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老奶奶看見我的樣子,走過來把我摟進她懷裏。
她的手很粗糙,但很暖。她說:“小梅,你媽媽就是偏心你弟弟。”
我靠在她懷裏,弱弱地說了一聲:“是呀,誰叫我是女孩子?”
這句話,不知道怎麽就傳到了媽媽耳朵裏。到現在,她都還拿來說我:“你弟是男孩子,是要給我養老的。你是女孩子,潑出去的水。我不是偏心。”
她說這話的時候,理直氣壯。她覺得自己沒有錯。因為在她眼裏,這是道理,不是偏心。男孩子養老,女孩子外嫁,天經地義。
可我六歲的時候,她不是這麽說的。
六歲,我生了一場大病。她帶我去大城市看病。在大城市的那段日子,弟弟在家沒人管,學會了上網玩遊戲。
回來後,她跟我說:“你生那麽重的病幹嘛?害得你弟現在有網癮了。”
我當時太小,聽不懂這句話有多荒唐。我隻是覺得愧疚。是我生病了,是我害了弟弟。
後來我長大了,才反應過來——一個六歲的孩子,生了一場大病,差點死掉。她擔心的不是我的身體,是“弟弟沒人管了”。她怪的不是那個沒人管弟弟的大人,是那個躺在病床上的我。
鄰居老奶奶的懷抱,是我為數不多的、關於“被心疼”的記憶。
她的手很粗糙,但很暖。她說的話,我現在都記得:“你媽媽就是偏心你弟弟。”
我知道她說的對。可我那時候太小了,小到不知道“偏心”是什麽意思。我隻是覺得,媽媽好像更喜歡弟弟。不是因為弟弟更好,是因為他是男孩子。
這個念頭,跟了我很多年。跟到我以為“女孩子就是不被偏愛的”是正常的。跟到我被他那樣對待,也覺得正常的。因為從一開始,我就沒被偏愛過。
後來我問他:“你為什麽不能對我好一點?”
他沒有回答。但我想,就算他回答了,大概也會說:“你是個女孩子,我憑什麽要對你特別好?”
你看,連我自己都覺得,不被偏愛是正常的。
可鄰居老奶奶抱我的那一刻,我覺得自己是個人。不是因為被同情,是因為被看見了。她看見了我餓著肚子、曬得黝黑、拖著袋子的樣子。她沒有說“你媽媽也不容易”,她說的是“你媽媽就是偏心”。
這句話,我等了很多年。從六歲,等到十八歲。
現在我不想等了。因為我知道,她不會改。她永遠不會覺得自己偏心。她隻會覺得——“你是女孩子,潑出去的水。”
可我不是水。我是人。
那十塊錢的故事之後,我很久沒有再跟媽媽說過話。
不是因為恨。是不知道說什麽。她說的每一句話,都像提前寫好的劇本——我是那個永遠演錯的女主角。而爸爸坐在旁邊,低頭吃飯,一聲不吭。
有時候我想,如果我生下來就是個男孩子,一切會不會不一樣?
後來我不想這個問題了。因為我不是男孩子。我是梅婷。一個靠撿瓶子活過十八歲、靠饅頭和白開水撐過一個夏天的女孩子。
我沒有長成他們想要的樣子。但我長成了我自己。
這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