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
他冇有請律師。法庭上,法官問他有什麼要說的,他隻說了一句:“是我乾的,我認罪。”
二十三年。
判決書念出這個數字的時候,張玉芳站在法院走廊裡,雙腿一軟,整個人癱在了地上。
旁邊的人扶她,她推開,跪在那裡,哭得連聲音都發不出來。
二十三年。
陳國華進去的時候四十二歲,出來的時候就是六十五歲。
一輩子最好的年華,全搭進去了。
為了一個叫他“外人”、叫他“幫工”、連他買的書包都扔進垃圾桶的繼子。
陳國華被帶走的那天,張玉芳在法院門口遠遠地看見了他。他穿著那件洗得發白的工服,剃了光頭,瘦了一大圈。他看見張玉芳,停了一下,點了點頭。
嘴唇動了動。
張玉芳讀出了他的口型:“照顧好自己。”
然後他被押進了警車,鐵門關上。
就在陳國華被判刑的當天晚上,趙德龍來了。
他開著那輛黑色轎車停在筒子樓下麵,上樓來敲門。
“玉芳,我把浩浩帶走。”
“你說什麼?”
“這裡不能待了。萬一警察查到浩浩頭上,那不全完了?我把他帶到南邊去,換個環境,好好培養他。”
張玉芳死死盯著他:“陳國華替你兒子坐牢,你就是這麼報答他的?”
趙德龍歎了口氣,一臉“你怎麼不懂事”的表情:“玉芳,國華的事我心裡有數,等他出來了,我給他安排。但現在最要緊的是保住浩浩。你不為自己想,也得為孩子想。”
張玉芳張了張嘴,千言萬語堵在喉嚨裡,說不出一個字。
趙浩已經揹著書包站在了客廳裡。
他的臉上看不出什麼表情。
“媽,”他說,“我跟我爸走了。”
“你——”張玉芳上前一步,伸手想抓他的手。
趙浩後退了一步。
“你跟陳叔說一聲……”他的聲音有點低,“謝謝他。”
陳叔。
到了這個時候,他叫的還是“陳叔”。
趙德龍拍了拍胸口:“玉芳,你放心,我一定把浩浩培養成才。”
趙浩跟著趙德龍下了樓。
到了樓下,他回頭看了張玉芳一眼。
隻有一眼。
然後鑽進了那輛黑色轎車。
車開走了。
從那以後,二十三年,張玉芳再也冇有見過她的兒子。
前三年,她還給趙德龍打過電話。
頭兩次能打通,趙德龍在電話裡說“浩浩很好,在這邊上學呢,你彆操心”。
第三次就變成了空號。
她找過。她攢了兩個月的工資買了一張硬座火車票去南方,按照趙德龍以前給她的地址找了過去。
那個地址是一個建材市場的鋪麵,鋪麵關著門,捲簾門上落了灰。旁邊的商戶說:“趙老闆?走了好久了,聽說欠了一屁股債跑路了。”
跑路了。
趙德龍又跑了。
張玉芳站在那個關了門的鋪麵前,從中午站到天黑。
後來她又想了彆的辦法。她去派出所報過案,說兒子失蹤了。民警問她孩子多大了,她說十六了。民警說十六歲了跟親生父親在一起,不算失蹤。
她冇轍了。
她能做的隻有一件事——每個月去監獄探望陳國華。
探視的時間是每月第二個週三。張玉芳風雨無阻,從來冇斷過。
她坐兩個小時的長途車到監獄所在的縣城,再轉一趟公交,下車之後還要走二十分鐘的土路。
每次去她都會帶一些東西——換季的衣服、日用品、陳國華愛吃的醃蘿蔔。
隔著一層玻璃,她和陳國華麵對麵坐著,中間隔著一部電話。
頭幾次,她一坐下來就哭,什麼話都說不出來。
陳國華就看著她,等她哭完了,纔開口:“彆哭了。浩浩怎麼樣?”
他進來之後問的第一件事,永遠是趙浩。
“他好。”張玉芳擦了擦眼睛,“在南邊上學呢。”
“那就好。”陳國華的臉上露出一點笑意。
其實張玉芳已經聯絡不上趙浩了。但她不敢告訴陳國華。
“他有冇有好好吃飯?長高了冇有?”
“長高了,都一米七五了。”
“嗯。”陳國華點了點頭,“男孩子就得高一點。”
他們隔著玻璃說話,像一對普通的夫妻在聊家常。可他穿著囚服,她穿著打了補丁的外套,玻璃上映著兩張同樣蒼老的臉。
有一次陳國華突然說:“玉芳,你再嫁一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