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六章:忍耐就是想得開,挺得住。
現在的忍耐,不是認輸,是哥譚教給他的生存法則。
在實力不夠的時候,藏起獠牙,磨利爪牙,等下次再遇上,要麼收了對方的屍,要麼就讓對方收自己的。
收屍車在坑坑窪窪的路麵上顛簸前行,越往城郊走,哥譚的霓虹就越淡,到最後,隻剩下零星幾盞忽明忽暗的路燈,在夜霧裡像鬼火般閃爍。
這裡是哥譚的邊緣地帶,是被市中心的繁華徹底拋棄的角落,也是林舒在這座城市的“家”。
剛拐進那條窄巷,一股混雜的惡臭就撲麵而來,透過收屍車冇關嚴的車窗鑽進來,比車廂裡殘留的血腥味還要刺鼻。
林舒皺了皺眉,卻已習慣——這裡的味道,就是底層人的生活味道。
街道兩旁的矮樓歪歪扭扭,牆麵上滿是塗鴉和汙漬,牆角堆著小山似的垃圾,塑料袋被風吹得四處飄,掛在枯掉的樹枝上,像一麵麵破敗的旗子。
隨處可見的廢棄針頭散落在路邊的泥水裡,針尖上的鏽跡在微弱的燈光下閃著冷光,那是癮君子們留下的痕跡,上麵沾著的病毒,能讓一個健康的人瞬間墜入地獄。
飛葉子的刺鼻氣味,腐爛垃圾的酸臭味,還有不遠處小化工廠飄來的化工品毒味,三者交織在一起,形成一股令人窒息的濁氣,吸一口都覺得嗓子裡發苦。
林舒放慢車速,小心地避開路上的水坑和雜物,收屍車的輪胎碾過碎石,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響,在這死寂的巷子裡,顯得格外突兀。
每隔幾個路口,就能看到一兩個彎腰駝背的流浪漢,靠在牆上,或者坐在垃圾堆旁,久久不動。
他們的目光呆滯,臉色是一種病態的蠟黃,顴骨高高凸起,身上的衣服破爛不堪,沾滿了汙垢和不明液體。
有的嘴裡還唸唸有詞,不知道在說著什麼胡話,有的隻是睜著眼睛,看著前方的虛空,像一尊尊冇有靈魂的雕塑。
林舒掃過他們,眼神冇有絲毫波動。
他太清楚了,這些人,或許明天,或許下一個小時,就會變成一具冰冷的屍體,躺在某個角落,等著他或者其他收屍人來收走。
他們是哥譚最底層的螻蟻,被黑暗吞噬,被命運拋棄,連死亡都顯得悄無聲息,甚至不會有人為他們多停留一秒。
就像他三天前穿越過來時,差點成為的樣子——冇有身份,冇有錢,冇有依靠,稍有不慎,就會成為收屍袋裡的一員。
收屍車最終停在一棟四層的老舊公寓樓下,這棟樓的外牆早已斑駁脫落,牆皮掉了一地,樓梯間的窗戶破了大半,用木板釘著,裡麵黑漆漆的,像一張張開的嘴。
林舒熄了火,推開車門,腳剛落地,就踩進了一個積水的坑窪裡,冰冷的汙水滲進橡膠靴,帶著刺骨的涼。
他皺了皺眉,彎腰擦掉鞋上的泥點,然後繞到收屍車後鬥,開啟車門。
吉姆的屍體躺在裡麵,早已冇了呼吸,胸口的尖刀還插著,暗紅色的鮮血浸透了身下的帆布,在車廂裡積了一灘冰冷的血漬。
血腥味混著車廂裡原本的屍臭味,撲麵而來。
林舒腦海裡響起了係統冰冷的電子音,打破了巷子裡的死寂:
【檢測到目標(惡念孩童・吉姆)已完全死亡,收錄完成度 100%】
【已發放獎勵:敏捷強化(初級)】
【額外獎勵:黑暗適應(初級)】
【當前身體綜合強化度:18%,已掌握技能:基礎格鬥術(入門)、各類槍械掌握(入門)、敏捷強化(初級)、黑暗適應(初級)】
冰冷的電子音落下,一股微弱卻清晰的暖流瞬間湧遍全身,順著血管流到四肢百骸,原本因為廝殺和緊繃而痠痛的肌肉,瞬間得到了舒緩,身體的每一個細胞都像是被喚醒了一般,透著一股輕盈的力量。
林舒伸出手,隨意揮了揮,能清晰地感受到敏捷強化帶來的改變。
動作比之前更輕盈,更迅捷,哪怕隻是簡單的抬手,都能感覺到肌肉發力的軌跡更加清晰,速度快了不止一個檔。
黑暗適應的效果更是直觀,此刻巷子裡幾乎冇有燈光,可他看周圍的一切,像白天一樣清晰,連牆上的一道細紋,地上的一顆碎石,都能看得明明白白。
這些,都是他用命換來的資本,是他在哥譚活下去的底氣。
林舒眼中閃過厲色,今天失去的,他遲早會一點一點拿回來。
他跳上車,將吉姆的屍體拖出來,用早就準備好的厚塑料布緊緊裹了兩層,又用粗麻繩一圈圈捆牢,扛在肩上。
屍體不算重,可麻繩還是勒得肩膀生疼,林舒咬著牙,冇有絲毫停頓,一步步朝著公寓樓的樓梯間走去。
樓梯間裡一片漆黑,空氣中瀰漫著濃鬱的黴味、尿騷味,還有一絲若有若無的腐臭味。
林舒憑藉著黑暗適應的能力,穩穩地走著,每一步都踩得很實,刻意放輕了腳步,避免發出太大的聲響。
這棟樓裡住的,都是和他一樣的哥譚底層——失業的工人,站街的妓女,躲債的賭徒,還有一些靠偷搶為生的混混。
每個人都活得小心翼翼,也每個人都帶著一身的戾氣,一點小小的動靜,都可能引來不必要的麻煩,甚至是殺身之禍。
在這裡,少惹麻煩,是比呼吸還要重要的生存法則。
走到三樓最裡麵的房間,林舒停下腳步,從口袋裡掏出一把鏽跡斑斑的鑰匙,插進鎖孔,輕輕轉了兩圈“哢噠”一聲,老舊的木門應聲而開。
這是一間不足十平米的單間,是他在哥譚的容身之所。
裡麵冇有任何像樣的傢俱,隻有一張破舊的木板床,一張掉了漆的木桌,還有一個缺了門的衣櫃,牆角堆著幾件洗得發白的換洗衣物,地上還算乾淨,看得出來林舒穿越過來後,刻意收拾過。
牆麵斑駁,牆皮時不時會掉下來幾塊,窗戶上釘著厚厚的木板,隻留了一道小小的縫隙,用來透氣。
簡陋,破敗,甚至連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冇有。
可這裡,卻是林舒在哥譚唯一能放下戒備的地方,是他在這片無邊黑暗裡,唯一的棲身隅角。
林舒將吉姆的屍體放在牆角,冇有立刻處理,而是走到桌邊,拿起桌上的礦泉水瓶,大口大口地喝了起來。
冰冷的礦泉水入口,壓下了嗓子裡的乾澀和血腥味,也讓他緊繃了許久的神經,稍稍放鬆。
一瓶水下肚,林舒靠在桌沿,長長地撥出一口氣,胸口的沉悶感消散了不少。
他抬起頭,目光落在牆角的屍體上,腦海裡閃過剛纔的一幕幕。
吉姆那看似清澈實則冰冷的眼神,那詭異的笑容,還有那快準狠、直奔他腰子的一刀。
蒙娜那從嬌媚柔弱到瘋狂絕望的轉變,那勒住他脖頸的粗糙麻繩,還有那泣血般的嘶吼。
還有那個黑風衣男人,那道冰冷的目光,那股令人窒息的壓迫感。
一切都像一場光怪陸離的噩夢,卻又無比真實。
三天前,他還在出租屋裡趕專案報告,為了那點微薄的薪水,熬著無儘的夜,想著什麼時候能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過平平淡淡的日子。
可一覺醒來,卻穿越到了美利堅,穿越到了這座地獄般的哥譚市,成了一個拿著聯邦最低時薪,生死自負的收屍人。
短短三天,他從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普通社畜,變成了一個殺了人,收了屍的法外狂徒。
他見過了黑幫的狠辣,見過了披著無辜外衣的惡魔,見過了哥譚底層的絕望,也親手握住了活下去的力量。
這三天,比他上輩子二十多年的經曆還要殘酷。
林舒低頭看了看自己的雙手,這雙手,曾經隻會敲鍵盤,寫報告,現在沾滿了鮮血。
他的眼神裡閃過一絲複雜,有迷茫,有後怕,還有一絲難以掩飾的冰冷。
但他冇有絲毫的愧疚,哪怕他殺的是一個看似隻有七八歲的孩子。
在哥譚,年齡從來都不是判斷善惡的標準,天真的外表下,可能藏著最惡毒的心。
吉姆的刀,是朝著他的腰子捅來的,冇有絲毫猶豫,冇有絲毫手軟,那一下,就是想要他的命。
若是他反應慢了一秒,現在被釘在座位上,變成冰冷屍體的,就是他自己。
你死我活,這就是美利堅的規則,也是這片黑暗裡,最直白的生存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