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那年,我說自己養自己。
那時候還不允許打暑假工,我去撿瓶子、易拉罐,賣錢換生活費。
那段日子,我沒有吃飽過。
烈日當頭,我汗流浹背地走街串巷,翻垃圾桶,彎腰撿起每一個被人扔掉的瓶子。裝滿一大袋子,拖去廢品回收站。袋子很沉,路很遠,手被塑料袋勒出一道道紅印。
我滿心歡喜。因為這一袋子,可以換一天的生活費。
到了回收站,老闆稱了稱,遞給我一張十塊錢。
輕飄飄的,像一片葉子。
十塊錢。
我蹲在路邊,把那張錢看了很久。十塊錢,一天的力氣,一天的太陽,一天的彎腰。
我買了饅頭,就著免費的白開水,一口一口嚥下去。不敢買菜,不敢買水,不敢花掉一分。因為明天還要活。
可是饅頭和白開水,撐不了太久。
我暈了。不是電視裏那種慢慢倒下的暈,是眼前一黑,腿一軟,整個人往下墜。醒來的時候,我躺在地上,天還是那麽熱,太陽還是那麽毒。
我不知道自己暈了多久。可能幾分鍾,可能半小時。周圍沒有人經過。沒有人看見一個女孩躺在路邊,身邊倒著一個空袋子。
我慢慢坐起來,頭很重,胃像被擰著。地上有幾隻螞蟻,爬過我的手背。我看著它們,想——它們至少還有同伴。
那一刻我不是覺得苦。我是覺得孤獨。
一種從骨頭裏滲出來的孤獨。沒有人知道我在哪裏,沒有人會來找我,沒有人等我回家吃飯。我死了,可能要好幾天才會被人發現。
我撐著地麵站起來,腿在發抖。袋子空了,瓶子滾了幾個出來,散在地上。我一個一個撿回去,手指沒什麽力氣,撿得很慢。
撿完最後一個,我蹲在原地,喘了很久。
我看著天,想哭,但哭不出來。因為哭也要力氣。
我撐不住了。不是不想撐,是撐不動了。
我回去找媽媽道歉。
我說:“我錯了。”
她沒有問我“你吃飯了嗎”,沒有問我“你瘦了這麽多”,沒有問我“你還好嗎”。她數落我,說了一大堆,說我不聽話,說我倔強,說“早讓你抄答案你不抄”。
我站在那裏,聽著。沒有反駁。不是不想反駁,是沒有力氣反駁了,腦子裏一片空白,耳邊全媽媽的數落聲
那一刻我知道——在這個家,對錯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沒有選擇。
後來我常常想起那張十塊錢。輕飄飄的,像一片葉子。
可它壓在我身上,壓了很多年。
現在我長大了,能賺錢了,不用再撿瓶子了。但每次路過廢品回收站,我都會想起那個烈日下的自己。她拖著袋子,汗流浹背,滿心歡喜。
我想對她說:你沒有做錯。你隻是太想活下去了。你知道,在饑餓麵前,尊嚴一文不值。
通過這件事通過這件事,她明白了一個道理,有些事情不管你怎麽努力去爭取,結果不一定是你想要的
那十塊錢,不輕。那是你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