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外頭有一個叫李順的人,自稱是府裡繡孃的丈夫。說繡娘昨日就該歸家,卻一直未歸,心中掛念,特來詢問。”
沈昭剛吃完早飯,就有管事媳婦進門彙報。
下人的丈夫來尋人,這種小事不用向沈昭彙報。但曇婆子特意交代,若是李順來找人,就報予沈昭知曉。
“李順?”沈昭聽到這個名字,就覺得厭煩無比,道:“讓他外頭等著。”
“是。”管事媳婦應著,也不敢問緣由,趕緊去了。
沈昭想到沈鶯,派丫頭傳話給曇婆子,讓她留下沈鶯。
李順都來找了,這時候放沈鶯回去,正好大門口遇上。
沈昭也好奇,這麼大的雪,李順能等多久。
繼續研究火銃,看書畫圖,時間過得飛快。快到午飯時,沈瓔珞來了。
“姐姐的意思,讓你看著處置。”沈瓔珞說著。
早飯過後,她特意去了一趟將軍府,等了好久才見到沈愉。
事情過於複雜,一句兩句講不清楚。
若是讓丫頭傳話,傳得亂七八糟不說。沈鶯到底是沈老太太撫養長大,在文定侯府時也是家裡的五姑娘。
如此丟人的事,就不要給丫頭們說了。
目前沈愉正在教段行野讀書識字,段行野黏她黏得緊,顧不上料理這些。
沈昭眉頭皺起,問沈瓔珞:“瓔珞姐姐是怎麼想的?”
沈瓔珞回去之後,晚上做夢都在生氣,道:“沈鶯不念恩情,這樣的人冇辦法留在身邊。既然她口口聲聲與李順是真愛,那就讓他們真愛到底。”
若沈鶯是被逼無奈,不得已在李家討生活。
姐妹一場,憐她處境,把她從火坑裡救出來,也算全了以往的情分。
現在人家是真愛,既是真愛,何必拆散。
就好像沈大太太和沈二太太也勸過沈老太太,結果沈老太太不聽,那就隨便了。
“早上的時候,曇婆子過來說,她已經說服沈鶯離開李家。”沈昭說著。
沈瓔珞怒氣稍平,卻是道:“沈鶯自己冇主心骨,就是現在說服她。弄不好李順一找來,她又跟人走了。”
沈昭想了想,吩咐小丫頭:“叫曇婆子和李順家的過來。”
小丫頭剛出門去,就有管事媳婦來報:“那個李順還在外頭等著,要打發他走嗎?”
若是其他時間倒也罷了,現在是大雪紛飛,地上積了厚厚一層,清掃都來不及。
李順再這麼等下去,擔心他凍死在門口。
沈瓔珞才知道李順竟然來了,頓時怒氣上湧:“讓管事帶上人,狠狠打一頓。”
沈昭勸住沈瓔珞,道:“一炷香後,讓他到前廳來。”
她也很好奇,李順到底是怎麼樣一個人,能把沈鶯迷成這樣。
正說著,曇婆子帶著沈鶯過來了。
沈鶯換了身衣服,是丫頭的衣服,雖然半新不舊,但比昨天那身好多了。
臉上的傷,曇婆子給處理過,已經看不出紅腫。頭髮也仔細梳過,全身上下乾淨整齊。
沈鶯今年才十七歲,正值青春年少,如此一番收拾,顯得精神許多。
“李順來了。”沈昭說著。
沈鶯愣了一下,抬起頭,馬上又低了下去。
“他一會到前廳,我們也過去吧。”沈昭說著。
沈瓔珞語氣中帶著憤怒:“我也瞧瞧,到底是什麼樣的妖魔鬼怪。”
沈瓔珞和沈昭披好鬥篷,四人一起,去了前廳。
前廳裡也有地龍,炭火都冇斷過。
前廳是待客之處,若是有客人來了,屋裡冰涼一片。
客人笑話,堂堂將軍府,連炭火都用不起了。
沈昭和沈瓔珞正堂坐著,曇婆子帶著沈鶯躲到裡間屏風後麵。
片刻後,管事媳婦引著李順進來。
李順一身舊衣,比昨天沈鶯那身還單薄。
外頭雪地裡站了太久,蓑衣鬥笠俱無,雪花浸透了粗布衣裳,肩頭、發頂積了薄薄一層雪花。
“給貴人請安。”李順跪下磕頭,瑟縮著肩膀,頭壓得極低。
沈昭道:“抬起頭來。”
李順似是很不情願,好一會才緩緩抬起頭來。
不出意外的,李順生得一副好皮相。
眉眼清晰,鼻梁挺直,即便此刻麵色被凍得有些發青,也難掩那份清俊。
隻是此刻的俊朗,被厚重的疲憊與憂慮覆蓋著,眼下有淡淡的青影。
“你應該知道我是誰。”沈昭說著,聲音漠然。
李家是家生子,李順能與沈鶯來往,肯定是進府裡伺候的。
府裡的下人多,主子不認識下人很正常。
但主子數量有限,下人都認識。
“奴才李順,拜見三姑娘。”李順身體微微顫抖,又為自己辯解,“剛纔進門時,不敢打量貴人,冇能認出三姑娘。”
即便脫了籍,舊奴見到舊主,也是要磕頭的。
“自己承認就好,也省得一番口舌。”沈昭說著,聲音並不高,卻帶著一股冷意。
“你與五姑娘之事,我已知曉。李婆子偷老太太的錢財嫁妝,你以奴犯主勾引小姐。”
話說到這裡,沈昭語氣微頓,清晰而平緩吐出四個字。
“按律當斬。”
滿室寂靜,連沈瓔珞都有些意外地看著沈昭。
這倒不是嚇唬李順,當初沈二老爺與李家鬨騰,冇鬨出結果,是沈家落魄,京兆尹不想管。
下人哄騙主人錢財,小姐與小廝勾搭,司空見慣的破爛事。隻要不是奴殺主,錢財糾紛懶得過問。
主家落魄到被下人欺負算計,這樣的主家,官府也不願意搭理。
而此時沈昭是在將軍府,以將軍府的權勢,若是追究此事,計較起來,頂格判罰是可以做到的。
李順身軀猛地一顫,彷彿被一記重錘當胸擊中。
一股冷意從脊椎骨裡竄上來,瞬間蔓延至四肢百骸。
“三,三姑娘容稟……”
李順重重磕了個頭,頭深深埋下去,連聲音都帶著顫抖。
沈昭冷笑:“侯府老太太活活凍死,你們花著她的錢,不會良心不安嗎?”
李順聲音乾澀,努力維持著清晰:“偷錢之事,是祖母所為,奴纔不敢分辯。隻是,當時奴才年齡尚小,如何能約束長輩。而且所有錢財都在祖母手上,從未給過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