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趾頭在拖鞋裡蜷了一下,又鬆開。
她在做一個決定。
做這個決定之前,她先給自己找了一堆理由。
第一,那天晚上他收留了她。
如果不是他開門,她會在雨裡淋一宿,第二天感冒發燒不說,夜不歸宿的事肯定會被基地知道,輕則處分,重則清退。
他救了她,她應該報答。
這是最基本的做人道理。
第二,他的衣服洗不乾淨。
她記得那件舊軍大衣領口的味道,記得那條棉被上的氣息——那不是單純的時間積累出來的味道,是洗衣粉放少了、漂洗不徹底、晾曬不充分,再加上長期的煙燻茶泡,一層一層疊加出來的。
他不是不洗,是洗不乾淨。
一個五十歲的獨居男人,手粗得像砂紙,指甲縫裡嵌著黑泥,你指望他能把衣服洗得多好?
第三,基地裡有公用的洗衣機,在公寓樓的地下一層,投幣的那種,三塊錢一次,帶烘乾。
對她們來說三塊錢不算什麼,但對董昆來說——他一個月工資纔多少?
兩千?
兩千五?
三塊錢夠他買一包最便宜的煙了。
他捨不得花這個錢。
方雨桐能想象他蹲在公用水池旁邊,用一塊最便宜的肥皂搓衣服的樣子,搓完了擰不乾,晾在門房後麵那根鐵絲上,陰乾的,冇有太陽的味道。
第四,她要出去兩週,兩週回不來。
這兩週裡,他的衣服還是會那樣洗,洗完了還是那股味道。
她不是嫌棄那股味道——她甚至有點著迷——但她覺得他不應該是那樣的。
一個五十歲的男人,穿著洗不乾淨的衣服,坐在門房裡聽評書,冇有人管他。
這四條理由在方雨桐腦子裡轉了好幾圈,轉得她頭暈。
她知道這些理由裡有真有假,有的是說給彆人聽的,有的是說給自己聽的。
但她不想分那麼清楚了。
她看了一眼手機——七點五十二分。
週六早上,董昆應該還在門房裡。
基地週末的作息跟平時不一樣,大門進出的人少,他大概正坐在門口聽評書,等著賣煎餅的大姐出攤。
方雨桐深吸了一口氣,從床上站起來。
她換了衣服——一件淺灰色的連帽衛衣,深藍色牛仔褲,白色的帆布鞋。
頭髮紮成馬尾,臉上什麼都冇塗,素麵朝天的。
她在穿衣鏡前站了兩秒鐘,看了一眼鏡子裡的人,然後轉身出了門。
從公寓樓到基地大門的這條路,她走了幾百遍了。
但今天走的感覺跟以前都不一樣。
以前是習慣,是每天下午四點半的必經之路,是繞遠路去食堂時故意避開的禁區。
今天是主動的,是帶著目的的,是她自己在腦子裡把那條路線畫了一遍又一遍之後,最終決定踩上去的。
她走得很快,但步子不大,像是在趕路,又像是在猶豫。
從公寓樓到培訓中心這一段,她走了大概兩分鐘,比平時快了將近一倍。
從培訓中心到大門這一段,她反而慢下來了,步子變小了,心跳卻變快了。
遠遠地看見門房了。
灰白色的小屋子,鐵皮頂子,窗戶開著,收音機擱在窗台上。
董昆不在門口,塑料凳子空著,上麵放著一個罐頭瓶,茶水還是滿的,冒著微微的熱氣。
方雨桐的腳步頓了一下。
她站在離門房大概十幾米遠的地方,猶豫了大概五秒鐘。
這五秒鐘裡,她的腦子裡閃過了很多念頭——他會不會覺得我多管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