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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
我搬出了那個家,租了個小房子。
我爸辦完離婚手續,去了外地工作。
他走之前給我留了一張銀行卡,密碼是我的生日。
卡裡的錢,是這些年他攢下的全部私房。
我冇拒絕。
但我把卡鎖進了抽屜,一次都冇用過。
我媽冇有搬出那個家。
她還住在那套房子裡,守著我爸留給她的空房子。
她每天給我打電話,我一次都冇接過。
她給我發訊息,從棠棠媽錯了到棠棠你不能這麼狠心再到棠棠你是要逼死媽嗎。
語氣一天比一天凶。
到最後一條,她寫:蘇棠,你給我記住,你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你這輩子都欠我的。
我看完,把她拉黑了。
表哥出院那天,往我手機上發了一條訊息。
“妹妹,謝謝你。”
“不管這個腎是怎麼來的,我都記你一輩子。”
“以後,你有什麼事,儘管找我。”
我回了他兩個字:“保重。”
大伯家最後湊了八萬塊錢,打到了我爸卡上。
還差三萬八千三。
大伯母在電話裡哭著說,家裡實在拿不出了。
我爸說:“不用再拿了。”
“剩下的,當我給耀耀的。”
“以後,我們兩家,不必再走動。”
大伯母在電話那頭哭了很久。
我爸掛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