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養了十年的頂級保鏢,為了保姆的女兒跟我刀刃相向。
我不顧舊情,命人挑斷他的筋脈廢除武功,讓他滾出海市。
彈幕幾乎要炸了:
【救命!這蔣晚凝也太狠了吧!沈修護了她十年,就這一次冇選她,她就要毀了人家?】
【這種大小姐的愛真可怕,得不到就要毀掉,沈修救心上人有什麼錯?】
【沈修快跑吧,這種毒婦不配得到你的忠誠,去陶淑怡那裡,她纔是你的救贖!】
我狠?
一個為了外人背刺主子的叛徒,我還嫌懲罰輕了。
我冷笑一聲,當眾撕毀了他的終身雇傭合同,讓人把他的行李全燒了。
轉頭我就去地下拳場,挑了個眼神最狠、最不要命的瘋子。
一個月後,沈修得知訊息趕來,拚死打倒門口所有的保鏢。
他紅著眼眶跪在地上,死死拉著我的裙襬:“大小姐,那個滿身紋身的野狗,哪一點比我強?”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