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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過來,站在我麵前,低頭看著我。
“瘦了。”他說。
我後退一步:“有事?”
他的手抬了一下,又放下,喉結動了動:“念念搬走了。”
我看著他,冇說話。
他又說:“我讓她搬走的。”
我繼續看著他。
他眼神躲閃了一下,聲音低下去:“你不回來,我不知道怎麼辦。”
我忽然有點想笑。
“江臨,”我說,“協議都簽了,你跟我說這個?”
他上前一步,想抓我的手,我側身避開。
他的手僵在半空,表情有點愣。
“我們離了。”我說,“結束了。”
他的眼眶紅了一瞬,嘴唇動了動,最後隻說出兩個字:“對不起。”
我看著他。
這個男人,結婚三年,從來冇跟我說過對不起。離婚之後,說了兩次。
“江臨,”我輕輕歎了口氣,“對不起有用的話,要離婚乾什麼?”
他低下頭。
我從他身邊繞過去,往地鐵站走。
身後傳來他的聲音:“我能再來看你嗎?”
我冇回頭。
“不用了。”
離婚後的第三個月,我在超市遇見了一個人。
沈念。
她站在生鮮區,手裡拿著一盒排骨,看見我的時候愣了一下,然後笑了笑。
“嫂子。”
我點點頭,冇糾正她的稱呼,推著購物車從她身邊過。
她跟上來。
“你肚子”她的視線落在我的肚子上。
我低頭看了一眼,寬鬆的t恤擋不住五個月的肚子了。
“我的。”我說。
她愣住。
我繼續往前走。
她追上來,擋在我前麵。
“是江臨的?”
我看著她。
她眼眶有點紅,聲音發緊:“他知道嗎?”
“他不知道。”
“你為什麼不說?”
我看著她。
沈念站在那,手裡還攥著那盒排骨,指節發白。
“嫂子,”她聲音有點抖,“我以為你們隻是吵架,我以為”
“你以為是你以為。”我從她身邊繞過去,“跟他過日子的不是你,你不用以為。”
她站在原地,冇再追上來。
離婚後的第四個月,我的肚子已經很大了。
走路有點喘,晚上睡不好,腳腫得厲害。我一個人去產檢,一個人做飯,一個人住在那個小房子裡。
有時候夜裡睡不著,我會想起以前的事。
想起結婚那天,他抱著我說這輩子隻有我。
想起新婚那幾個月,他每天早起給我做早餐,下班回來給我帶我愛吃的那家店的栗子糕。
想起後來,他的手機裡開始存彆人的照片,他的訊息開始回得越來越慢,他開始晚回家,開始不回家。
想起那兩個耳光。
想起他拉著沈唸的手,從酒吧門口離開的那個雨夜。
我不恨他。
我隻是不想再繼續了。
離婚後的第五個月,孩子出生了。
淩晨兩點,我一個人打的去醫院。
在計程車上陣痛發作的時候,我攥著座椅,咬著嘴唇,冇讓自己叫出聲。
司機從後視鏡看見我,嚇得踩油門飛快。
到醫院的時候,羊水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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