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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我搬了新家。
一間小公寓,陽台朝南,能看見一小片天空。
我換了新工作,剪了短髮,每天早上七點跑步,八點上班,晚上十點睡覺。
生活像一張白紙,乾乾淨淨的,什麼都冇有。
沈硯清每天早上在我樓下等我。
“你不用這樣,我現在不需要男主。”我無奈。
“我樂意。”
有一天我隨口說了一句“想吃草莓大福”。
第二天他跑了四家店,我咬了一口,他站在旁邊看著我吃,手插在口袋裡,表情還是那樣。
“我就隨便說說。”
“你說的每一句話我都記著。”
我抬頭看他,他冇躲,眼睛很乾淨。
那天傍晚,我們站在陽台上看晚霞,橘貓趴在我腿上,呼嚕呼嚕的。
沈硯清在旁邊翻書,翻了幾頁又合上,也看了一會兒。
“好看嗎?”他問。
“好看。”
“是挺好看的。”
我們都冇再說話,風從陽台吹進來,帶著桂花的味道,很輕。
有一天我問他:“沈硯清,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好?”
他想了想說:“因為你是林舒安。”
“就這樣?”
“就這樣。”
他轉過來看著我,表情很認真,夕陽打在他側臉上,睫毛的影子落在顴骨上,很長的睫毛。
“林舒安,我喜歡你,不是因為係統,不是因為你是女主。”
我低下頭,聲音平靜:“沈硯清,我不知道我還能不能愛上誰。”
“沒關係,我可以等。”
“如果一直等不到呢?”
“那也沒關係。”
他笑了笑,把手插進口袋裡,退後一步,給我留出空間。
那天風很大,我站在他麵前,主動握住了他的手,他的手很暖,和第一次一樣。
“試試吧。”
他低頭看著我的手,又抬頭看我,然後他把我的手放進他大衣口袋裡,說“好”。
口袋很暖,裡麵有一顆糖,水果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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