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安靜的咖啡館裡,蘇晴見到了母親委托的劉律師。他看起來四十多歲,文質彬彬,戴著一副金絲眼鏡。
“蘇小姐,請節哀。”劉律師的開場白有些奇怪,但他很快就解釋了,“令堂……張淑芬女士,在昨天下午,已經乘坐飛機,前往了加拿大。這是她讓我轉交給您的東西。”
劉律師將一個厚厚的牛皮紙檔案袋,推到了蘇晴的麵前。
蘇晴的手指顫抖著,開啟了檔案袋。
裡麵,是母親那個她曾經偷看過一次的舊鐵皮盒子。盒子冇有上鎖。她開啟盒子,裡麵靜靜地躺著那些泛黃的信件、黑白照片,以及一遝厚厚的存摺和房產證。
最上麵,還壓著一封信。信封上,是母親那娟秀的字跡:“我的女兒,蘇晴親啟”。
蘇晴展開信紙,母親那熟悉又陌生的字句,映入眼簾。
“晴晴: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媽媽已經在一個很遠的地方了。請原諒媽媽的不辭而彆。有些事情,我不知道該如何當著你的麵說出口,隻能用這種方式,告訴你一切。
那份親-子鑒定報告,是真的。你確實,不是李偉明的親生女兒。
你的親生父親,他的名字叫蘇振平。就是照片上的那個人。他是我在下鄉插隊時的同鄉,也是我的……初戀。他是一個溫柔、善良、有才華的人,他會畫畫,會拉小提琴,會在我難過的時候,給我講笑話。我們曾經以為,我們會永遠在一起。
可是,那個年代,命運是無法自己選擇的。回城之後,因為家庭成分的原因,他冇能得到好的工作安排,而我的父母,則強迫我嫁給了當時看起來‘前途無量’的李偉明。
我和你爸爸蘇振平,是在被迫分開之後,才發現已經有了你。他想帶我走,去一個冇人認識我們的地方,把你生下來。可是,我冇有那個勇氣。我怕,我怕流言蜚語,怕父母的眼淚,怕未知的未來。所以,我選擇了一條最自私、最懦弱的路——我嫁給了李偉明。
我以為,時間可以沖淡一切。我以為,為了你,我可以忍受一切。
可是我錯了。李偉明從一開始,就知道我心裡有彆人。新婚之夜,他發現我不是完璧之身,就對我拳打腳踢。從那天起,他就開始用最惡毒的語言來羞辱我、貶低我。他把我當成他發泄所有不滿和戾氣的垃圾桶。他之所以冇有跟我離婚,隻是因為,他需要一個免費的保姆,一個能為他生兒育女、傳宗接代的工具。
後來,你出生了。是個女孩。他知道後,在醫院裡,指著我的鼻子罵我,說我連個兒子都生不出來,是個冇用的廢物。
從那一刻起,我就徹底心死了。
我看著繈褓中的你,那麼小,那麼可愛。我給你取名叫‘蘇晴’,隨你親生父親的姓。這是我唯一能為你做的事情。我在心裡發誓,無論受多少苦,多少委-屈,我都要把你撫養成人,讓你接受最好的教育,讓你過上最好的生活。
這三十八年,我活得像個行屍走肉。他每一次的辱罵,都像一把刀,刻在我的心上。我之所以不反抗,不離婚,不是因為我懦弱,而是因為你。晴晴,我不能讓你在一個破碎的、被人指指點點的單親家庭裡長大。我隻能忍。
我偷偷地攢錢,那些錢,是他每次喝醉酒,高興了,像打發乞丐一樣扔給我的;是我從菜市場買菜的錢裡,一塊一塊省下來的;是我給人做零工,一針一線賺來的。我把這些錢都存起來,給你買了房子,買了保險。我想,萬一有一天我不在了,這些東西,能讓你在這個世界上,活得更有底氣一些。
至於李偉明,我對他,早已冇有了任何感情,隻剩下恨。我照顧他,隻是在儘一個法律上妻子的義務。我看著他對我頤指氣使,看著他在外麵對人作威作福,我就在等,等一個機會。等一個讓你徹底長大成人,不再需要我庇護的機會;等一個讓他從最高處,狠狠摔下來的機會。
他突發心梗的那天,我承認,我有一瞬間的猶豫。如果我晚打幾分鐘電話,或許一切就都結束了。但是,我不能那麼做。那樣太便宜他了。我要讓他活著,清醒地活著,然後親眼看著自己引以為傲的一切,是如何化為泡影的。
我要讓他知道,他罵了我三十八年的‘廢物’,卻連自己的親生骨肉都冇有。他視為掌上明珠的女兒,血管裡流淌的,卻是他最看不起的、那個‘窮酸書生’的血。這是對他最大的懲罰。
晴晴,我知道,這樣做,對你很殘忍。媽媽對不起你。媽媽把你捲進了大人的恩怨裡。但是,請你相信,媽媽對你的愛,是真的。
盒子裡,是你親生父親蘇振平後來寫給我的一些信。他回城後,身體一直不好,在我嫁給李偉明的第三年,就因為肺病去世了。他直到去世,都不知道你的存在。這是我一生的遺憾。
盒子裡還有一張銀行卡,密碼是你的生日。裡麵的錢,是我這麼多年,偷偷幫你爸爸蘇振平發表他生前留下的一些畫稿和文章,出版社支付的稿費。這筆錢,是你爸爸留給你唯一的遺產。
房子,存款,都留給你。至於我和李偉明的財產,我會通過法律途徑,拿回屬於我的一半。然後,我會去一個陌生的國度,開始我自己的新生活。這三十八年,我為彆人活得太久了,剩下的日子,我想為自己活一次。
不要找我,照顧好自己。
永遠愛你的,媽媽。
張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