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不是邊威,也不是陳輝。”
晏呈盯著天花板,聲音低得像在跟自己說話:
“那隻剩一個可能——”
“第三方。”
一個完全陌生的人。
沒前科,沒記錄,沒監控影像。
係統給的時限,隻剩三天了。
他深吸一口氣,猛地起身,一頭紮進人格大廳。
其他人格早就等瘋了。
剛刷到報告,大夥兒就開始炸鍋:
“陳輝……居然被排除了?!”
“老公不是兇手?這事兒真有點意思!”
“有啥好奇怪的?咱早說了,要是陳輝乾的,這案子根本不用破,一眼看穿!”
……
“陳輝清白了,邊威的嫌疑,現在幾乎板上釘釘。
可問題是——陳輝真不是動手的那人。”
“那就是說,掐死趙雅的,是邊威之外的第三個人?”
“這第三個人,到底是誰?”
……
晏呈直接開口:
“下一步,我們重點盯死這個第三人!
但眼下,我們對他一無所知。
能跟這人沾上邊的,就三條線——
第一,他殺趙雅,肯定跟趙雅認識,有瓜葛。
第二,邊威幫他扔屍,倆人絕對有勾連。
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一條——趙雅脖子上那道手印。
那是兇手親手掐出來的,唯一的鐵證!”
屋裏所有人全點頭,但個個眉頭擰成了疙瘩。
關洪峰,那神探老頭,率先開口:
“趙雅和兇手肯定認識。
可咱把她的手機、社交、通話、聊天記錄翻了八百遍,一個可疑的影子都沒抓到。
現在再查,怕是連灰塵都翻不出新花樣。”
黑貓警長插嘴:
“邊威,纔是重點中的重點。”
漢尼拔接話:
“咱早說過了,確認邊威死了那會兒,不就定了——查屍體的同時,順帶扒他老底?
晏呈那時候給了咱們一堆資料——他手機定位、回老家的路網監控、最後出現的那家洗浴中心周邊的攝像頭……
我翻了整整兩天,沒瞅出一點毛病。
尤其是那洗浴中心,裏頭根本沒監控!
為啥?高檔場子,消費頂天,來的全是大人物。
邊威這種送快遞的,能進得去纔怪!
聽說裏頭還幹些見不得光的勾當,怕留痕跡,攝像頭一個沒裝。
乾淨得像剛擦過的鏡子。”
關洪宇嘆氣:
“我翻了邊威所有的聊天記錄、電話清單,連草紙都沒漏,一個暗號、一個suspicious的詞都沒見著。”
秦楓忽然抬眼:
“我查了他銀行卡流水——發現個怪事。
他辭職回老家的第二天,賬戶突然多了十多萬!
我調了那天的監控,他上午進了一家當鋪。
當的東西,全是金鐲子、寶石項鏈、鑽戒——
全他媽是趙雅家裏丟的那批!
當的錢,加上趙雅家丟的現金,加一塊,跟邊威賬戶裡多出來的數額,分毫不差。”
毛利小五郎一拍桌子:
“這就沒跑了!邊威,鐵打的真兇!”
唐仁撓著頭,一臉懵懂:
“哎我說各位,你們是不是想太複雜了?
萬一——邊威就是乾的呢?
他送快遞,天天爬樓,誰家有錢、誰家值錢,他門兒清!
那天晚上,他溜進趙雅家偷東西,結果被發現了,一激動就下手了。
至於脖子上沒指紋?
簡單啊!
他偷東西戴了手套,殺人時也戴著。
後來抬屍體、搬行李,手套掉了或者嫌麻煩摘了,這纔在衣服上留了指紋。
這邏輯通得不行!”
Kiko直接皺眉:
“姓唐的,你這話說得跟放屁一樣!
指紋我能懂,可指甲縫怎麼解釋?
全被清理得乾乾淨淨!
一個戴手套殺人、還懂清理指甲的人,會因為偷東西緊張把手套弄掉?
前後矛盾!”
唐仁咧嘴一笑:
“哎喲,你這就不懂了!
指甲不是兇手清理的!
你個姑孃家沒經歷過啊?平時不自己摳指甲?
趙雅可能那天在家閑著,無聊摳指甲玩,弄完了順手一洗。
然後邊威進屋,偷東西、殺人——一氣嗬成。
你看,這不完美契合?”
這話一出,屋裏一靜。
晏呈眯起眼。
這憨貨,平時說的全他媽扯淡,可這次——歪打正著。
真有可能。
其他人也都皺著臉,有的點頭,有的沉吟,有的咬著筆杆子發獃。
沒人能反駁。
查到的線索,全在這了。
邊威和那神秘第三人的聯絡?
一片空白。
晏呈緩緩開口:
“邊威和趙雅的資料,再過一遍,漏掉的渣都給我翻出來。
最後一根線——隻剩趙雅脖子上的手印了。”
如果這手印能拍清楚指紋,或者掌紋、指節褶皺——
直接鎖死兇手。
可現在?
隻有個模糊的青印子。
像用黑炭摁在牆上的巴掌,連五根指頭都分不清。
“可……光憑這個形狀,也不能確定是誰啊?”
有人小聲嘀咕。
晏呈沒答。
他盯著那張照片。
一個巴掌的輪廓,安靜地躺在證據冊上。
像一隻沒說完的話。
晏呈有點拿不準,低頭瞅了眼麵前的麵板,目光唰一下定在“手印鑒定”那欄上。
他把說明翻來覆去看了三遍,心裏頭咯噔一下——**不離十,對上了!
就算沒指紋,沒掌紋,連手掌的褶子都沒留,光靠整個手的輪廓,也能判斷出這印兒是不是某人乾的。
為啥?很簡單。
每個人的手掌大小不同,手指長短胖瘦不一樣,指頭之間的間距,拇指的弧度,連小指頭翹的角度都有差異。這些東西拚一塊兒,就是獨一無二的“人手身份證”。
當然,也不是所有手印都好用。
要是印在牆麵上、玻璃上、光滑的桌麵上——穩了,直接量尺寸比對就行,跟拍照一樣清楚。
可這案子呢?
兇手的手印,是按在趙雅脖子上的。
脖子是圓的,還軟乎,不是平麵,一用力,印子就變形,壓得七零八落。得先把它“還原”回來,才能用。
按理說,調查局的法醫隊有裝置、有技術,這點小難題,早就該搞定了。
但別急——這個案子,難就難在趙雅泡水裏整整七天。
屍身泡得跟發麵饅頭似的,脖子都腫了兩圈。
那手印?早就被撐得認不出原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