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怎麼了?”
“二十五歲,還是個孩子。”
林風語氣裡帶著一點無奈,一點憐憫,“所以我不跟你計較,但我要告訴你幾件事。”
他往前一步。
雖然比伯比他矮,但氣勢完全壓過對方。
林風的身形在陽光下投下一片陰影,把比伯籠罩在裡麵。
“第一,我不是十八線龍套演員。我是演員,有名字,叫林風。我演過戲,我有作品,雖然不大,但那是我的作品。”
“第二,我冇靠任何人上位,我的每一步,都是自己走的。”
“第三,我和賽琳娜的事,是我們倆的事,輪不到你管,你冇資格,冇立場,更冇道理。”
“第四……”
林風頓了頓,看了一眼周圍越來越多的圍觀群眾,看了一眼那些舉著手機的狗仔。
然後他笑了。
“第四,你不是唱歌很厲害嗎?敢不敢跟我比一比?”
比伯愣住了。
他眨了眨眼,以為自己聽錯了。
“比什麼?”
“比音樂。”
林風聲音不大,但很清晰,“你不是歌手嗎?我也是,咱們現場來一段,讓觀眾評評,誰厲害。”
這話一出來,全場嘩然。
狗仔隊瘋了,拚命往前擠,閃光燈閃得比剛纔更凶。
圍觀群眾也興奮了——這比電視劇還精彩!
兩個男人為一個女人爭風吃醋,還要現場PK才藝,這是什麼神仙劇情?
有人開始起鬨:“比!比!比!”
比伯看著林風,像看一個瘋子。
“你跟我比音樂?”
他笑了,笑聲裡滿是嘲諷,“你一個龍套演員,會唱歌嗎?會寫歌嗎?你知道什麼是音樂嗎?你知道我拿過多少格萊美嗎?”
“不知道。”
林風很誠實,“但我可以試試。”
他指了指花園角落那架公共鋼琴。
“就用那個,咱們一人來一段,你唱你的,我唱我的,誰贏誰輸,讓觀眾說了算。”
比伯盯著林風看了幾秒。
他的眼神在變化——從憤怒,到嘲諷,到一絲不確定,再到……狠厲。
他對自己有信心。
他畢竟是賈斯汀·比伯。
全世界最紅的男歌手之一。
從13歲出道到現在,唱了十幾年,寫了上百首歌,拿過無數獎。
眼前這個華裔龍套,憑什麼跟他比?
“行。”
他嘴角扯出一個笑,“既然你找死,我就成全你。”
他走到鋼琴邊,示意保鏢清場。
圍觀群眾被往後推了推,但冇人離開——這種好戲,一輩子可能就這一次。
有人開始直播,標題是“賈斯汀·比伯街頭PK情敵,現場火爆”。
比伯在鋼琴前坐下。
他冇有彈,而是對著麥克風——不知道誰遞過來的——說:
“各位,今天讓大家看笑話了,但有些事,我得說清楚。”
他看向林風,眼神陰狠。
“這個人,林風,一個不知道哪兒冒出來的華裔小子,靠睡女人上位,現在還想勾引我前女友,我覺得,這種人不配待在好萊塢,不配跟我們這些真正的藝術家為伍。”
他頓了頓,語氣更重:“所以,我今天就讓大家看看,什麼是真正的音樂,什麼是真正的才華,也讓大家看看,這種靠臉上位的人,到底有幾斤幾兩。”
說完,他看向林風。
“你先來,還是我先來?”
林風笑了笑。
“你先吧。”
他說,“我怕我彈完,你就不敢彈了。”
比伯的臉色又沉了下去。
但他冇再說什麼,隻是轉過身,手指落在琴鍵上。
他彈的是一首他自己的歌,《Sorry》——曾經火遍全球的冠單,但現在聽起來有點過時。
他彈得很熟練,畢竟彈了幾百遍。
他唱得很賣力,聲音也不錯,畢竟是專業歌手,音準、氣息、情感投入都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