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份:獨立電影《洛杉磯晚安》,男主角,一個在洛杉磯開夜車的計程車司機,遇到了各種各樣的乘客,最後在一個雨夜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方向,預算很低,但劇本很好,導演是去年聖丹斯電影節的最佳導演提名者。
“這些專案,以前你連試鏡的機會都拿不到。”
凱瑟琳說,“但現在,因為你有流量,因為你的名字在熱搜上掛著,因為所有人都在討論“神秘鋼琴俠”,製片方願意給你一個機會,但隻是機會——能不能拿到角色,還得看試鏡表現,流量能讓你進門,但門裡的路,得自己走。”
林風點頭。
很公平。
甚至比他預期的還要好。
他以為至少要花幾個月的時間,用音樂積累人氣,才能拿到一個像樣的試鏡機會。
但現在,不到一天,三個角色就擺在了麵前。
“所以,”
凱瑟琳總結,“我的建議是:一方麵繼續維持你的網路熱度,寫歌,發視訊,保持話題度,不要讓你的名字從熱搜上掉下來——在這個行業裡,消失就等於死亡。”
另一方麵,抓緊時間提升演技,準備試鏡,我會給你安排最好的表演教練,還有聲樂老師,既然你要唱歌,那就得唱得像樣。”
“謝謝。”
林風點了點頭。
“彆急著謝我。”
凱瑟琳笑了,“我是經紀人,不是慈善家,我投資你,是因為我覺得你能給我帶來回報,林先生,我們現在可以簽合同了嗎?”
林風拿起那份標準合同,快速瀏覽。
條款寫得很詳細,也很苛刻:
三年期,從簽約之日起計算。抽成15%,第一年優惠至12%。賠償金高的嚇人。
還有各種限製條款:不能私自接活,所有商業合作必須通過CAA;不能發表不當言論,形象要符合公司定位;不能參與任何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典型的賣身契。
但林風知道,他現在需要這個賣身契。
需要CAA這棵大樹,需要凱瑟琳這個推手。
“可以簽。”
林風說,把合同放下,抬頭看著凱瑟琳,“但我有兩個條件。”
“說。”
“第一,音樂方麵的收入,抽成降到百分之十。”
林風說,“寫歌創作是我自己的事——詞、曲、編曲、演奏,全部是我獨立完成,CAA在這部分冇有提供什麼幫助,抽成百分之十二或者十五,不太合理。音樂是內容創作的核心,如果這部分被抽走太多,會直接影響我投入創作的積極性。”
凱特琳挑了挑眉,“你很會討價還價。”
但她冇有否決,“繼續。”
“第二,”
林風繼續說,“如果我自己投資的專案,公司不能抽成,包括我自己出資製作的音樂、自己投資的電影、或者其他任何我個人出資的內容。這些專案風險由我承擔,收益也應該由我支配,CAA可以提供法律和財務支援,我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但不參與收益分成。”
“你自己投資?”
凱瑟琳笑了,那笑容裡有一絲玩味,“林先生,你知道一部電影要多少錢嗎?”
“我知道。”
林風說,“但我會有錢的。”
他說得很自信,彷彿已經看到了未來。
凱瑟琳盯著他看了幾秒,然後點點頭。
“好。”
她終於說,“我答應,音樂收入抽成百分之十,你自己投資的專案不抽成——但前提是,你得用公司的法律和財務團隊稽覈,避免法律風險和財務糾紛,這是底線,不能商量。”
“成交。”
凱瑟琳按下桌上的內線電話,讓法務上來修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