓勾出一道邊。

“我認識你父親。”吳誌遠的聲音忽然變了,不再是開會時那種平穩的調子,多了一點什麼東西,

“這支筆是他退休的時候送給我的,他說,老吳,我乾了一輩子,冇留下什麼,這支筆跟了我二十年,送給你,你用它簽字的時候,想著點‘公正’這兩個字。”

他轉過身,看著程龍勝。

“你父親退休那年,有一個案子他冇辦完,一個拆遷補償的民事糾紛,涉及當時市裡一個領導的親戚,那個案子被上麵打招呼壓下來了,他簽不了字,也退不了休,就那麼拖著,拖了三個月,他腦梗發作,倒在了辦公桌上。”

程龍勝的手指收緊了。

“這件事,冇人告訴過你,你父親不讓說。他說孩子剛進檢察係統,不要讓他覺得這個係統有問題。”

吳誌遠走回桌前,把那支鋼筆拿起來,放在程龍勝麵前。

“這支筆,是你父親的,現在該還給你了。”

程龍勝低頭看著那支筆。

黑色的筆桿,銀色的筆帽,筆帽上“公正”兩個字被磨得有些發亮。

他想起父親寫字的樣子,握筆很用力,每一筆都寫得很慢,像是每一個字都要經過很多遍確認纔會落下去。

他把筆拿起來,握在手裡。

筆桿上還帶著吳誌遠手心的溫度。

“方如海的調查筆記裡,”吳誌遠坐回椅子上,聲音恢複了平時的平穩,“那個人名,是周某國。”

程龍勝抬起頭。

“你怎麼知道?”

“因為六年前,我也在查他。”吳誌遠把手邊的茶杯端起來,喝了一口。

茶水大概已經涼了,他嚥下去的時候皺了皺眉。

“周某國,退休的副檢察長,退之前分管過公訴,分管過反貪,方如海當年調去反貪局,就是他點的名,劉釗案二審期間,那個證明‘精神狀態異常’的診所醫生,是周某國的遠房親戚,方如海安排那個醫生出具偽證,背後授意的,也是周某國。”

吳誌遠把茶杯放下。

“方如海冇告訴你這些,他隻告訴了你他自己的錯,冇有告訴你是誰讓他犯的錯。”

辦公室裡安靜了很長時間。

程龍勝握著那支鋼筆,筆帽上的“公正”兩個字硌著他的掌心。

“他為什麼不告訴我?”

“因為他還在保護你。”吳誌遠的聲音很輕,“周某國退休不退勢。他在這棟樓裡乾了三十年,門生故吏遍佈每一個部門。你現在查的每一個方向,都可能遇到他的人,方如海不告訴你周某國的名字,是怕你年輕氣盛,直接找上門去,以周某國的手段,你在他麵前走不了三個回合。”

吳誌遠頓了一下。

“但我覺得你應該知道,你已經走到這一步了,不知道對手是誰,反而更危險。”

程龍勝把鋼筆放進口袋裡。

口袋不深,筆帽露出來一小截。

“你今天叫我過來,不隻是為了還筆。”

“對。”吳誌遠從抽屜裡拿出一個檔案袋,放在桌上。

檔案袋是牛皮紙的,封麵貼著一張白色的標簽,上麵寫著一串編號,冇有寫案由。

“這是周某國在反貪局期間主辦過的所有案件的目錄,不是全部案卷,全部案卷你調不出來,但目錄本身就能說明很多問題。你拿回去看,看完了燒掉。”

程龍勝把檔案袋拿起來。

檔案袋很輕,裡麵大概隻有幾頁紙。

但拿在手裡,他覺得比桌上所有案卷加起來都重。

“吳檢。”

“嗯。”

“你查周某國查了六年,查到什麼程度了?”

吳誌遠冇有馬上回答。

他靠在椅背上,目光越過窗戶,投向遠處。

遠處的天際線上有一排塔吊正在緩慢地轉動,是那些永遠建不完的樓盤。

“查到過兩次。”他說,“一次是四年前,查到周某國的一個親戚名下有一筆來源不明的資金,正準備深挖,那個親戚出車禍死了,一次是兩年前,查到一箇中間人的口供,約好了第二天正式談話,當天晚上中間人翻供了,說他記錯了。”

吳誌遠把目光收回來,看著程龍勝。

“兩次都是差一步,後來我才明白,不是我差一步,是他永遠比我多一步。他在這個係統裡待的時間太長了,長到他能提前看見你下一步要走到哪裡。”

“那你還查嗎?”

“查。”吳誌遠的聲音不高,但那個字落下來的時候很重,“查了六年,不是為了證明他有多厲害,是為了證明他也有算不到的地方。”

程龍勝站起來。

他把檔案袋夾在腋下,往門口走。

他拉開門,走了出去。

走廊裡陽光很亮。

他握著口袋裡的鋼筆,往自己的辦公室走。

經過茶水間的時候,聽見裡麵有人在聊天,聲音不大,但有一句飄了出來。

“……聽說了嗎,唐某那個案子抗訴通過了,全體通過。”

“全體?鄭主任也舉手了?”

“舉了。”

“稀奇。”

程龍勝冇有停。

他走進辦公室,關上門,把吳誌遠給的檔案袋放在桌上。

他冇有馬上開啟。

他先給黎新武發了一條訊息。

“周某國,查這個人。”

發完以後,他把手機扣在桌上,拿起那支鋼筆,在手指間慢慢轉了一圈。

筆帽上“公正”兩個字從掌心轉到指尖,又從指尖轉回掌心。

然後他開啟檔案袋,抽出了裡麵的幾頁紙。

第一頁是目錄。

列印的,五號宋體字,密密麻麻地排列著案號和案由。

受賄、徇私枉法、濫用職權、钜額財產來源不明——每一條都是職務犯罪。

每一個案號後麵都標註著“周某國主辦”。

程龍勝一頁一頁地往下看。

看到第三頁的時候,他的手停了。

倒數第三行,一個案號後麵跟著一行案由:“劉釗故意傷害案,二審檢察意見稽覈”。

程龍勝盯著這行字,盯了很久。

劉釗案,周某國不是承辦人,方如海是承辦人,但周某國是“稽覈”人。

承辦人提出意見,稽覈人決定意見能不能往上送。

六年前,方如海寫了那份反對減輕處罰的檢察意見,然後周某國“稽覈”了它。

稽覈的結果是:不採納。

方如海的意見被壓下來了。

劉釗的刑期從九年改成了六年。

方如海從一個業務骨乾,變成了周某國點名調去反貪局的人。

調過去以後,方如海被安排去辦那些“安全”的案子,證據確鑿、冇有爭議、不會得罪人的案子。

他再也冇有主辦過任何一個真正的大案。

周某國把方如海調去反貪局,不是為了重用他。

是為了把他放在一個看得見的地方。

程龍勝把目錄放下,靠在椅子上,閉上了眼睛。

六年前。

方如海站在法庭上,看著被害人顧曉梅的眼睛,那雙眼睛裡全是眼淚,但一聲都冇哭出來。

庭審結束以後,他在法院的衛生間裡吐了。

後來周某國找到他,說有一個診所醫生可以出具證言,隻要他“不要那麼堅持”。

他老婆需要三十萬換腎。

他冇有要那二十萬,但他安排了那個醫生。

他以為自己在做一件能保住底線的事,不收錢,隻是“不那麼堅持”。

他不知道從他不那麼堅持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經被攥在了彆人手裡。

周某國不需要他收錢。

周某國隻需要他“不那麼堅持”一次。

一次就夠了。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有了第二次,方如海就不再是方如海了。

程龍勝睜開眼睛。

窗外起風了,梧桐葉被風捲起來,打著旋兒從窗前飄過。

秋天真的來了。

他把吳誌遠的檔案袋重新封好,拉開抽屜,放進去。

抽屜裡有那本工作筆記,有唐某案的通話記錄,有方如海的調查筆記影印件,還有那包拆開冇吃完的餅乾。

他把檔案袋放在所有這些東西的上麵,然後把抽屜關上。

然後他拿起手機,撥了方如海的號碼。

響了很多聲。

程龍勝以為他不會接了。

最後一聲響到一半的時候,通了。

方如海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過來,沙啞的,帶著一點喘息,像是剛纔在爬樓梯。

“程龍勝。”

“方老師。”程龍勝的聲音很平,“劉釗案的卷宗我看完了,你的調查筆記我也看完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

程龍勝聽見方如海的呼吸聲,一進一出,比平時慢。

“你看到那個名字了。”

“看到了。”

方如海沉默了幾秒,“你打算怎麼辦?”

程龍勝握著那支鋼筆。

筆桿上的溫度已經完全是他自己的了。

“抗訴書通過了,全票。”

電話那頭安靜了。

然後方如海輕輕撥出一口氣。

那口氣很長,像是憋了很多年。

“全票。”他把這兩個字重複了一遍,聲音裡有種程龍勝說不清的東西,“吳誌遠也舉手了。”

“舉了。”

方如海又沉默了。

這次的沉默比剛纔更長。

程龍勝聽見電話那頭有什麼聲音,很輕,像是打火機按下去又鬆開,鬆開又按下去,反覆了幾次,但始終冇有打著。

“六年前,”方如海終於開口了,聲音很慢,每個字都像是從很深的地方撈上來的,“劉釗案檢委會表決的時候,吳誌遠也舉手了,他舉手同意維持二審判決,投完票那天晚上,他給我打過一個電話。”

“他說什麼?”

“他說,如海,今天這一票我對不起你,但有人讓我必須這麼投,那個人說,這是最後一次,投完這一票,他就收手。我問吳誌遠那個人是誰,他不說,他隻說了一句。”

方如海的聲音低下去。

“他說,等有一天,公訴處有個姓程的小子查到這個案子的時候,他會把那一票還回來。”

電話兩頭都安靜了。

程龍勝握著鋼筆,筆尖抵在桌麵上的一頁草稿紙上。

紙上不知道什麼時候被他畫了一個圈,圈裡是空的,什麼都冇有。

“他還了。”程龍勝說。

“是,他還了。”

方如海掛了電話。

程龍勝把手機放下,看著草稿紙上那個空圈。

然後他拿起鋼筆,在圈的中心寫了一個字。

查。

寫完以後他把筆帽擰上,把筆放回口袋。

口袋外麵露出一截銀色的筆帽,在日光燈下反著光。

窗外梧桐葉還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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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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