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救持續了三天。
跨江大橋被封鎖了半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排了一長串。江麵上有四五艘搜救艇來回穿梭,探照燈把江水照得發白。
潛水員下去了八次,每次上來都搖頭。
水太深了,能見度幾乎為零。江底全是淤泥和碎石,車輛墜江後砸進了淤泥裏,車頂被壓扁了,駕駛座那一側完全變形。
“安全氣囊彈出來了,有血跡,”搜救隊長在電話裏對顧霆琛說,“但人不在車裏。”
“不在車裏是什麽意思?”
“可能被江水衝走了。車輛墜江的時候,車窗可能開著,人被水流帶出去了。這三天我們搜了上下遊五公裏,還沒有找到。”
“繼續搜。”
“顧先生,以目前的流速和溫度,如果落水者在墜江時沒有及時獲救……”
“我說繼續搜。”
電話掛了。
顧霆琛坐在辦公室裏,麵前攤著一堆檔案。他拿起筆,簽了一個字,又放下。
他站起來走到窗邊,看著樓下的車水馬龍。
腦子裏突然冒出一個念頭——
她會不會遊泳?
他不知道。
他和沈念晚在一起三年,他不知道她會不會遊泳,不知道她喜歡吃什麽,不知道她怕什麽,不知道她晚上睡不著的時候在做什麽。
他什麽都不知道。
他隻知道她長得像溫以寧,穿白裙子好看,說話聲音很輕,從來不說不。
僅此而已。
手機又響了。
“顧先生,我們在下遊八公裏處的河灘上發現了一些物品,請您過來辨認一下。”
顧霆琛開車去了。
河灘上拉起了警戒線,幾個警察圍著一塊防水布。搜救隊長掀開布,露出裏麵的東西——
一隻白色的帆布鞋,鞋帶散了,鞋麵上有暗紅色的痕跡。
一件被撕破的白色外套,領口的位置沾滿了血。
還有一本素描本,被水泡得鼓起來,紙頁黏在一起,像一團發黴的棉花。
顧霆琛蹲下來,拿起那隻鞋。
鞋碼很小,36的。鞋底磨得很厲害,後跟的位置有一塊補丁——她補過這雙鞋。
她穿了一雙打過補丁的鞋,在他的別墅裏住了三年。
而他從來沒有注意過。
他放下鞋,拿起那本素描本。
封麵被水泡爛了,看不清原來的顏色。他翻開第一頁,紙張黏在一起,一碰就碎。他小心翼翼地撕開一頁,看到上麵的畫——
是一個男人的背影。
落地窗,西裝,肩膀很寬。
是他在打電話的樣子。
他翻到第二頁。
還是背影。車裏,握著方向盤,側臉的線條很硬。
第三頁,第四頁,第五頁……
全都是背影。
他的背影。
每一頁都是他。
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時間,不同的角度。但都是背影,沒有一張正麵。
最後一頁被水泡得最厲害,大半都模糊了,隻能看到幾行歪歪扭扭的小字:
“今天他又沒有看我。”
“我畫了他的背影,但我不知道他正麵是什麽樣子。”
“我好像忘了他長什麽樣了。”
“不,我沒有忘。我隻是不敢畫。”
“畫出來就會記住。記住了就會想。想了就會疼。”
“我不想疼了。”
最後一行的字跡很淡,像是筆沒有墨了,又像是寫的人沒有力氣了。最後幾個字幾乎看不清,但顧霆琛還是一筆一筆地辨認出來了:
“寶寶,媽媽對不起你。”
顧霆琛的手開始發抖。
他盯著那行字,盯著“寶寶”兩個字,腦子裏有什麽東西“哢”地斷了。
“這是什麽?”他的聲音沙啞得不像自己的。
搜救隊長看了一眼:“應該是落水者的隨身物品。根據血跡和鞋子的尺寸判斷,應該是一位女性。顧先生,您認識這位女士嗎?”
顧霆琛沒有回答。
他蹲在河灘上,手裏攥著那本泡爛的素描本,腦子裏一片空白。
她懷孕了。
她有了他的孩子。
她站在客廳裏說“我有話想跟你說”,他說“說”。
她看了一眼溫以寧,說“能不能單獨說”。
他說“不用,她不是外人”。
她沉默了。
她說“算了,沒什麽”。
她把B超單攥在手心裏,攥了那麽久,最後還是沒說出口。
因為她怕。
她怕他不信。怕他不在乎。怕他讓她打掉。
她怕了三年,怕到最後,還是沒有說出口。
而他說她是“不重要的人”。
他在她走的那天晚上,和溫以寧在一起,他在搜救隊給他打電話的時候,說“不重要的事”。
顧霆琛站起來,把素描本抱在懷裏,轉身就走。
“顧先生!”搜救隊長在後麵喊,“這些是證物,您不能帶走——”
他抱著那本泡爛的素描本,坐進車裏,關上門。
然後他低下頭,額頭抵在方向盤上。
他沒有哭。
他隻是坐在那裏,一動不動,像一座被掏空了內髒的石像。
素描本上的水還沒幹,浸透了他的西裝,涼涼的。
和那天晚上的雨一樣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