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從來都是路朝歌最喜歡乾的事,這麼多年他乾的這種事可不少,隻要能讓他名正言順的做一些事,他真不介意自己身上多幾處傷口什麼的,傷口對於路朝歌來說也不是什麼新鮮東西,他渾身上下傷口多了去了。
而這一次出兵幫助霍爾那瑟,路朝歌從一開始的目的就不單純,打伊稚斜隻不過是這不單純的目的當中相對來說最重要的一環罷了,他還要讓草原其他幾個部落的單於臣服,就是單純意義上的臣服,未來十年到二十年的時間,大明沒有功夫和草原人浪費時間,接下來的大明會進入一個飛速發展的時期,這段時間大明需要四鄰穩定,戰爭雖然能解決大部分問題,但是會妨礙到大明的發展,畢竟四處用兵就會伴隨著巨大的消耗,哪怕路朝歌每次出征都不會虧本,但是青壯的傷亡是短時間內沒辦法彌補的。
這個時代,製約發展的就是生產力,青壯年就是生產力的基礎,戰爭必然伴隨著大量的傷亡,而傷亡的永遠都是青壯年,保證這些青壯年活下去,才能給大明帶來更大的利益。
當然了,不對外作戰不代表真的就老老實實的讓大明戰兵窩在家裡什麼也不乾,該動手的時候還是會動手的,隻不過不會像這兩年這麼頻繁了。
因為,路朝歌知道一件事,軍隊若是長時間不對外作戰,就會徹底腐壞,軍隊是一個國家的脊梁,若是軍隊都爛了,那這個國家就好不了了。
所以,在路朝歌的計劃內,未來每年會有一場規模不算大的對外作戰,以此來保持軍隊旺盛的戰鬥力,剩下的時間就是不斷的發展大明的經濟和基礎設施,甚至在必要的時期,會進行相當大的變革,想要大明長盛不衰,就不能一輩子隻走一條路,刻板的一條路走到黑,隻會讓大明陷入往常更迭的漩渦當中,路朝歌也想大明成為千年的王朝,所以他要做的事還有很多很多。
送走了夏侯仲德,路朝歌的小院並沒有因此沉寂下去,他在鎮疆城新交的幾個朋友來了,這些朋友都是居住在鎮疆城的百姓家的孩子,大一點的十一二歲,小一點的六七歲,和路竟擇差不多大的年紀,他們也隻是在休沐的時候回來找路朝歌玩,在他們的眼裡路朝歌不是高高在上的王爺,也不是麾下百萬戰兵的將軍,隻是一個可以和他們愉快玩耍的朋友,大家在一起沒有那麼多蠅營狗苟,隻是為了開心。
「聽說打勝仗了。」一個年歲稍大的孩子來到路朝歌麵前,手裡還抱著一個足球。
現在,足球這項運動在大明還是挺風靡的,不管是大人還是孩子,都挺喜歡這項運動的,甚至一度超過了馬球,畢竟馬球的成本太高,大明現在確實是不缺馬,但是想人手一匹還是有點扯淡的,但是足球就不一樣了,一個足球十幾文錢,幾乎就沒有人買不起這東西。
「啊!」路朝歌得意洋洋的說道:「休屠渤尼將軍領兵四萬突襲伊稚斜王庭,伊稚斜的腦袋很快就會送回來,還殺了他們不少人呢!這一次大勝伊稚斜草原徹底納入大明版圖,再過幾年,沒準你們都能養得起馬了。」
「我就說這次肯定能贏。」一個年紀稍微小一些,胖嘟嘟的男孩開心的說道:「咱大明的軍隊就沒輸過,現在不會輸將來一樣不會輸,等我長大了我就去當兵,我就去邊軍,野戰軍、地方駐軍我可不去,邊軍纔是男人該去的地方。」
「野戰軍咋了?地方駐軍咋了?」路朝歌說道:「都是大明的戰兵,沒有誰比誰高一等。」
「纔不是呢!」小胖子反駁道:「邊軍能打仗能立功,野戰軍打仗的機會也不多,地方駐軍打仗的機會就更少了,反正我要去肯定去邊軍。」
「那你知不知道,邊軍每年要損失多少人啊?」路朝歌挑了挑眉:「就拿北疆邊軍來說,一年的損失最少也有百,這還是在沒有爆發大戰的情況下,若是爆發大戰損失的人手更多,你不怕死?」
「好男人當不懼生死為國效命疆場。」胖嘟嘟的小男孩說道:「若是能馬革裹屍那纔是男人的終極浪漫。」
「啪……」路朝歌一巴掌抽在了小胖子的屁股上。
「哎呦……」小胖子捂著屁股跳了起來:「路朝歌,你打我乾什麼?」
「什麼狗屁的馬革裹屍。」路朝歌笑罵道:「活著,才能給大明帶來更多的勝利,讓你們去戰場也不是讓你們送死的,活著回來的人纔有資格享受自己的拚命換回來的東西。」
「戰爭本來就會死人。」小胖子梗著脖子看著路朝歌:「馬革裹屍不過就是最壞的打算罷了,若是連這點決心都沒有,我憑什麼成為大明戰兵。」
「我……」路朝歌被小胖子的話弄的有點語塞。
是啊!
戰兵若是連赴死的決心都沒有,憑什麼成為大明戰兵,隻有懦夫才會在戰場上退縮。
「你看,我說對了吧!」這次換成小胖子得意洋洋了。
「確實,你說的有道理。」路朝歌點了點頭:「但是,我認為你們還是應該好好讀書,想成為戰兵也可以去武院學習啊!出來就能成為戰兵,而且有官職的,多好。」
「那我能去嗎?」一個**歲,但是個頭要比那個十一二歲的孩子還要高上一點的孩子小心翼翼的舉起了手,他是休屠部人,現在的大明忠州道,是跟著自己的父母一起搬到鎮疆城的。
「能啊!」路朝歌看向了那個孩子:「隻要是大明百姓,就有資格報考武院,還有水軍學堂,你也是我大明的孩子啊!為什麼沒有資格呢!」
「可我之前是草原人。」孩子膽子其實不小,但是涉及到了自己的事的時候,總是會小心翼翼。
「但你現在是大明的孩子啊!」路朝歌笑著摸了摸他的頭:「你這個頭,將來肯定能和楊延昭一樣高,到時候去重甲當個將軍,拿著陌刀砍死那些對大明不利的王八蛋。」
「好。」小孩子總是好哄的。
「我也想當兵。」一個小女孩看著路朝歌:「可惜我是個女孩子,不能當兵。」
「以後也許有機會也說不定。」路朝歌笑著看向小丫頭,小丫頭六七歲的年紀,很是可愛:「你要相信,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是一成不變的,將來說不定你就有機會成為大明戰兵的一員,你說是不是?」
一幫人你一言我一語的聊的開心,最後路朝歌從家裡拿了一些調味料,又帶了幾隻前兩天打回來的野兔,一幫人就出了鎮疆城,城內是沒地方給他們踢球的,但是城外到處都是空地,足夠他們折騰了。
路朝歌帶著一幫半大孩子走在鎮疆城街頭,鎮疆城的百姓對這一幕已經見怪不怪了,他們這段時間和路朝歌接觸的多了,也發現了路朝歌這人其實很好相處,沒有那種高高在上的感覺,反倒是更像是鄰家的兄弟。
「又出去玩啊!」有人高聲衝路朝歌喊道。
「啊!」路朝歌那真是熱情無比:「這不是打勝仗了嘛!心情好,帶他們出去踢球,順便烤幾隻兔子吃。」
「這次可是大勝。」又有人喊道:「這伊稚斜的草原,以後是不是就是咱大明的地盤了?」
「那當然了。」路朝歌說道:「損失了那麼多人打下來的地盤,還能還給他們不成,若是還給他們,那我大明將士的血豈不是白流了?」
落到路朝歌手裡的東西,你要是想拿回去,那你就必須付出更慘重的代價纔可以,除非你是路朝歌身邊最重要的人,他才能把東西送給你。
出了城,路朝歌帶著孩子們在雪地裡瘋玩了起來,孩子們的天性本就是如此,什麼也沒有玩更重要,尤其是路朝歌還說了,等中午的時候,給他們烤兔子吃。
這邊玩的高興,眼看著就到中午了,路朝歌找來了一些乾柴,就在不遠的地方升起了火,烤兔子沒什麼難的,掌握好火候就足夠了。
兔子剛烤上沒多久,路朝歌就聽見一陣馬蹄聲從南邊傳來,路朝歌凝神看了過去,就見一隊騎兵護送著一個少年人疾馳而來,路朝歌的眼神不錯,看了片刻就認出來來人。
少年來到路朝歌麵前翻身下馬,衝著路朝歌躬身行禮:「二叔,好久不見。」
「其實也沒多久吧!」路朝歌笑著說道:「有兩個月嗎?」
「可能是想念二叔了。」少年人說道。
「你這不在家裡捅咕你的養殖場,跑鎮疆城來乾什麼?」來人不是彆人,正是劉宇辰,那個一心要開辦大明最大養殖場的親王世子。
「我就是為這件事來的。」劉宇辰蹲在了篝火旁烤著火:「這次對伊稚斜用兵,肯定收獲不小,我去找了太子殿下,通過他從戶部那邊在伊稚斜草原上租了一塊地,我想在草原上養牛羊。」
「家裡不是一樣嗎?」路朝歌說道:「還不夠你折騰的,這走都沒學會,就想學跑了?」
「不不不。」劉宇辰趕緊說道:「是這樣的二叔,我在家的時候研究了很多東西,我發現草原人能長的人高馬大不是沒有原因的,你看看竟擇的身高,同齡人幾乎沒有比他更高的人,最開始我隻是以為二嬸和您都高,所以他高一點要和沒錯,可是我想了很久纔想明白,不是那麼回事,是因為草原人更多的吃牛羊肉,還有就是喝牛奶,你從小就讓竟擇喝牛奶多吃牛羊肉,所以他的個頭要同齡人更高,若是想讓大明的孩子將來都能長的人高馬大的,就必須多吃牛羊肉。」
「自己琢磨出來的?」路朝歌真的很欣慰,他最開始隻是想讓劉宇辰給自己找點事做,現在看來劉宇辰不僅是要給自己找事情做,還要把這件事做的更好。
「也是想了許久纔想明白。」劉宇辰說道:「二叔,我想請您幫忙,畢竟在草原上養牛羊還是挺危險的,隨時都要防備草原各部的襲擾。」
「明白了。」路朝歌點了點頭:「這點事,你給我寫封信就是了,這麼冷的天還跑到這邊來,凍壞了怎麼辦?」
「我自己想做的事,總是要自己親手處理的。」劉宇辰說道:「等一切都安排好之後,我在輕鬆一些也來得及。」
「行,這個想法挺好的。」路朝歌說道:「那接下來還需要我幫什麼忙?你都說出來,我一並幫你解決了。」
劉宇辰招了招手,一名護衛將一份輿圖遞到了他麵前,輿圖展開,就見輿圖上被人用筆圈了一個圈。
「這是你租的地方?」路朝歌看了一眼輿圖上的那個圈,距離鎮南關差不多四五十裡地,算得上是一塊好地方:「這差不多有三四千畝了吧?」
「三千二百畝。」劉宇辰說道:「這個地方我研究過,最適合我現在使用。」
「花了多少錢?」路朝歌問道。
「十二萬八千兩。」劉宇辰說道。
「瘋了。」路朝歌嗓門陡然提高:「一年這麼多銀子,你是準備把你那點家底都賠乾淨是吧!」
「十年十年。」劉宇辰趕緊說道:「這已經是友情價了,而且一年一萬多兩我還是能接受的。」
「這還差不多。」路朝歌點了點頭:「簽合約書了嗎?」
「已經簽過了,十年之後我有優先租賃權。」劉宇辰說道:「我這事肯定不是十年八年的,但是大明有律法,土地歸屬於國家,所以我隻能租賃。」
「嗯!」路朝歌點了點頭:「這個地方不錯,正好我這邊有一批老兵要退伍了,到時候你聘請他們當護衛,保護你的牧場,這些人都是我親軍出身,本事我就不多說了。」
「如此最好。」劉宇辰說道:「二叔,還有就是種牛種羊,這些我也要從草原人手裡購買。」
「買個屁。」路朝歌說道:「這次我讓那些單於來見我,到時候我從他們手裡給你敲詐一些就是了,也算是給你省下一筆錢,就當是我讚助你的了,李朝宗那王八蛋,連自己家孩子都敲詐,一萬多兩銀子說要就要……」
「陛下也有自己的苦心。」劉宇辰倒是挺理解李朝宗的:「畢竟,若是給我開了這個頭,那其他人也想做什麼的時候,是不是也能去求求陛下,然後就什麼都有了?」
「想的還挺多。」路朝歌笑了笑:「那你這幾天先安心在鎮疆城住下,就住我那個小院吧!咱爺倆住一起,總好過住客棧,客棧哪有家裡舒服。」
「好,就聽二叔的。」劉宇辰點了點頭。
「這段時間長安城有沒有什麼好玩的事?」路朝歌問道。
「最近也沒什麼事。」劉宇辰想了想:「大家都在討論北征的事,竟擇這幾天應該就能到長安了,鄔家人全都被他抓了,還帶回來了不少金銀財寶,鄔承澤被竟擇給殺了。」
「這件事我知道。」路朝歌點了點頭:「他要是不殺了鄔承澤,回去之後我就該收拾他了。」
「大家都這麼說。」劉宇辰說道:「不過,禦史台那邊知道了這件事,把竟擇給參了。」
「預料之中的事。」路朝歌說道:「陛下有什麼反應?」
「陛下倒是沒什麼反應,就是太子殿下和禦史台的人乾起來了。」劉宇辰咧了咧嘴:「我也是聽說的,說是那天朝會上,太子和他們吵的那叫一個激烈,就差沒動手了。」
「禦史台那幫老家夥不會恨上我家存寧了吧!」路朝歌咂了咂嘴:「這幫老頭子也是的,也不知道讓一讓存寧。」
「那些人您還不瞭解,茅坑裡的石頭。」劉宇辰說道:「最開始禦史台那邊的意思是給竟擇降職的,不過和太子吵了一架之後,就變成罰俸半年,這件事就過去了。」
「又罰錢?」路朝歌現在最聽不得罰俸這件事,他的俸祿都快罰乾淨了:「這幫人就沒點彆的事了,一天到晚就知道罰俸罰俸,我家好像是白打工的。」
「些許錢財而已。」劉宇辰說道:「不過,竟擇這次在慶州道立功不小,獎賞肯定會很大,說是抓了『天地院』的人,還是慶州道的頭目。」
「嗯!」路朝歌點了點頭,這件事他也知道,路竟擇不僅給長安城傳了訊息,也給他傳了訊息:「這件事接下來就沒那麼簡單了,涉及到『天地院』的事,就沒簡單的。」
對於『天地院』,路朝歌的想法很簡單,那就是隻要時機成熟了,他就帶人南下,高低把『天地院』連鍋端了,這種組織就不該出現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會禍害人,好事他們是一點也不乾,這樣的組織沒必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