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風站在門口,沉默了幾秒,他沒有立刻離開,而是轉身走向樓梯間。
電梯的嗡鳴聲讓他心煩,他需要安靜,需要讓這滿身的戾氣在黑暗中沉澱一下。
聲控燈隨著他的腳步聲一盞盞亮起,又一盞盞熄滅,像是在為他送行。
走到一樓時,他停下腳步,靠在冰冷的瓷磚牆上,從口袋裏摸出了那個紙人。
“樂樂,你看到了嗎?是那個人。”
紙人身上的光點閃了一下。很微弱,像是在風中搖曳的燭火,但確實在閃。
“他怕了。他怕了就好。”林風的聲音有些沙啞,“恐懼是最好的刑罰,比坐牢更長久。”
他推開門,走出單元樓。夜風吹在臉上,帶著初秋的涼意。他下意識地抬頭看向三樓的窗戶,窗簾後麵隱約有個黑影,正透過縫隙死死盯著樓下。
林風沒有再看,騎上電動車,消失在夜色中。
他沒有回出租屋,而是鬼使神差地去了城北中學。
學校大門緊鎖,鐵柵欄在月光下泛著冷冽的寒光,像是一排排獠牙。林風把車停在路邊的樹影裏,翻身進了圍牆。
校園死寂一片。操場上的雜草已經長到了膝蓋高,在夜風中沙沙作響。教學樓黑洞洞的視窗像是一隻隻瞎掉的眼睛,蹲伏在黑暗中,沉默地注視著這個闖入者。
他輕車熟路地走到那棟廢棄的教學樓,停在那個散發著黴味的廁所門口。
鐵鏈依舊耷拉在地上,門虛掩著。林風推門而入,腳步聲在空曠的走廊裏回蕩。他走到最裏麵的第五個隔間前,蹲下身。
手電筒的光束切開黑暗,照在那扇斑駁的門板上。“樂樂”兩個字刻得很深,筆畫的縫隙裏,依然殘留著暗紅色的幹涸血跡,觸目驚心。
“樂樂,你的身體不在這裏了。”林風輕聲說道,彷彿那個孩子就站在他身後,“周所長把你的校服和血跡樣本取走了。那是證據,雖然他們可能永遠用不上。”
紙人的光點閃爍了一下,帶著一絲淒厲的波動。
“張浩不會坐牢的。”林風的聲音很輕,卻透著一種殘酷的清醒,“他是未成年人,殺人不用判刑。這是法律的紅線,也是漏洞。我沒辦法。”
紙人的光點瞬間黯淡了下去,像是被一盆冷水澆滅。
林風伸手摸了摸那個紙人,指尖傳來微弱的溫熱。
“但我可以讓他這輩子都活在恐懼裏。讓他每天晚上都做噩夢,夢到你在廁所裏看著他。讓他走在大街上都覺得有人在背後盯著他。讓他一輩子都忘不了他做過的事。”
林風關掉手電筒,廁所瞬間陷入一片死寂的漆黑。
“樂樂,你覺得夠不夠?”
黑暗中,紙人的光點閃了一下。很慢,帶著猶豫和掙紮。
片刻後,又閃了一下。這次快了一些,透著一股決絕。
林風在黑暗中笑了一下,笑容有些苦澀。
“那就這樣辦。”
他轉身走出廁所,翻牆出了學校。路過城北花園時,他特意繞了一圈,抬頭看了一眼那扇依舊亮著燈的窗戶。
燈光依舊溫暖,但他知道,那溫暖再也照不進那家人的心裏了。
回到出租屋時,胖子正坐在床上發呆。看到林風進來,他趕緊把手裏的一本書藏到枕頭底下,眼神有些躲閃。
“風哥,你去哪了?”
“出去轉了轉。”林風把揹包扔在桌上,疲憊地坐在床邊。
胖子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最後,他從枕頭底下摸出一張折得整整齊齊的信紙,遞了過去。
“我今天去城隍廟看王老。看門的老頭給我的,說是王老醒了一會兒寫的,讓我一定要親手交給你。”
林風接過紙,展開。
紙上是王老那熟悉的、力透紙背的筆跡:
“林風:
你的陰陽眼還沒完全開。等功德到了五千,去城隍廟找城隍爺,他會幫你開。開了之後,你就能看到鬼魂的記憶碎片,查案會方便很多。
趙長老的事,不要急著去查。他現在還不想殺你,隻是想用你。他需要活人的魂魄來養楚人美的封印。等你功德夠了,自然有辦法對付他。
樂樂的事,周所長跟我說過。那幾個孩子未成年,法律拿他們沒辦法。但因果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你可以讓樂樂自己去討公道,他的怨氣夠重了,隻要你能控製住他,不要讓他害死人。
最後,胖子是個好孩子。如果他願意學,你教教他。基礎術法學不會也沒關係,至少能自保。
——王德望”
林風把紙摺好,放進口袋,轉頭看向胖子。
“胖子,王老說讓你跟我學。”
胖子的眼睛瞬間亮了起來,像是兩盞小燈泡。“真的?”
“真的。”林風從抽屜裏拿出一遝空白黃紙,又取出一支狼毫筆,“先從畫符開始。淨身咒的符,我教你。”
胖子搬著凳子坐到桌邊,拿起筆,神情前所未有的嚴肅。
林風在他對麵坐下來,展開一張黃紙,咬破食指,以血為墨,在紙上畫了一個鎮魂符。
“看清楚筆順。這是鎮魂符,用來定住鬼魂的。符頭起筆在這裏,氣沉丹田,往下走,到這裏拐彎……”
胖子看得很認真,眼睛一眨不眨,彷彿在看什麽絕世武功秘籍。
林風畫完一張,把紙推過去。“你試試。”
胖子拿起筆,手有些抖。第一筆下去,墨汁暈開了一大塊,符頭畫成了一個大疙瘩。
林風沒有笑他,隻是平靜地說:“再來。手別抖,心要靜。筆要穩,氣才能順。”
胖子深吸一口氣,重新拿了一張紙,又畫了一遍。這次比上次好一點,但符文的走勢還是顯得有些僵硬。
林風教了他一個小時,直到胖子眼睛都快睜不開了,才讓他去睡。
胖子倒在床上,很快就打起了呼嚕。
林風坐在床邊,拿出王老寫的那張紙,借著月光又看了一遍。
“因果有報……你可以讓樂樂自己去討公道。”
他摸了摸胸口的紙人。
“樂樂,王老說讓你自己去討公道。你想怎麽做?”
紙人的光點閃了一下,頻率很快,透著一股迫不及待的興奮。
林風把紙人從口袋裏拿出來,放在桌上。
“去吧。”林風輕聲說,“別鬧出人命。嚇嚇他們就行,讓他們知道,有些債,是逃不掉的。”
紙人的光點猛地亮了一下,刺破了周圍的黑暗。它在空中歡快地轉了一圈,像是一個終於得到許可去惡作劇的孩子,然後順著窗戶縫飄了出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林風看著空蕩蕩的窗戶,沉默了很久。
他不知道自己這樣做對不對。讓一個死去的孩子去恐嚇活人,這算是正義嗎?還是隻是另一種形式的私刑?
但他想不出別的辦法。
法律管不了未成年人。張浩不會坐牢,不會受到任何懲罰。他會長大,會上大學,會找工作,會結婚生子。
也許有一天,他會忘記自己做過的事,甚至會在酒後把那段經曆當作談資。
但樂樂不會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