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瘋,他很理智。
他殺人,不是因為衝動,是怕被撕開。
至於那些死活解釋不清的疑點——
李梅梅為啥突然失蹤?因為早被殺了。
孫國斌半年跑隆城幹啥?偷金子,找買家。
賬單裡多出來的那個神秘人?買家,或者同夥。
李梅梅遇害當晚,和他同車回去的那個黑衣人?
對,就是三天後賬單裡冒出來的第三個鬼影——元金集團裡的內鬼!
所以三個人的消費,全對上了!
為啥殺人?因為李梅梅知道太多了。
“這不是一個案子,是兩個。”
“一個是偷金,一個是滅口。”
“偷金是根,滅口是果。”
“而這果子,正好掐在了最要命的時候。”
或者說,這案子的根本,壓根不是殺人,是金條丟了。
孫國斌下手殺李梅梅,說白了,就是為了遮掩他偷金子的窟窿!
晏呈接著往下捋:
“現在最後一大塊謎團,就是眼下最要命的事——
孫國斌人呢?!
找到他,纔是我們下一步的全部重點!”
“但願林嶺那邊的廢礦洞,能有點蛛絲馬跡吧!”
當然,也不是全沒別的岔子。
比如,那天李梅梅在侯格莊北口下了車,明明可以跑,為啥老老實實跟孫國斌往山上走?
為啥沒喊、沒逃、沒報警?
是傻?是怕?還是……她根本想不到他會動手?
這些小細節,現在看不透也別急,隻要人一抓到,答案自然就蹦出來。
……
晏呈剛收了口,三個人一抬眼,正好走到元城調查局的大廳。
遠遠就看見一個小女孩,七八歲模樣,兩條小腿在長椅上晃來晃去,嘴裏還哼著兒歌。
那是孫悅梅——李梅梅和孫國斌的閨女。
照片上見過,資料裡有。
吳寒江迎上來,聲音壓得極低:
“昨晚法醫纔出結果,今天一早才通知她爸媽。老兩口一聽說女兒沒了,直接哭著衝去解剖室,說要看最後一眼。”
“怕孩子受不住,我們就把她留在這兒了。”
林簌簌聲音發顫:“她……知道媽媽出事了?”
吳寒江搖搖頭,嘆了口氣:“沒敢說。這丫頭還以為咱們把她媽找著了,特意帶她來認人。”
“剛才她還拉著我問——叔叔,我媽什麼時候能出來?她是不是在後麵睡著了?”
他搓了搓臉,聲音都啞了:“我……真不知道該怎麼回她。”
三人一時都沒說話。
李梅梅是找到了。
可人,已經沒了。
更慘的是,下手的人,極可能就是她親爹。
這種話,誰說得出口?
“先別想了。”吳寒江把一遝檔案分給三人,“昨晚法醫和技偵連夜扒的線索,都在這了。你們看看。”
晏呈早翻過一遍,沒吭聲。
苟雷雷直接翻到最後一頁,眼睛一亮:“臥槽!屍體指甲裡有孫國斌的皮屑?還有血?頭髮也對上了?!這不直接鐵證了嗎?!”
林簌簌卻皺緊了眉:“有用嗎?說實話,有點雞肋。”
“咱心裏早鎖定他了,這堆東西,不過是把‘嫌疑’變成‘證據’而已。可關鍵在哪?”
她抬眼,“我們在找的是人,不是證明他殺人的證據!屍檢沒說他往哪兒跑!”
吳寒江臉色發沉:“她說得對。”
“通緝令全國發了,隆城那邊也在協查。可到現在,半點蹤跡都沒有。”
“我們估計,他早就離開隆城了。”
“要是還在國內,好歹能一寸一寸搜。可萬一——他已經飛出國了,那可真就完了。”
說完,他轉頭看晏呈,語氣遲疑,甚至有點不好意思:
“晏小哥……現在情況就是這樣。你……有沒有什麼想法?”
他知道這問題太難了。
晏呈幫他們找到屍體,已經算神了。
找屍體好歹有監控,能看到人上車。
可找孫國斌?連他坐哪班車、進哪個路口、摸沒摸過手機,全是一片空白。
他本不想問。
可想起這人之前種種神操作,忍不住還是開口了。
沒想到——
他剛問完,晏呈就點頭了:
“思路,我真有。”
“孫國斌現在,正在往金子去的地方趕。”
“金子去的地方?”三人同時一愣。
“什麼意思?”
晏呈沒急著往下講,而是反問:
“你們真覺得,他殺老婆是腦子抽了?”
三人一怔。
他繼續:“一個連殺人前都規劃得跟演電影一樣的人——有辦法脫罪,他幹嘛非得跑?”
“逃?傻子才會選最蠢的那條路。”
“可他偏偏選了。”
“為什麼?”
“因為——他根本沒打算活在隆城。”
“他在乾的事,不是小偷小摸。是能一次掏空他下半輩子的大買賣。”
“李梅梅,八成知道點什麼。”
“他不敢讓她活著,也不敢留她開口。”
“可她要是死了,這筆錢還怎麼轉?”
“所以,他殺人之後,第一件事,不是藏,不是躲,是——跑路,去收錢。”
“他必須在別人察覺之前,把金子換成現錢,再溜出邊境。”
“他不是逃犯。”
“他是去取錢的。”
話音落下的那一刻,三人全僵了。
苟雷雷張著嘴,半天沒合上:“我……我好像懂了,又好像聽天書。”
林簌簌眼神急閃,突然一把抓住椅背,聲音輕得像在怕驚醒夢:
“原來……他的破綻不在殺人,而在逃跑的方式。”
“他根本不是想藏,是急著拿錢走人。”
吳寒江盯著晏呈,瞳孔都在抖:
“你是說……他手裏有能藏幾噸黃金的通道?”
晏呈點頭:“我猜,那不是普通黑市。”
“那是有人在背後,搭著跨國的金庫路。”
“而孫國斌,是中間那條線。”
“他一死,線就斷了。所以他必須親自去,把貨接走,再換命。”
“現在——”
他目光一凝:
“我們要抓的,不是個亡命徒。”
“是那個,拿著金條、正朝邊境狂奔的金主。”
孫國斌在隆城,肯定藏著見不得光的勾當。
他沒跟人扯皮,沒爭權奪利,也沒啥風流醜聞。
那他犯的事兒,八成就是為了撈錢——大錢。
他一跑,肯定往錢堆裡鑽!
這邏輯,簡直太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