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追了我三年。
三年裏,他記得我所有的喜好。我愛吃什麽、不愛吃什麽、奶茶幾分糖、怕不怕冷、喜歡什麽顏色,他全知道。他把我的事情當作自己的事情來做,甚至比我自己還上心。
他求了我好久,我才答應去他那裏和他同居。
剛開始同居的時候,他無微不至。帶我去看小蠻腰,去海心橋散步,夜遊珠江,帶我去吃各種好吃的。我任性發脾氣,他哄著。我不開心,他陪著。
那時候我覺得,我終於等到對的人了。
可是同居兩年後,他變了。
忽冷忽熱。有時候很好,像從前一樣。有時候很冷,像不認識我。
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麽。我問他,他說“你想多了”。
後來他說的話,我每一句都記得。
“你見過哪個漁夫把魚釣上來後,還下魚餌的?”
他說這話的時候,沒有笑。是認真的。
我愣了一下。想反駁,但不知道從哪裏反駁。因為在他的邏輯裏,我已經是他的了。他不需要再追,不需要再哄,不需要再做那些“魚餌”一樣的事。
我不是人。我是魚。
“認識你,是我倒了八輩子的血黴。”
他說這話的時候,我們在吵架。具體為什麽吵,我忘了。但我記得他說完這句話,我愣住了。我想問他:那你為什麽追我三年?為什麽求我來?為什麽說我是你這輩子最重要的人?
但我沒問。因為我怕他回答。怕他的回答比這句話更傷人。
“我不會錯。要錯都是你的錯,我才會錯。”
這句話成了我們的鐵律。吵架了,是他的問題,但原因是“你逼我的”。他發脾氣,是他的情緒,但原因是“你惹我的”。他冷暴力,是他的選擇,但原因是“你讓我煩的”。
永遠是我的錯。永遠是我先錯,他才會錯。
我問過他:“你就沒有錯的時候嗎?”
他說:“有。錯在認識你。”
後來我不問了。
可是你知道嗎?
每次吵完架,他都會走過來,抱著我。
他說:“寶貝,我不是故意的。我壓力太大了,你要理解我。”
然後他親掉我的眼淚。一下一下的,很輕,很溫柔。
那一刻,我覺得他還是愛我的。他隻是太累了。他隻是不會表達。他隻是……
我在幫他找理由。找了一萬個理由。
他的好,我說不出幾件特別的事。
帶我出去玩。給我買好吃的。記得我生日。偶爾說一句“我想你”。這些好,換成任何一個男朋友,都能做到。沒什麽特別的。
但他傷害我的那些話,我每一句都記得。
一字不差。
因為那些話,別人不會說。
沒有哪個漁夫會對釣上來的魚說“你見過誰還下魚餌”。沒有哪個男朋友會對女朋友說“認識你是我倒了八輩子的血黴”。
他的好,是常規的。
他的壞,是獨家的。
可我就是放不下。
因為他會親掉我的眼淚。
那一瞬間,我覺得自己是被愛的。
後來我才知道——那不是愛,那是控製。他親掉我的眼淚,不是心疼我,是不想讓我繼續哭下去。他抱我,不是想和好,是想讓這件事翻篇。他說“你要理解我”,不是他真的壓力大,是讓我閉嘴。
可當時的我不知道。
我隻知道他抱我了,他親我了,他叫我寶貝了。他還在乎我。
這個念頭,讓我撐了十一年。
現在我知道了。
他追我那三年,是真的。
他對我的好,也是真的。
但他後來不想努力了,也是真的。
他說的那些話,每一句都是他的真心話。
他確實把我當魚。釣上來就不餵了。
他確實覺得認識我是倒黴。因為我要的愛,他給不起。
他確實永遠不會錯。因為他的世界裏,隻有他自己。
而我會走。
不是因為不愛了。
是因為我太累了。累到連他親掉我眼淚的時候,我都覺得——他在演戲。
他可能也在演。
演他還愛我。
隻是我們都不想再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