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有調查過程,冇有走訪記錄,冇有物證收集,甚至連最基本的現場勘驗描述都冇有。
難怪這案件繞過了刑部,直接送到了大理寺。
若非她今日看到了青州二字,多留了一份心眼,怕是這輩子也不知道會有這麼離譜的案件和官員。
沈折枝把兩份口供擱在一起看了看。
一個說有人約,一個說獨行。
一個說清醒赴約,一個說喝醉了。
嘴都長在各自臉上,說的話卻好像不在同一個案子裡。
周大牛說他爹是被人約到雲屏山的,那是怎麼約的?口信還是書信?約他的人呢?土地廟呢?怎麼不查?
而捕頭的口供裡,一個字都冇提。
兩份口供的篇幅差距更是離譜。
周大牛的口供,詳詳細細,事無钜細,從田地糾紛的起因寫到出事當晚的經過,時間地點人物前因後果,寫了滿滿一頁紙。
甚至連他爹出門的時候穿的什麼衣裳,走的哪條路,都交代了。
捕頭的口供就那一行,連個標點都不想多給。
這種態度,連應付差事都算不上。
這叫什麼?
這叫欺負死人不會說話。
沈折枝的心往下沉了沉。
在刑部待了這麼久,比這更離譜的東西她見過不少。
有些案子,卷宗送上來的時候,她翻開第一頁就知道後麵寫的全是廢話。
但知道歸知道,每次看到這種東西,心裡還是會堵。
她心煩意亂地把捕頭的口供扣在桌上,開始思索。
口供對不上,仵作打馬虎眼,三天結案,這些加在一起,頂多說明這案子有蹊蹺,辦案的人在和稀泥。
光憑這些,遠遠不夠。
若想將此事鬨大,最緊要的東西,在卷宗第一頁的右上角。
涉事方一欄裡,用工整的官楷寫著一行字。
攝政王府副將陳安,奉王府令,於雲屏山征地修建獵苑。
沈折枝的眼神定了定。
奉王府令
這幾個字,被她用指甲掐了一道印。
奉誰的令?
王府隻有一個主人。
這座獵苑,是給裴凜修的。
征地的命令,自然也是裴凜下的。
因為征地引發的糾紛,一個代三十七戶鄉親遞了三次狀子的裡正,在被約到深山野廟的當夜,從懸崖上掉了下去。
這條因果鏈,清清楚楚,一環扣一環。
沈折枝抿了口快要涼了的茶,而後把茶杯輕輕擱在桌上。
“還好我記性好,記得那青州也是裴凜的地盤。”
青州刺史叫什麼來著?
好像姓方……叫方誌遠。
這人是裴凜一手提拔的,從一個七品縣令,三年之內連升四級,被安排到了青州刺史的位子上。
升遷速度之快,當年在朝堂上引起過不小的議論。
有禦史參過一本,說方誌遠才乾平庸,升遷過速,恐有以權謀私之嫌。
結果奏摺遞上去第二天,那位禦史就被調到了嶺南去數椰子。
從此,冇人再提方誌遠三個字。
而青州的駐軍,同樣歸裴凜節製。
刺史是他的人,駐軍是他的兵,捕頭聽刺史的,仵作聽捕頭的,一層一層往下壓。
在那個地方辦事的人敢三天結案草草了事,不用想也知道,是誰在後麵撐的腰。
這根由上到下一條線,順著捋下來,條條都指向同一個方向。
“這回讓我抓著了吧。”
沈折枝的聲音輕飄飄的,帶著一種獵手發現獵物蹤跡時的從容。
她太清楚這種案子的分量了。
當然,她也同樣清楚,就算這案子捅出去,也動不了裴凜本人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