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卡生意徹底跑順之後,陳健卻撞上了一個奇怪的問題:錢慢慢夠了,時間卻徹底不夠用了。
十一月第一個週末,他靜下心算了筆賬。點卡那邊,四個下線穩定跑著,每週能出六七百張,他拿三成,一週穩穩進賬三四百。
部落格這邊,林曉萌上手極快,使用者已經突破五千,老周的壓力小了一大截——唯一心疼的是,上個月剛換了台新伺服器,月租從四百直接漲到五百五,讓他肉疼了好幾天。
可他自己的時間,被撕得七零八碎。
週一到週五上課,晚上寫部落格方案、回使用者郵件、核對點卡賬目。週六週日要去盛大拿貨、開拓新網咖渠道、跟老周對進度。一個月算下來,他每天平均睡眠,隻有五個半小時。
其實開學沒多久,他就從宿舍搬出來了。
原因很簡單:點卡一遝遝堆在宿舍太紮眼,室友問起來沒法解釋。再加他常常半夜回去、清晨出門,也實在影響別人休息。
他在學校後門的巷子裡租了間小屋,十五平米,月租兩百。一張床、一張桌、一個櫃子,剩下的空間,堆著點卡和一疊疊部落格資料。房東是個老太太,兒女在香港,房子空著也是空著,看他是學生,租金收得格外便宜。
搬出來以後,時間總算真正屬於自己了。淩晨兩點回去,不必躡手躡腳;清晨六點出門,也不用擔心吵醒任何人。
那天夜裡,他躺在出租屋裡發獃,腦子裡亂糟糟的。
忽然,一段記憶冒了出來。
上輩子——不對,是穿越之前——他公司樓下有家炸雞店,每次路過都排著長隊。店裡隻賣三樣東西:原味炸雞、辣味炸雞、炸雞翅。就這麼簡單,卻天天爆滿。
那時候他加班到深夜,總愛買一份帶回家。薄裹粉、外皮酥脆、肉汁飽滿,吃完連手指都想舔乾淨。一份三塊五,他記得清清楚楚。
後來那家店開成了連鎖,滿大街都是。
叫什麼來著?
想了半天,他終於記起來:脆皮炸雞。
2001年的深圳,有這種脆皮炸雞嗎?
他在記憶裡翻了一遍,好像真沒有。
那時候的炸雞,要麼是肯德基那種厚裹粉,要麼是路邊攤炸得乾巴巴的口感。
如果他能提前做出那種外脆裡嫩、一口爆汁的味道……
第二天,他直接去了圖書館。
翻了一下午,找到一本《西式快餐技術大全》,裡麵專門有一章講炸雞。裹粉配比、醃製時長、油溫控製、復炸技巧……密密麻麻,寫得非常細。
他掏出筆記本全部抄下來,又去華強北買齊香料,回出租屋自己一遍遍試。
第一次,炸出來硬得像石頭。
第二次,外麵焦黑,裡麵還沒熟。
第三次,勉強能入口,可離記憶裡的味道差得太遠。
老周被他拉來當試吃員,吃得直皺眉:“陳健,你到底想幹什麼?”
“開店。”
“開什麼店?”
“炸雞店。”
老周愣了愣,盯著桌上那堆黑乎乎的試驗品。
“就靠這個?”
陳健沒理他,繼續試。
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
到第十次的時候,老周吃完,沉默了半天。
“這個……好像有點那味兒了。”
陳健自己也嘗了一口。
外皮脆,肉嫩,帶著汁水。
雖然還不是記憶裡一模一樣的味道,但已經遠超路邊攤。
他接著微調配方。多放一點這個,少放一點那個,醃製再久一點,油溫再高一點。
第十五次試做,老週一口氣吃了三塊,認真說:“這要是真開店,我天天來買。”
陳健自己也覺得,差不多成了。
接下來就是找店麵。
學校門口那條街,他轉了一圈又一圈。有家文具店要轉讓,位置極好,就是麵積太小,十二平米。房租八百一個月,押一付三。
他粗略一算:房租兩千四,裝置五千,原料兩千,再留兩千流動資金。
一共要一萬出頭。
點卡生意,他手頭攢了四千。老周能湊三千。還差三千多。
想了想,他又去找了馬化騰。
“Pony,我想開店。”
馬化騰正在敲程式碼,頭也沒抬:“什麼店?”
“炸雞店,學校門口。”
馬化騰的手頓住了。
他轉過頭,認認真真看著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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