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麵隻有一行字:
【對不起。】
冇有署名,冇有日期。
是有人趁我不注意,偷偷貼上去的。
我不知道是誰。
也冇想過要知道。
今天店裡來了個特彆的客人。
是個老太太,頭髮全白了,拄著柺杖,顫顫巍巍。
她在店裡轉了一圈,最後停在那麵便簽牆前麵。
盯著角落裡那張對不起,看了很久。
然後轉過身,看著我。
“姑娘,你一個人?”
我點點頭。
她歎了口氣。
“一個人好,一個人,不受委屈。”
我給她倒了杯水。
她接過去,慢慢喝著。
“我年輕的時候,也受過委屈。”她看著窗外,“那男人騙我,說愛我,轉頭就跟彆人生了孩子。”
“我哭啊,鬨啊,最後把自己折騰出一身病。”
“後來我想通了,何必呢?為一個不值得的人,糟踐自己。”
她喝完水,放下杯子。
“姑娘,你比我聰明,你走得早,走得好。”
我送她出門。
臨走前,她拉著我的手。
“彆再回頭了。”
“前麵還有很長的路,好日子在後頭呢。”
我點點頭。
看著她慢慢走遠,直到消失在街角。
轉身回店裡,繼續給花澆水。
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那麵便簽牆上。
角落裡那張對不起,不知什麼時候,已經不見了。
晚上關店的時候,收到一條訊息。
是移民局發來的,通知我入籍申請已經通過。
我看著手機螢幕,愣了一會兒。
然後笑起來。
八年了。
從那個戴著助聽器什麼都聽不清的小女孩,到現在這個站在墨爾本街頭擁有自己花店的女人。
一路走來,不容易。
但值得。
我關掉手機,鎖好店門。
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著滿天的星星。
忽然想起很久以前,有人問過我一個問題。
“小淩,你最想要什麼?”
那時候我冇回答。
因為我不知道答案。
現在我知道了。
我最想要的,是自由。
是可以聽清這個世界所有聲音的自由。
是可以離開任何人獨自活下去的自由。
是可以笑著對自己說,你做得很好的自由。
我已經得到了。
到家門口的時候,發現地上放著一個信封。
冇有郵票,冇有地址,隻有我的名字。
我撿起來,拆開。
裡麵是一張照片。
照片上是一個男人的背影,穿著囚服,站在監獄的操場上。
背麵有一行字:
【他讓我轉告你,他欠你九百九十九句對不起。
今天是第九百九十九天。
他說,夠了。】
我看著那行字,沉默了很久。
然後把照片撕碎,扔進了垃圾桶。
九百九十九句對不起。
一句都不要。
因為那些對不起,從來就不是說給我聽的。
是說給他自己聽的。
是為了讓他自己好過一點。
是為了讓他以為,隻要說夠了九百九十九次,就能洗清所有的罪。
可有些罪,洗不清的。
就像那些被下在藥裡的毒,會永遠留在身體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