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盞燈。那盞燈有點歪,燈罩上落了一層灰。我忽然想起三年前,我買這套房子的時候,也是一個人站在空蕩蕩的客廳裡,盯著燈看。那時候我剛畢業兩年,攢了十二萬,我爸悄悄給我轉了三十萬,我冇要,最後他硬塞了二十萬,說是嫁妝。
我說爸,我不要嫁妝,我還冇嫁人呢。我爸在電話那頭笑:“傻閨女,爸爸給你買房子,是讓你以後不管嫁不嫁人,都有個地方可以哭。”
我當時冇哭。
現在也冇哭。
我拿過床頭櫃上的手機,翻開通訊錄,找到了一個很久冇聯絡的號碼。猶豫了三秒,撥了過去。
“周律師嗎?我是林曉。我想諮詢一下離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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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跟張誌強是相親認識的。
說出來不怕人笑,我那時候二十六,在一家小公司做會計,月薪五千出頭,長相普通,性格內向。我媽急得不得了,逢人就托人介紹物件。張誌強是親戚的朋友的兒子,在縣城開了一家汽修店,比我大三歲,長得周正,說話也客氣。
第一次見麵,他穿了一件白襯衫,袖口捲到小臂,笑起來有兩顆虎牙。我媽後來說:“這小夥子看著踏實。”
我也覺得踏實。
戀愛半年,冇送過花,冇看過電影,最浪漫的事是一起去吃麻辣燙,他給我加了份肥牛。我不在意這些,我覺得過日子嘛,實在就好。
談婚論嫁的時候,他媽說:“家裡剛給誌強弟弟交完學費,實在拿不出彩禮。曉曉是個懂事的孩子,肯定能體諒。”
體諒。這個詞我後來聽了無數遍。
我媽不樂意,說哪有嫁女兒一分彩禮不收的?我爸倒是開明:“隻要孩子過得好,彩禮就是個形式。”最後象征性要了兩萬八,婆婆當場說“先欠著”,一欠就是三年。
婚房的事,我爸媽擔心他家冇房子。我說我有房子,八十七平,夠住。我媽遲疑了半天,說:“女兒,房子是你的,但結了婚,有些事就說不清了。”我說媽,我有房產證,怕什麼?
現在想來,我媽是對的。房產證上寫我的名字,擋不住人心裡的算計。
結婚第一年,還算太平。婆婆偶爾來住幾天,挑三揀四,但也不太過分。張誌強每天早出晚歸,汽修店的生意時好時壞,我下班回來做飯、洗碗、拖地,日子像影印機一樣重複。
變化從弟弟張誌偉帶女朋友回家開始。
那姑娘叫小麗,長頭髮,會撒嬌,第一次上門就喊“媽”喊得婆婆眉開眼笑。小麗家裡要求必須有房,縣城裡買一套最少也要五十萬,婆婆拿不出來,目光就落在了我的房子上。
“曉曉啊,”有一天晚飯時,婆婆忽然開口,“你看你弟弟馬上要結婚了,你們這房子朝南,光線好,小麗看了照片特彆喜歡。要不……你們先搬出去住一陣,等你弟弟結了婚,再想辦法?”
我筷子頓了一下,冇抬頭:“媽,這房子是我的。”
“知道是你的。”婆婆笑嗬嗬的,“正因為是你的纔跟你商量嘛。要是彆人的,我還不開這個口呢。一家人不說兩家話,你幫了弟弟,弟弟以後也會幫你們的。”
張誌強在旁邊扒飯,一聲不吭。
我放下筷子,看著婆婆:“媽,我懷孕了。預產期還有五個月,您讓我搬出去,我搬哪兒?”
婆婆臉上的笑僵了一瞬,隨即又堆起來:“哎呀懷孕了好啊!懷孕了更要和和氣氣的。你放心,搬出去也不是讓你們睡大街,我給你在城東租個房子,一室一廳,你們小兩口住,夠了。”
一室一廳。我肚子裡還有孩子。
我看著張誌強:“你說句話。”
他抬起臉,嘴裡還嚼著飯,含混地說:“媽也是為我們好……”
我冇再說話。那頓飯,我一口都冇嚥下去。
後來的兩個月,婆婆幾乎隔兩天就要提一次搬家的事。今天說小麗家裡催了,明天說那個房東的房子要漲價得趕緊定。張誌強從開始的“再商量”,變成了“你覺得呢”,最後變成了“你就不能體諒一下嗎”。
體諒,又是體諒。
出事那天,是週六。婆婆一大早就來了,帶著小叔子和小麗。小麗一進門就開始量尺寸:“這裡放沙發,這裡放電視櫃,這間朝南的臥室給孩子住,那間次臥我和誌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