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全能製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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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幫我把錄音間裡的芬達 Jazz Bass接上DI,掛那個Ampeg SVT電子管音箱。”
林季下達了第一個指令。
詹姆斯挑了挑眉,慢吞吞地走過去弄好裝置。
林季走進錄音間,將貝斯掛在身上調整好揹帶。
控製室裡的詹姆斯按下錄音鍵,透過隔音玻璃看著裡麵的亞洲青年,嘴角撇了撇。
下一秒,林季手指在琴絃上猛地發力。
大拇指狠狠擊打低音弦,食指和中指用力勾起高音弦。
Slap!
“啪!咚!啪咚啪!”
極具攻擊性和彈性的低頻律動,順著監聽音箱噴薄而出。
詹姆斯原本癱在椅子上的身體,意識地挺直了腰板。
這技術……有點東西啊,不是隨便玩兩三年能練出來的。
一遍過。
冇有任何失誤。
林季放下貝斯,活動了一下手指。
詹姆斯剛想開口誇兩句,林季已經拿起了旁邊的一把Stratocaster電吉他。
“切軌道,錄吉他。”
林季的聲音透過麥克風傳來。
詹姆斯嘴裡的話直接咽回去了,動作也下意識快了幾分,
節拍器的“哢噠”聲在耳機裡迴盪。
林季右手握著撥片,左手按住和絃,跟著節拍掃弦。
\"呲——呲呲——呲——\"
那種經典的放克切音他玩得爐火純青。
短促、乾脆、律動感爆棚。
錄完第一遍,林季示意暫停,低頭聽著耳機裡的回放。
右手力度不夠均勻。
“刪掉,重來。”他毫不猶豫。
第二遍,好多了,但有兩個小節搶拍了。
“再來。”
第三遍。
第四遍。
第五遍。
直到第六遍,林季才滿意地點了點頭:“過。”
詹姆斯看著螢幕上被直接清空的廢棄音軌,覺得有些離譜。
前幾遍在他聽來已經相當不錯了,很多職業吉他手錄這段的時候,也不一定能做得更好。
這小子對自己要求這麼高?
接下來是節奏組的核心。
架子鼓。
林季走到那套昂貴的DW定製鼓前,熟練地調整著踩錘的鬆緊。
詹姆斯看傻了,“等等,Lin,你不用鼓機音源?你要實錄真鼓?”
這亞洲小子不僅是個頂級的貝斯手,還是個嚴苛的吉他手。
現在還要打架子鼓?
節奏組的三大件全能?
林季拿起鼓棒,在指間轉了個漂亮的鼓花,坐上鼓凳。
“當然,電腦做出來的鼓點太死板了”
話音剛落,鼓棒落下!
“咚!啪!咚咚!啪!”
底鼓乾脆,軍鼓爆裂,踩鑔的碎點精準地卡進每一個細小的節拍縫隙裡。
這具年輕身體的爆發力配合前世的肌肉記憶,打出了完美的Groove。
詹姆斯兩手隨著鼓點無意識地跟著拍起節奏來。
一個半小時後,林季走出錄音間,滿頭大汗。
詹姆斯已經徹底服氣了,主動殷勤地遞過去一杯冰水:
“老兄,歇十分鐘?”
林季接過水,仰頭灌了半杯:“冇事,繼續。”
因為最麻煩的還在後麵。
銅管樂。
《Uptown Funk》的靈魂之一,就在於那段騷氣沖天的銅管樂組。
林季又讓詹姆斯去樂器庫搬來了小號、長號、薩克斯。
“你確定不需要我幫你叫幾個樂手過來?”詹姆斯半信半疑地問道。
管樂可是出了名的難上手。
“不用,我一個人夠了。”
林季伸手接過小號,走進錄音間,對著麥克風吹出了嘹亮又風騷的前奏Riff。
音準穩得像一條直線,氣息悠長得可怕。
緊接著是長號鋪底。
最後是薩克斯的靈魂注入。
林季身體後仰,手指在按鍵上飛舞,吹出一段極具爆發力的Solo,薩克斯的聲音像是一個喝醉了的爵士與名伶,在午夜的街頭肆意**。
錄完了第一遍,又疊錄了三遍。
他通過改變話筒距離和吹奏力度,硬生生用一個人,堆出了一整個銅管樂編隊的厚度。
詹姆斯早已忍不住,在員工群裡發了條訊息。【A棚來了個亞洲神仙!一個人包攬了貝斯、吉他、編鼓,現在正在一個人吹一個銅管樂團!快來聽上帝顯靈!】
……
晚上十點,人聲錄製。
林季把最後一件樂器放回架子上,整了整呼吸,走進控製室。
發現門縫探出幾個腦袋,兩個錄音師,一個剛錄完音正準備回家的樂手,還有那個煙燻妝的前台女孩。
大家麵麵相覷,有些尷尬。
詹姆斯撓了撓頭,小聲解釋:\"那個……Lin,他們……是來學習的。不介意吧?\"
\"嗯。\"林季隨口應了一聲,\"讓他們待著吧,但保持安靜,不要發出任何聲音。”
人群齊刷刷地點頭。
檢查之前錄好的所有音軌,林季走回錄音間,站在U87話筒前,調整了一下話筒高度。
“詹姆斯,伴奏。”
詹姆斯深吸一口氣,鄭重地按下了播放鍵。
音樂響起。
林季閉著眼,身體隨著律動搖擺。
“This hit, that ice cold, Michelle Pfeiffer, that white gold!”
(這節奏,酷斃了,就像米歇爾·菲佛,那金髮白膚的尤物!)
他的聲音從話筒裡傳出來,帶著複古的暖意和清亮的質感,就像香檳氣泡一般,在耳邊一粒一粒地炸開。
每一個單詞的咬字都極儘挑逗,像一個穿著騷包西裝的浪蕩子,正站在舞池的最中央,扭動著腰肢,瀟灑地打著響指。
那股渾然天成的律動感,那種咬字裡藏著的從容騷氣,把這些站在控製室裡的人全部擊中了。
“Girls hit your hallelujah(whuoo)”
(女孩們 快獻上溢美之詞)
“Cause Uptown Funk gon' give it to you!”
(因為這上城放克樂 就是獻給你們的)
“Don't believe me just watch!”
(不信? 那就走著瞧!)
控製室裡,詹姆斯的屁股已經不受控製地在椅子上扭動,他感覺自己的靈魂快要被這歌勾走了。
“Holy **!太特麼絕了!”
其他人也情不自禁地搖頭晃腦,整個控製室變成了一個小型的蹦迪現場。
晚上十一點半。
人聲錄製結束。
林季推門回到控製室,冇有理會眾人崇拜的目光,直接坐在調音台的主位上,開始最後的混音工程。
他推動調音台上的推子,調整每一軌的音量平衡。
人聲往前推,凸顯質感;吉他往後縮,作為點綴;貝斯加點低頻激勵,讓律動更紮實;鼓組掛上一點複古的電子管壓縮,讓聲音更有衝擊力……
當他按下匯出鍵時,時鐘剛好指到十二點。
林季關掉工程檔案,插上U盤,把成品拷出來。
臨走前,詹姆斯忍不住問:
“Lin!這首歌……叫什麼名字?”
“《Uptown Funk》。”
“夥計。”詹姆斯盯著他,認真地說,“我敢用我的全部身家打賭,這首歌發出去,肯定會火遍全美。”
林季笑了笑,冇說話,轉身走向門口。
身後一個穿襯衫的中年男人從人群裡擠過來,遞上一張名片。
“Lin先生,我是這裡的經理麥克·奧斯汀。以後需要錄音棚,可以直接找我。
林季接過名片,點了點頭:“謝了。”
……
回到家。
林季開啟電腦的影象處理軟體。
他需要為這首單曲設計一個封麵。
他冇有用自己的照片做封麵。
現在的他,不需要靠臉吃飯了。
螢幕上,兩條極簡的金色線條交錯,組成了一個抽象的“JL”。
看起來像是一個展翅的飛鳥,又像是一個正在舞動的音符。
林季盯著那個Logo看了許久,然後按下了儲存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