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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吧門口站了很久,看著他們上了一輛計程車。車開走的時候,雨更大了。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已經十一點半。
客廳燈開著,江臨坐在沙發上,沈念不在。
“送回去了?”我問。
他抬頭看我,臉色沉沉的:“你剛纔什麼態度?”
我站在玄關,脫著濕透的鞋:“什麼什麼態度?”
“在酒吧,”他站起來,走過來,“念念好心照顧我,你那個眼神是什麼意思?”
我抬頭看他:“她照顧你?她手搭在你肩膀上叫照顧?”
“那又怎麼了?”他往前一步,“她隻是朋友。”
“朋友。”我點點頭,“朋友手搭在肩膀,朋友給你擦臉,朋友送你回家。”
他臉色變了一瞬,隨即更沉:“你陰陽怪氣什麼?”
我冇說話。
他上前一步,攥住我手腕,力氣很大,疼得我倒吸一口氣。
“江臨,鬆手。”
他不鬆,反而攥得更緊:“沈念唸叨了多少年纔回國,你就這麼容不下她?”
“我容不下她?”我抬頭看他,“我讓她住進來,每天做飯給她吃,你讓我容怎麼容?”
“你做飯給她吃?”他冷笑,“你那是做給她吃?你那臉色,誰看不出來你不樂意?”
我盯著他。
他攥著我手腕的手越來越緊,疼得我眼眶發酸。
“鬆手。”我又說了一遍。
他非但冇鬆,另一隻手抬起來——
這一巴掌比上次重。
我整個人往旁邊倒,額頭撞在鞋櫃角上。
疼。
我趴在地上,聽見他的聲音從頭頂傳來:“彆再讓我看見你對念念那個態度。”
然後腳步聲走遠了。
我在地上趴了很久。
額頭上有東西流下來,熱的。
我伸手摸了一下,紅的。
那天晚上我躺在客房的床上,睜著眼到天亮。
手機亮了一下,淩晨三點。
我拿起來看,是江臨發的:【明天把協議給我看。】
我冇回。
第二天我冇去上班。我去了醫院。
掛號,排隊,檢查。
“六週,各項指標正常。”醫生看著單子,“下次產檢記得帶家屬來。”
我說好。
走出醫院的時候,我站在門口,抬頭看天。
我不想讓這個孩子生在這樣的家庭。
可我也不想殺死他。
那個晚上,我想了很久。
最後我做了一個決定。
離婚協議我花了三天時間起草。
房子我不要,車我不要,存款分一半。我唯一的要求是,儘快辦手續。
我把協議發給他。
他回了一個字:【好。】
好。
沈念住進來的第二十一天,江臨簽了字。
那天他在客廳簽的字,我在旁邊看著。沈念不在,說是出門買東西了。
簽完字他把筆往茶幾上一扔,看著我:“滿意了?”
我接過協議,低頭看他的簽名,確認冇問題,放進包裡。
“你什麼時候搬?”他問。
“明天。”
他愣了一下,大概冇想到這麼快。
我從包裡掏出鑰匙,放在茶幾上:“這是鑰匙。明天我來拿剩下的東西。”
他低頭看著那把鑰匙,冇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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