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開庭前一天,坐在淺水灣的陽台上,疊完最後一隻紙鶴。
一千隻。
傳說疊一千隻紙鶴,就能許一個願望。
我的願望是:讓他們下地獄。
而我,上天堂。
第二天早上,換上黑色西裝,去了香港高等法院。
案件開庭。
香港高等法院,第十分庭。
我穿著黑色西裝,坐在證人席上。
對麵是顧司衍和林薇,中間隔著三個律師。
顧司衍瘦了,西裝空蕩蕩的,金絲眼鏡換了黑框,看起來老了十歲。
林薇也瘦了,白洋裝換成了灰色套裝,頭髮紮起來,冇有化妝。
她看著我,眼神複雜。
法官敲了敲法槌。
“被告人顧司衍,重婚罪、偽造證件罪、侵占財產罪,三項罪名,是否認罪?”
顧司衍站起來,目光掃過旁聽席,落在我身上。
那一眼,有愧疚,有解脫,還有一絲我看不懂的東西。
“認罪。”
旁聽席一陣騷動。
“被告人林薇,故意傷害罪、偽造證件罪、侵占財產罪,三項罪名,是否認罪?”
林薇也站起來。
“不認罪。”
法官看著她。
“你有權為自己辯護。請陳述。”
林薇深吸一口氣,開口了。
“我承認我換了慕容苒的身份證,占用了她的存款。但故意傷害罪,我不認。她流產是意外,不是我指使的。”
沈律站起來。
“法官閣下,我方有證據證明被告人林薇指使家政在樓梯打蠟,導致受害人慕容苒滑倒流產。”
“請出示證據。”
沈律拿出林秀蘭的日記,呈上法庭。
“這是被告人林薇的母親林秀蘭生前所寫的日記,詳細描述了指使女兒報複受害人慕容苒的全過程,包括安排家政在樓梯打蠟、致受害人流產。”
法官仔細看了一遍。
“被告人林薇,你對此有何解釋?”
林薇的臉色發白。
“這是我媽寫的,但她已經死了,死無對證。”
“但你母親在日記中提到,你曾親口向她承認,是你讓家政在樓梯打蠟的。”
“她撒謊——”
“還有這個。”
沈律拿出錄音筆。
“這是受害人慕容苒與被告人林薇的談話錄音。錄音中,被告人林薇親口承認,是她讓家政在樓梯打蠟,並且當天在醫院對麵的酒店裡看著受害人被抬上救護車。”
法庭裡安靜得能聽見呼吸聲。
法官按下播放鍵。
林薇的聲音從音響裡傳出來:“是我讓家政在樓梯打蠟的。我就在醫院對麵的酒店裡,看著你被抬上救護車,看著你流血,看著你孩子冇了。我在想,爸要是看到這一幕,他還會偏心你嗎?”
錄音放完了。
林薇癱坐在椅子上。
“被告人林薇,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她張了張嘴,說不出話。
法官轉向顧司衍。
“被告人顧司衍,你對此知情嗎?”
顧司衍低著頭。
“知情。”
“你知道林薇要害慕容苒流產,卻冇有阻止?”
“我——”
“你也是幫凶。”
顧司衍不說話了。
法官合上檔案。
“休庭,下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