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天,林風的生活變得很有規律。
早上五點半起床,去清虛道長那裏練功。蹲馬步一個時辰,提石鎖一百下。剛開始的幾天,他的腿抖得厲害,胳膊酸得抬不起來。清虛道長站在旁邊,不說話,隻是看著。偶爾說一句“腰挺直”,或者“呼吸放勻”。第三天的時候,林風能蹲滿一個時辰了。腿還在抖,但不像前兩天那樣站不起來。
提石鎖也漸漸從五十下提到了一百下。最小的那個石鎖二十斤,最大的那個五十斤,他還沒碰過。清虛道長說,先把小的練好,再換大的。
練完功,林風騎電動車去城隍廟看王老。王老每天坐在院子裏曬太陽,喝茶,翻舊筆記。偶爾給他講一些靈異圈的舊事,誰誰誰怎麽死的,哪個案子怎麽破的。林風聽著,記在心裏。
下午回出租屋,畫符,練劍。胖子也在畫符,桌上攤了一堆黃紙,畫廢的揉成團扔了一地。胖子畫符的手越來越穩了,符頭不歪了,符膽的走勢也對。林風檢查了他的符,說了一句“可以”,胖子高興得請吃晚飯。
晚上,林風躺在床上,拿出師爺留下的八卦鏡。王老說要血祭認主,他一直沒做。不是不想,是不知道該什麽時候做。王老說等他準備好了再做,林風覺得自己還沒準備好。
第五天,方若晴打來電話。
“莫甘有訊息了。”
林風從床上坐起來。“在哪兒?”
“廣州。有人看到他出現在老城區。但等我們的人趕過去,他已經走了。”
“他還在國內?”
“在。但行蹤不定。他在躲。”方若晴頓了頓,“你那邊怎麽樣?”
“在學天罡步。”
“學得怎麽樣了?”
“腿不抖了。”
方若晴沉默了一會兒。“林風,莫甘不是卡爾。卡爾隻是一個徒弟,學藝不精。莫甘不一樣。他在歐洲殺了十幾個調查員,沒有一個能活著回來的。”
“我知道。”
“你知道還這麽淡定?”
“不淡定能怎樣?”林風說,“我跑不了,他遲早會來。不如趁他沒來,多學點東西。”
方若晴沒再說什麽,掛了電話。
林風放下手機,從枕頭底下拿出八卦鏡。銅麵磨得很亮,能照出人影。他看著鏡子裏自己的臉,眼睛下麵有黑眼圈,嘴角往下撇,表情有點苦。他笑了一下,鏡子裏的自己也笑了一下。
他咬破右手食指,擠出一滴血,滴在鏡麵上。
血滴在銅麵上,沒有流下去,而是滲了進去。像水滴進沙子裏,瞬間消失了。鏡麵泛起一層淡金色的光,光從鏡麵中間向外擴散,像水麵上的漣漪。金光閃了幾下,然後暗了下去。鏡麵上出現了一道細細的紅線,從鏡麵中心延伸到邊緣,像血管。
林風用陰陽眼看了一下,鏡麵上的金色比之前更亮了,而且多了一層紅色,和他的血混在一起,分不開。
“成了。”他自言自語。
他把鏡子放回枕頭底下,閉上眼睛。腦子裏是方若晴的話——他在歐洲殺了十幾個調查員,沒有一個能活著回來的。
他翻了個身,麵朝牆壁,沉沉睡去。
第六天,林風在清虛道長那裏練功的時候,道長突然說了一句。
“你八卦鏡認主了?”
林風愣了一下。“您怎麽知道?”
“你身上的氣息變了。”清虛道長看著他,“八卦鏡認主之後,會跟主人的氣息連在一起。你身上多了一層淡淡的金光,普通人看不到,我能看到。”
“好事還是壞事?”
“好事。說明鏡子認你了。壞事。”清虛道長頓了頓,“鏡子認你,你的仇家也會知道。他們能順著鏡子的氣息找到你。”
“那怎麽辦?”
“練好天罡步。打不過就跑。”
林風沒再問。他蹲下馬步,腰挺直,呼吸放勻。腿不抖了,胳膊也不酸了。他蹲了一個時辰,站起來,腿有點僵,但走幾步就好了。
清虛道長從屋裏拿出一個更大的石鎖,放在他麵前。
“從今天開始,提這個。”
石鎖比之前那個大一倍,至少四十斤。林風蹲下來,雙手抓住石鎖的把手,提了起來。提到胸口的位置,胳膊開始抖。他咬著牙,提了十下,放下。
“明天繼續。”清虛道長轉身走了。
下午,林風接到一個訂單。不是APP推送的,是周所長打來的電話。
“林風,城西有個事,你去看一下。”周所長的聲音壓得很低,“有個老頭,半夜總聽到家裏有腳步聲。他一個人住,老伴死了三年了。他懷疑是老伴回來了。”
“地址發我。”
林風掛了電話,穿上外套。胖子抬起頭:“風哥,又有案子?”
“嗯。城西,一個老頭說聽到腳步聲。”
“我跟你去?”
“不用。你在家畫符。”
林風騎上電動車,到了城西的一個老小區。小區很舊,牆皮脫落,樓道裏的燈是壞的。他找到那戶人家,敲了門。一個七十多歲的老頭開了門,頭發全白了,臉上的皺紋很深。他看了林風一眼,眼神警惕。
“你是誰?”
“周所長讓我來的。說您家裏有腳步聲。”
老頭沉默了一會兒,側身讓林風進去。屋裏不大,收拾得幹淨,傢俱都是老式的。茶幾上放著一個相框,照片裏是一個老太太,笑得很慈祥。
“我老伴,走了三年了。”老頭在沙發上坐下來,“最近一個星期,每天晚上都能聽到腳步聲。在客廳裏走,走來走去。我起來看,什麽都沒有。”
“您老伴生前,有沒有什麽沒做完的事?”
老頭想了想。“她走之前,說想把那件毛衣織完。給我織的。織了一半,沒織完。我把毛衣收在櫃子裏了。”
“能給我看看嗎?”
老頭站起來,走進臥室,拿出一件半成品的毛衣。灰色的,織了一半,針還插在上麵。林風接過毛衣,用陰陽眼看了一下。毛衣上有淡淡的灰色霧氣,很淡,是老太太留下的。不是怨氣,是執念。
“她想把毛衣織完。”林風把毛衣還給老頭,“您把毛衣拿出來,放在客廳裏。今天晚上,您跟她說,‘毛衣我收到了,不用織了。您放心走吧。’”
老頭接過毛衣,手在發抖。“這樣就行了?”
“試試。”
林風從口袋裏掏出一張符紙,貼在客廳的牆上。“這張符別撕。明天早上,如果腳步聲沒了,就撕了。”
老頭點了點頭。
林風走了。第二天早上,老頭打來電話。聲音帶著哭腔。
“腳步聲沒了。昨晚沒響。謝謝你。”
林風掛了電話,開啟APP。功德 50,累計3150。
他關掉手機,繼續練功。
第八天,方若晴又打來電話。
“莫甘在長沙出現了。”
“又跑了?”
“又跑了。他像是在找什麽東西。”方若晴頓了頓,“總部那邊分析,他可能是在找李淳風的其他遺骨。”
“不是隻有三塊嗎?”
“不知道。李淳風的遺骨到底有多少塊,沒人知道。鬆林鎮老廟底下壓著的那塊是最大的,翠屏和水庫的是兩塊小的。但可能還有其他小的,分散在不同的地方。”
林風沉默了一會兒。“如果他找到了其他的骨頭,就能修複他的法杖?”
“對。他的法杖是用黑巫術和邪物煉的。骨頭是邪物,能增強法杖的力量。卡爾那根法杖已經被燒了,但莫甘手裏可能還有一根。”
“比他徒弟的更強?”
“強得多。”
林風沒說話。
“你繼續練功。”方若晴說,“我這邊有訊息再通知你。”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