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寧”。
隻是省略了一個字。
情侶之間,很正常。
在一起後,他總是摸我左眼下的痣。
“你這顆痣,很好看。”
他的手指停在那顆痣上,目光溫柔得能滴出水來。
我紅了臉,心跳如鼓,以為那是情話。
3.
姑媽又打電話來催我去港城相親。
這個月第三次。
“晚寧!你還要在那個男人身上耗多久?八年了!你從十九歲就跟了他,他給過你什麼?一個名分都冇有!”
“你爸媽走得早,我這個做姑媽的不能看著你犯傻。”
“那個男孩子真的很好,叫沈知舟——”
“姑媽,讓我想想。”
掛了電話,我在沙發上坐了很久。
久到窗外的天從藍色變成橘色,又從橘色變成深藍。
我拿起了書房的鑰匙。
陸時晏的書房是禁區。
鑰匙就放在筆筒裡,但八年來我從冇動過。
抽屜裡有一個檀木盒子,一個牛皮紙信封。
信封裡是一疊照片——是一個女孩!
櫻花樹下,白裙子,馬尾辮,左眼下方一顆小小的痣。
眼睛彎彎的,像兩彎月牙。
照片右下角:十一年前。
檀木盒子裡是一枚銀戒指,內壁刻著兩個字——“寧安”。
我把照片翻過來。
背麵是陸時晏的筆跡:“寧安,大二,櫻花季。”
寧安。
宋寧安!
我拿著那張照片,手指開始發抖。
不是冷。
是從骨頭縫裡滲出來的、徹骨的寒意。
我忽然想起他第一次幫我係釦子時發抖的手。
那不是緊張。
是他在她身上練習過的動作,換了一個人,怕露餡。
我忽然想起他第一次摸我痣時的眼神。
那不是喜歡。
那是透過我,看另一個人的臉。
我忽然想起他喊“寧”時的聲音。
那不是愛稱。
那是他喊了無數遍的名字,在醉酒後不受控製地溢位嘴唇。
我站起來,走到穿衣鏡前。
鏡子裡,一個女人穿著米白色羊絨衫,長髮披肩,眉眼溫婉。
左眼下方,有一顆痣。
我對著鏡子笑了一下。
眼睛彎彎的。
一模一樣。
不是巧合。
是複製。
是高仿。
我是一件贗品。
八年。
兩千九百二十天。
我穿她喜歡的顏色,留她喜歡的髮型,笑她喜歡的弧度。
我的名字裡有她的字,我的眼睛下有她的痣。
他每一次說“好看”,都不是對我說的。
他每一次說“真好”,都不是誇我。
他每一次說“再等等”,都不是讓我等。
他在等一個已經不存在的人。
而我,隻是她留在人間的影子。
我把東西原樣放回去,鎖好,鑰匙放回筆筒。
走到客廳,拿起手機。
“姑媽,我想好了。我去港城。”
4.
陸時晏出差,週五回來。
我訂了週六上午飛港城的機票。
收拾東西的時候我才發現——八年,真正屬於我的東西少得可憐。
衣服是他買的,包包是他送的,護膚品是他選的牌子。
我從衣櫃最裡麵翻出幾件自己買的:一件藏藍色襯衫,一條黑色牛仔褲,一件灰色衛衣。
被擠在角落裡,皺巴巴的,像被遺忘了很久。
我把它們疊好放進箱子。
又拿了幾本書,一本相簿——我爸媽還活著的時候拍的。
那是我唯一確定“屬於蘇晚寧”的東西。
合上行李箱的時候,我看到了床頭櫃上那個絲絨盒子。
裡麵是一條白金項鍊,吊墜是一個小小的“寧”字。
他上個月送的,“提前的生日禮物”。
我當時感動得紅了眼眶。
現在我把盒子放在床頭櫃正中間。
冇有帶走。
週五,陸時晏提前回來了。
我在廚房燉湯,他從背後抱住我,下巴擱在我肩膀上。
“想你了。”
他的嘴唇蹭了蹭我的耳垂,聲音低沉溫柔,和八年前銀杏道上那個下午一模一樣。
我握著湯勺的手頓了一下。
八年前,也是這樣的聲音,這樣的溫度,這樣的氣息。
他說“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說好。
那個“好”字,我用了一整個青春來兌現。
而他給我的,隻是一個名字裡的“寧”。
我冇有像往常一樣偏過頭去迎合他。
他察覺到了,但冇多想。
八年的相處給了他足夠的自信,他覺得我永遠都在那裡。
永遠溫柔,永遠懂事,永遠——不會走。
晚飯時我坐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