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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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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立碑

九月初九,重陽。

魏州衙門口的石碑立起來了。

碑是好碑。石料是杜如晦從太行山腳下運來的,青石,質地細密,敲上去有金石聲。碑身高九尺,寬三尺,厚一尺,底下是贔屓座,雕得樸拙,龜首昂著,朝向街麵。碑帽是雲紋,沒有雕龍——不是親王用的規製,杜如晦特意叮囑過。碑立在衙門口東側,正對著街口,人來人往都能看見。立碑的坑挖了三尺深,底下墊了夯土和石灰,石碑放下去的時候用了三根粗繩、八個壯漢,一點一點往下放,放了小半個時辰才落穩。

碑文是房玄齡起草的。他在秦州接到任東的信,當天夜裡就動了筆。秦州的驛館簡陋,窗戶紙破了個洞,夜風灌進來,吹得油燈的火苗東倒西歪。他用硯台壓住紙,一筆一劃地寫。寫到“分地之規”的時候,筆停了很久——每戶三十畝,這個數字他在心裡盤算了無數遍。太少,養不活一家人。太多,河北的荒地不夠分。三十畝,剛好。收成好的年頭,交完稅還能剩幾石餘糧。收成不好的年頭,加上常平倉的平糶,餓不死人。

他寫完“分地之規”四個字,在後麵加了一行小字:“地契到戶,不假裡正之手。田界以石樁為記,私移者杖六十。”

寫完這一行,他把筆擱下,站起來走了兩圈。秦州的夜很靜,窗外有秋蟲在叫,一聲長一聲短。他走完兩圈,重新坐下來,繼續寫。

收稅之規。十五稅一。這個比例是他翻遍了歷代田製才定下來的。漢初三十稅一,太輕,朝廷養不起兵。隋唐沿襲北朝舊製,名義上是均田製下的租庸調,實際上各地執行不一,有的地方十稅一,有的地方五稅一,全看地方官的良心。他想了很久,寫了“十五稅一”四個字,又加了一行:“災年視災情減免,由縣報州,州報秦王府。減免之數,公示於民。”

徭役之規。每年二十天。前朝是三十天,他減了十天。二十天,農閑時服役,修渠、築路、運糧,不誤農時。他又加了一條:“可納錢代役。錢數由秦王府逐年覈定,公示於民。”

選吏之規。這條最難寫。他在秦州的驛館裡坐了大半夜,寫了撕,撕了寫,地上扔了七八個紙團。最後他寫的是:“本地推舉,考覈任用。三年輪換,不得久任。”寫完之後看了一遍,又在後麵加了一行:“推舉者連坐。所舉不賢,舉者同罪。”

訴訟之規。公開審理,不得刑訊。百姓可旁聽。這條他沒有猶豫,一筆寫下來,寫完之後在旁邊加了一行小字:“杖刑不過六十,徒刑不過三年。死刑報秦王府複核。”

五條規矩,五張紙。寫完天已經快亮了。他把五張紙摞在一起,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然後在最前麵加了一行標題——“河北新政五規”。不是“秦王府令”,不是“秦王敕命”。是“五規”。規矩的規。

他把信封好,交給驛卒。驛卒騎上馬走了,馬蹄聲在秦州的晨霧裡越來越遠。房玄齡站在驛館門口,看著馬消失的方向,站了很久。

信到魏州是八月二十。

杜如晦接到信,當天就進了任東的院子。他把房玄齡的五張紙攤在桌上,一張一張地看。看完之後,他沒有馬上說話,而是把紙重新摞好,壓在硯台底下。

“房公的字,比我的好。”他說。

任東坐在對麵,把紙從硯台底下抽出來,一張一張看。看完之後,他也把紙摞好,放回桌上。

“分地之規,加一條。”任東說,“地契上寫明田畝四至,由本戶、鄰戶、裡正三方畫押。畫押之後,地契副本存縣衙。正本由戶主自持。”

杜如晦把這條記下來。

“收稅之規,加一條。”任東說,“收稅之時,縣衙張榜公示。每戶應納稅額、已納稅額、減免稅額,俱列榜上。百姓有疑,可赴縣衙查詢。”

杜如晦又記下來。

“徭役之規,加一條。服役之人,每日給糧一升。由常平倉支給。”

“選吏之規,加一條。新任官吏,須在碑前宣誓。誓詞寫清楚——不私吞地契,不私改稅冊,不私免徭役。違誓者,永不錄用。”

“訴訟之規,加一條。百姓告官,不受笞刑。”

杜如晦的筆停了。“先生,這一條……”

“寫。”

杜如晦寫了。

五條規矩,加到了十條。每條後麵都有房玄齡的原文和任東的增補,杜如晦用小字抄在一張新紙上,抄得工工整整。抄完之後,他把新紙攤開,三個人——房玄齡不在,但他的字在——的字混在一起,像三個人隔著幾百裡在說話。

杜如晦把定稿封好,派人送往秦州。

李世民在秦州接到定稿,是八月二十六。他剛巡視完隴西的邊堡回來,靴子上全是黃土。房玄齡把定稿遞給他,他接過來,站在院子裡就看完了。看完之後,他把定稿放在桌上,說了一句話。

“玄齡,拿紙筆。我抄一遍。”

房玄齡愣了一下。“殿下,這是定稿,直接刻碑就行——”

“我抄一遍。”

房玄齡把紙筆擺好。李世民坐下來,拿起筆。他的字不如房玄齡工整,比杜如晦的大,筆畫像刀刻的。他抄得很慢,一筆一劃,抄錯了一個字——把“地契到戶”的“契”字寫成了“氣”,發現了,塗掉,在旁邊重寫了一個。抄到“百姓告官,不受笞刑”這一條的時候,他的筆停了停,然後繼續抄。

抄完,他把筆擱下,把紙拿起來,吹了吹墨。

“送魏州。刻碑。”

石碑是九月初七運到魏州的。石料從太行山下運來,走了五天。運碑的牛車進城的時候,天剛下過雨,車輪碾過濕漉漉的街麵,留下兩道深深的轍印。魏州的百姓站在街邊看,不知道車上拉的是什麼——石頭太大,用麻布蓋著,隻露出一個贔屓的腦袋。

九月初八,刻碑的匠人到了。老匠人姓石,五十七歲,刻了四十年碑。他的徒弟把定稿謄在碑麵上,用硃砂一筆一劃地描。老石匠站在旁邊看,不說話。描完了,他拿起鑿子和鎚子,開始刻。

刻了整整一天。從日出刻到日落。老石匠的手很穩,鑿子落在石麵上,不偏不倚。石屑一點一點地濺開來,落在碑座上,落在他腳下。他的徒弟蹲在旁邊,用刷子把石屑掃走,露出刻好的字。

“分地之規”四個字先刻出來。然後是後麵的小字——“每戶三十畝。地契到戶,不假裡正之手。田界以石樁為記,私移者杖六十。地契寫明四至,戶主、鄰戶、裡正三方畫押。正本戶主持,副本縣衙存。”

老石匠刻到“杖六十”三個字的時候,鑿子下得重了些,“六”字的一捺刻深了,在石麵上留下一個深深的凹槽。他停了停,看了看,繼續刻。

收稅之規。徭役之規。選吏之規。訴訟之規。

十條規矩,刻了一整天。太陽偏西的時候,最後一個字刻完了。老石匠放下鑿子和鎚子,往後退了兩步,看著碑麵上的字。硃砂的描紅還在,被石屑蹭掉了一些,但字跡清清楚楚。他看了一會兒,從徒弟手裡接過一塊濕布,把碑麵上的石屑和硃砂擦乾淨。青石露出了本來的顏色,字是灰白色的,嵌在青石上,像水麵上結的冰紋。

“好石頭。”老石匠說了一句。

九月初九,重陽。

立碑的時辰定在辰時。天還沒亮,張文恭就到了衙門口。他帶著陳三畏和趙明義,三個人把石碑又擦了一遍。露水在碑麵上凝了一層,他們用乾布一點一點擦,擦到碑麵發亮。

天亮的時候,百姓開始來了。

先是一個,兩個。然後是一群,兩群。辰時還沒到,衙門口已經站滿了人。魏州城裡的百姓,城外的農戶,有人走了十幾裡路來的。他們站在街兩邊,擠得密密的,有人踮著腳往衙門口看。劉老根來了,帶著村裡十幾個人,天沒亮就從村裡出發,走到魏州的時候鞋上全是泥。他們擠到人群前麵,劉老根看見了那塊碑——青石的,立在贔屓座上,碑帽上的雲紋在晨光裡泛著灰白色。

“碑上寫的啥?”旁邊有人問。

“不識字。”劉老根說,“等會兒有人念。”

辰時三刻,李世民到了。

他從衙門口走出來,穿著一身赭黃色的袍子,腰間係著革帶,沒有佩劍。房玄齡跟在左邊,杜如晦跟在右邊。秦瓊、程咬金、徐世勣站在台階下麵,穿著便袍,沒有披甲。

李世民走到碑前,轉過身,麵對著黑壓壓的人群。

衙門口安靜下來。風吹過街麵,把碑座下的幾片落葉吹起來,捲到人群邊上,又落下去。

“這塊碑,立在這裡。”李世民的聲音不大,但街麵上的人都聽得見,“是讓所有人都看見。讓官府看見——你們得按這個規矩辦事。讓百姓看見——官府要是壞了規矩,你們可以指著碑跟他講理。”

他從房玄齡手裡接過一捲紙,展開。

“分地之規。”

他開始念。每念一條,百姓就歡呼一次。唸到“每戶三十畝”的時候,人群裡有人哭了。是個老漢,比劉老根還老,頭髮全白了,拄著一根木棍。他張著嘴,眼淚順著臉上的皺紋往下淌,不出聲,就是淌眼淚。旁邊的人扶著他,他也沒有反應。

唸到“地契到戶,不假裡正之手”的時候,歡呼聲把衙門口的瓦片都震得嗡嗡響。有人把手裡的帽子扔起來,帽子在人群上空翻了個個兒,落下來,被人接住,又扔起來。

唸到“十五稅一”的時候,人群安靜了一下,然後爆發出更大的歡呼聲。有人在算——“一畝地打一石糧,十五稅一就是交七升。七升,留九鬥三升。九鬥三升,夠吃了。”算完了,他咧嘴笑,笑著笑著又哭了。

唸到“可納錢代役”的時候,人群裡有人大聲問:“殿下,代役錢多少?”李世民停下,看著那個人。“今年是三百錢。明年也是三百錢。後年還是三百錢。三年不變。”那人聽了,愣了一會兒,然後跪下去磕了一個頭。

唸到“公開審理,不得刑訊”的時候,人群安靜了。沒有人歡呼。有人悄悄問旁邊的人:“啥叫刑訊?”旁邊的人說:“就是打板子問案。”問的人想了想,說:“那以後不打板子了?”旁邊的人說:“碑上寫了,不打。”問的人沉默了一會兒,說了一個字:“好。”

唸到“百姓告官,不受笞刑”的時候,人群徹底安靜了。風把李世民的袍角吹起來,他伸手按住,繼續念。唸完這一條,他停了停,看著人群。

“這一條,是我加的。”

人群裡有人抬起頭。

“百姓告官,不管告的是對是錯,先打二十板子。這是老規矩。從今天起,這條老規矩廢了。百姓告官,不受笞刑。告對了,官受罰。告錯了,百姓不受罰。”

安靜了一瞬。然後歡呼聲像潮水一樣湧起來,比之前任何一次都響。有人把帽子扔了,有人把袖子擼起來揮舞,有人蹲在地上哭。劉老根站在人群最前麵,他沒哭,也沒喊。他把手按在碑座上,按著那隻贔屓的腦袋。石頭冰涼,他的手粗糙得像樹皮。

李世民把五條規矩唸完,把紙捲起來。

“這塊碑上的字,不是我一個人定的。是我麾下的房玄齡、杜如晦,還有——”

他停了停。目光越過人群,落在最後麵。

任東站在那裡。

他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灰布袍子,袖口磨出了毛邊,雙手插在袖子裡。陽光照在衙門口的台階上,照在李世民身上,照在石碑上。他站在屋簷的陰影裡,臉上沒有什麼表情。

李世民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瞬。很短的一瞬,短到幾乎沒有人注意到。然後他收回目光,繼續說。

“——還有很多人。他們有些人想做官,有些人不想做官。但不管想不想,他們都為河北做了事。這塊碑,記著他們的功勞。”

任東站在人群後麵,一動不動。

程咬金不知道什麼時候擠過來了。他穿著便袍,腰間掛著一個酒葫蘆,走一步晃一下。他擠到任東旁邊,順著任東的目光看了看那塊碑,又看了看任東。

“東覺。”他壓低聲音,但壓不住那股粗嗓門,“碑上怎麼沒你的名字?”

任東沒說話。

“那也得讓人知道是你定的規矩啊。”程咬金的聲音壓得更低了,低得像是從牙縫裡擠出來的,“十條規矩,你加了一半。”

任東看著那塊碑。青石在陽光下泛著灰白色的光,碑麵上的字清清楚楚。落款是“秦王世民立”,五個字,刻得比正文大一號。

“要名字幹什麼。”

程咬金急了。“那也得——”

“規矩比名字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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