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閘北迴來的路上,張洞一句話也沒有說。
沈墨言走在他身邊,偶爾側頭看他一眼。他的臉色很差,不是蒼白,是一種說不出的灰——像是有什麽東西在他身體裏慢慢熄滅。她見過這種臉色,在那些快要撐不住的線人臉上,在那些被生活壓垮的窮人臉上。但張洞不是那種人。他是那種即使忘了自己是誰,也會挺直脊揹走路的人。
可現在,他的脊背彎了一點。隻是一點,但她看到了。
“你要不要回去休息一下?”她問。
“不用。”張洞的聲音很平,“我想去一個地方。”
“哪裏?”
“聖母院路。”
沈墨言沒有問為什麽。她知道。孟小董寄給妹妹的匯款單上,郵戳的地址就是聖母院路。那條街上最顯眼的地標,就是那座廢棄教堂。
他們到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四點多。陽光開始變軟,斜斜地照在教堂的牆壁上,把那些破洞和裂縫照得一清二楚。教堂還是老樣子,門口的石階上長著青苔,門板上的裂縫比上次來的時候似乎又大了一些。
張洞沒有進教堂。他繞過教堂,走進旁邊的一條窄巷。
巷子很窄,兩邊的牆壁幾乎貼在一起,頭頂隻有一線天。地麵濕漉漉的,長滿了滑膩的青苔。走了大概二三十步,巷子到了盡頭,是一堵牆。
死衚衕。
張洞站在牆前,閉上眼睛。
“感覺到了嗎?”沈墨言輕聲問。
“嗯。”張洞的聲音很輕,“有東西。”
他感覺到的不是殘響。殘響是微弱的、飄忽的,像遠處的回聲。這個東西不一樣——它是沉的,實的,像一塊石頭壓在胸口。它就在這堵牆的後麵。
他睜開眼,伸手摸牆壁。磚是濕的,冰涼的,上麵長著一層薄薄的苔蘚。他的手指沿著磚縫慢慢移動,感受著每一道凹凸。
摸到第三排磚的時候,他停住了。
有一塊磚是鬆的。
他用指甲摳住磚縫,慢慢往外拉。磚很沉,但確實在動。一點一點,從牆壁裏滑出來,露出後麵一個黑漆漆的洞。
洞不大,大概一尺見方,裏麵塞著什麽東西。張洞伸手進去摸,觸到一個布包。他把布包掏出來,是一個用油布包裹的包袱,沉甸甸的。
開啟油布,裏麵是一個鐵盒子,鏽跡斑斑,看不清原來的顏色。盒蓋上刻著幾個字,被鏽蝕得幾乎認不出來。他湊近了看,辨認了很久——
“孟小董之物”。
他的手開始發抖。
沈墨言蹲下來,幫他把盒蓋撬開。蓋子鏽得太厲害,她用指甲摳了好幾下才撬開一條縫,手指被鐵皮割破了,血珠滲出來,滴在盒蓋上。
蓋子開啟了。
裏麵放著幾樣東西:一本薄薄的筆記本、一遝信紙、一個布娃娃、一小瓶藥。
張洞先拿起那本筆記本。封麵是藍色的,已經褪成了灰白色。翻開第一頁,上麵寫著一行字:
“如果你看到這本筆記,說明我已經不在了。或者你已經忘了我。兩種情況,都一樣。”
字跡娟秀,圓潤。和他在自己筆記本上看到的那些“別人寫的字”,一模一樣。
張洞的手指在紙頁上停了幾秒,然後翻到第二頁。
“我叫孟小董。我認識張洞。我在幫他記住他忘記的事。”
第三頁:
“他的記憶在消失。不是慢慢的,是一塊一塊地掉。像牆上的漆,今天掉一塊,明天掉一塊。你看著那麵牆,知道它原來是什麽顏色,但就是想不起來。”
第四頁:
“我試過很多辦法。寫下來,畫下來,錄下來。都沒有用。他會忘掉那些記錄。不是故意忘的,是那些記錄本身會消失。墨水會變淡,紙張會變白,照片會變成空白。那個東西不隻是在吃他的記憶,它在吃所有和他有關的東西。”
張洞翻頁的手停了一下。
所有和他有關的東西。
他的筆記本上那些被抹掉的頁麵,那些消失的字跡。不是他自己擦掉的,是那個東西——那個吃他記憶的東西——在吃。
他繼續翻。
第五頁:
“我後來發現了一個辦法。我能幫他‘存’記憶。不是寫下來,是存在我自己的身體裏。我把他的記憶當成東西,一件一件地收好,放在我腦子裏。這樣,那個東西就吃不到了。至少暫時吃不到。”
第六頁:
“但這個辦法有代價。每幫他存一段記憶,我就會忘掉一段自己的記憶。一開始是一些小事——昨天吃了什麽,前天見了誰。後來開始忘掉重要的——我妹妹的臉,我老家的樣子,我自己的生日。”
第七頁:
“我不怕忘。我怕的是,等我忘光了,就沒有人能幫他記了。”
第八頁:
“所以我寫了這本筆記。如果我有一天徹底忘了,至少還有這本筆記。它會告訴你,你是誰,我是誰,我們在做什麽。”
張洞翻到第九頁。這一頁上的字跡明顯比前麵的潦草,像是在很累的時候寫的:
“今天又幫他存了一段。是他母親的。他忘了母親的樣子,我幫他記著。代價是我忘了妹妹的名字。我想了很久,想不起來她叫什麽。隻記得她比我小五歲,很愛笑。她叫什麽來著……”
第十頁:
“我想起來了。她叫孟蘭。孟蘭。孟蘭。我要寫三遍,不然又會忘。”
張洞的手指在“孟蘭”兩個字上停了很久。
他想起今天下午在閘北見到的那個女人。她說她叫孟蘭。她說孟小董是她的姐姐。她說姐姐三年前走了,再也沒有回來。
孟小董沒有忘記妹妹的名字。她隻是把它寫在了筆記裏,一遍一遍地記。
他翻到第十一頁。這一頁隻有一行字,字跡很重,像是用了很大的力氣:
“今天張洞叫我‘小董’。他不記得我是誰,但叫了我的名字。他說‘小董,謝謝你’。他不知道我在幫他存記憶,他隻是覺得我應該被感謝。”
第十二頁:
“我哭了。不是因為感動,是因為害怕。他叫我的名字的時候,我差點想不起來那是我的名字。‘小董’這個詞,在我腦子裏變成了一片空白。我隻知道他在叫我,但不知道那個聲音代表什麽。”
第十三頁:
“我決定了。如果他徹底忘了我,我就離開。不給他添麻煩。不讓他覺得虧欠。我會找一個地方待著,繼續幫他存記憶,但不讓他知道。等他不需要我了,我就消失。”
第十四頁:
“今天找到了一個地方。聖母院路,一座廢棄教堂旁邊,有一堵牆。牆後麵有一個洞,可以放東西。我把這本筆記放在這裏。如果有人找到它,請告訴張洞——”
字跡到這裏斷了。下一頁是空白的。再往後翻,全是空白的。
張洞合上筆記本,攥在手心裏。
“她寫了一半。”沈墨言輕聲說。
“她沒寫完。”張洞說,“她打算繼續寫的。但後來……她可能忘了。”
忘了自己有一本筆記。忘了自己寫過什麽。忘了自己在做什麽。
他想起筆記本裏那句話——“我幫他存記憶,代價是我忘掉自己的。”
她在用自己的存在,換他的存在。一年,兩年,三年。每幫他記住一件事,她就少一分自己。到最後,她可能連自己為什麽要做這些事都忘了。
但她還在做。
因為她的身體記得。她的身體記得要幫他,就像他的身體記得左臂上那道疤——不知道是怎麽來的,但疼的時候,知道那裏有過什麽。
張洞把鐵盒子裏的東西一樣一樣拿出來。
那遝信紙是空白的,沒有寫過字。但每一張紙上都有淺淺的壓痕,像是有人把紙墊在什麽東西下麵寫過字。他用指甲輕輕颳了刮紙麵,鉛粉的痕跡浮現出來——這些紙被人當過墊板,在上麵寫字的時候,字跡印到了下麵的紙上。
他把紙舉起來,對著光看。
那些壓痕組成了一句話,反著的,但他能辨認出來:
“張洞,你要記得回家的路。”
回家的路。
回哪個家?
他把紙放下,拿起那個布娃娃。
布娃娃很小,隻有巴掌大,是用碎布縫的,針腳很密,做工不算精緻但很用心。娃娃的臉上用黑線繡了眼睛和嘴巴,沒有鼻子。身上穿著一件小衣服,也是布的,灰撲撲的,看不出原來的顏色。
他把布娃娃翻過來,看到背麵繡著兩個字:
“張洞。”
這是他的娃娃。有人給他縫的。
他完全不記得。
最後,他拿起那瓶藥。小玻璃瓶,裏麵裝著一些褐色的粉末,像是草藥磨的。瓶身上貼著一張小紙條,上麵寫著:
“一次一匙,溫水送服。止疼。”
止疼。
誰的疼?他的?還是她自己的?
張洞把所有的東西都放回鐵盒子裏,用油布重新包好,塞回牆上的洞裏。然後把那塊磚放回去,按緊。
“你不帶走?”沈墨言問。
“不。”張洞說,“這不是給我的。這是她留給自己的。她怕自己忘了,所以把東西存在這裏。如果我拿走了,她就找不到了。”
他頓了頓,又說:“而且,她會回來的。她會回到這裏,看看自己的筆記,想想自己是誰。如果東西不在了,她會慌。”
沈墨言看著他。
“你還想不起來她嗎?”她問。
張洞搖頭。
“想不起來。”他說,“但我能感覺到。她就在附近。很近。”
他轉過身,看向巷子盡頭的那堵牆。牆的那一邊是什麽?他不知道。但他能感覺到,牆後麵有什麽東西在呼吸。很輕,很慢,像是一個人在睡覺。
“她會回來的。”他又說了一遍。
然後他走出巷子,站在教堂門口,看著漸漸暗下來的天空。
夕陽把教堂的影子拉得很長,投在對麵的牆上。影子是黑的,但邊緣有一圈金色的光。那光在慢慢變淡,變窄,最後消失。
天黑了。
“走吧。”張洞說,“明天再來。”
兩人沿著聖母院路往外走。路燈已經亮了,把他們的影子投在地上,一前一後。
走到路口的時候,張洞忽然停下來。
“怎麽了?”沈墨言問。
張洞沒有回答。他轉過身,看向教堂的方向。
教堂的門口,站著一個人。
很遠,看不清臉。隻能看到一個輪廓——瘦瘦的,矮矮的,穿著一件深色的衣服。那人站在那裏,麵朝他們的方向,一動不動。
“那是誰?”沈墨言也看到了。
張洞沒有回答。他往回走了幾步,想看清楚。
那個人動了一下。像是抬起了手,在做什麽動作。
然後,一個聲音飄過來。很輕,很遠,像是風穿過樹葉:
“張洞。”
是他的名字。
是女人的聲音。
張洞的心跳停了一拍。他開始往教堂跑。
跑過半個街區,跑到教堂門口——
沒有人。
門口空蕩蕩的,隻有石階上的青苔和門板上的裂縫。風穿過破洞,發出嗚嗚的聲音,像是在哭。
他站在門口,四處看。沒有人。什麽都沒有。
“你看到了嗎?”沈墨言追上來,喘著氣,“剛才那裏確實站著一個人。”
“看到了。”張洞說,“她叫我的名字。”
他低頭看地麵。石階上有一層薄薄的灰塵,灰塵上有一行腳印。很小,是女人的腳印。腳印從教堂裏麵出來,走到門口,停了一下,然後往回走。
她是從教堂裏出來的。
張洞推開教堂的門,走進去。
裏麵很黑。他劃亮一根火柴,微弱的火光映出教堂內部的輪廓——東倒西歪的長椅,破敗的講台,滿是裂痕的彩色玻璃窗。
地上有腳印。那行小腳印從門口一直延伸到教堂深處,消失在講台後麵。
他跟著腳印走到講台後麵。那裏有一扇小門,通往地下室。門開著,裏麵漆黑一片。
他舉著火柴往下走。樓梯很陡,木板嘎吱嘎吱地響。走了大概十幾級,到了地下室。
地下室很小,大概隻有十來平方米。地上堆著一些破爛的桌椅和發黴的布幔。角落裏有一張行軍床,床上鋪著一條薄毯。床頭的箱子上放著半根蠟燭、一個搪瓷杯、一副筷子和一個空碗。
有人住在這裏。
張洞蹲下來,看床上的毯子。毯子很薄,但疊得整整齊齊。枕頭上有一根長發,黑色的,很長。
他拿起那根頭發,放在掌心。
頭發很細,很輕。但他握著它的時候,心裏有一個地方,忽然變得很軟。
就像每次看到筆記本上那些字的時候一樣。
“她住在這裏。”沈墨言的聲音從他身後傳來,“她一直住在這裏。”
張洞沒有說話。他把那根頭發小心地放進口袋裏,和那張照片放在一起。
然後他站起來,環顧地下室。
牆上有很多字。
是用指甲刻的,或者用石頭劃的,密密麻麻,鋪滿了整麵牆。他湊近了看——
第一行是:“我叫孟小董。”
第二行是:“我住在上海。”
第三行是:“我有一個妹妹,叫孟蘭。”
第四行是:“我認識一個叫張洞的人。”
然後是一大段空白。再往下,字跡變得很小,很密,像是人在極度疲憊中寫下的:
“今天又忘了一件事。想不起來是什麽事,但覺得很重要。”
“早上醒來,不知道自己在哪裏。看了牆上的字,才知道我是誰。”
“張洞。張洞。張洞。我要記住這個名字。”
“今天去了教堂後麵的巷子,翻出了鐵盒子。看了筆記,想起來我在做什麽。我在幫一個人存記憶。那個人叫張洞。他很重要。”
“但我忘了為什麽重要。”
“隻記得重要。”
牆上的字到這裏就斷了。最後一行是最近刻的,痕跡很新,木屑還沒有落完:
“他在找我。我聽到了他的腳步聲。我不能見他。如果我見了他,他就會想起我。他想起我,就會用掉我幫他存的記憶。那些記憶就會消失。我不能讓他想起我。”
張洞站在那麵牆前,一動不動。
她就在附近。她聽到了他的腳步聲。她躲起來了。
她不是不想見他。她是不敢見他。因為她怕他想起她。想起她,就會用掉她幫他存的那些記憶。那些記憶就會消失。他母親的臉、他的生日、那些被抹除的事——都會重新消失。
她在保護那些記憶。
用她的存在,保護他的記憶。
張洞伸出手,摸了摸牆上那些字。指甲刻出的痕跡很淺,但很深地嵌在木頭裏。每一道痕跡,都是她在提醒自己是誰。
“我叫孟小董。”
“我認識一個叫張洞的人。”
“他很重要。”
“但我忘了為什麽重要。”
“隻記得重要。”
張洞收回手,轉過身,往樓梯走。
“你不找她了?”沈墨言問。
“不找了。”張洞的聲音很平,但沈墨言聽出了他嗓子裏的顫抖,“她在躲我。我找不到她的。她不想讓我找到。”
他走上樓梯,推開教堂的門,走進夜色裏。
站在門口,他深吸了一口氣。夜風很涼,吹在臉上,讓他清醒了一些。
“但我可以等。”他說,“她住在這裏,她會回來的。她需要回來,看牆上的字,提醒自己是誰。我會等她。”
“等多久?”
“多久都等。”
沈墨言看著他。他的背影在夜色裏很單薄,但站得很直。
她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張洞不是在等孟小董回來。他是在等自己想起來。等那些被她存著的記憶,有一天自己回來。等他的身體記起她,就像他的身體記起左臂上的疤——不知道是怎麽來的,但疼的時候,知道那裏有過什麽。
“走吧。”張洞說,“明天再來。”
兩人沿著聖母院路往回走。走到路口的時候,張洞又回頭看了一眼。
教堂的門口,還是空的。
但二樓的窗戶裏,有一點光。
很微弱,像是蠟燭的光。一閃一閃的,在黑暗中忽明忽暗。
張洞看著那點光,看了很久。
然後他轉過身,繼續往前走。
身後,那點光還在閃。
像一個人在眨眼睛。
像一個人在說:“我在這裏。”
像一個人在說:“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