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我都照做了
第二十章 我都照做了
他們倆對視了一眼。
年輕點的那個拿起筆,攤開一個本子:“你慢慢說,從頭說。你叫什麼名字?家住哪裡?”
“我叫王秀娟。”我說,“家住……”
我把地址說了。又把事情從頭說了一遍。從那一萬塊的來處說起,說是我孃家的彩禮,養父給的,讓我應急用。說我藏在枕頭底下,每天睡覺前都要摸一摸。說昨天養父打電話來,說養母病了,肺癌,要做手術,差一萬塊。說我跑回家拿錢,發現錢沒了。說陳二寶自己承認了,是他拿的,拿去充遊戲卡,請客吃飯,買鞋,打牌,全花光了。
我說著說著,眼淚又下來了。
年紀大點的那個遞給我一張紙巾,沒說話。
我擦擦眼淚,繼續說。說我跟他們要錢,他們不給。說李彩鳳說“慢慢還”,陳二寶說“不就一萬塊嗎”。說陳翠花罵我是“撿來的孩子”,說“吃他們家的住他們家的”。說陳建國讓我別報警,說二寶還小,留了案底不好找物件。
我說完了,坐在那兒,喘著氣。
年輕點的那個在本子上記了好多字。他抬起頭,看著我:“你確定是你小叔子拿的?他親口承認的?”
“他親口說的。”我說,“當著全家人的麵說的。”
“有證人嗎?”
“有。”我說,“我婆婆,我小姑子,我丈夫,都在場。他們都聽見了。”
他又記了幾筆。
年紀大點的那個問:“你報警,是想把錢要回來,還是想讓他被判刑?”
我愣了一下。
“我……我想把錢要回來。那是我媽救命用的。”
他點點頭:“這個我們理解。但你要知道,一萬塊,數額不小,夠立案了。如果查實是他偷的,他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
我腦子裡閃過陳二寶的臉,十七八歲,滿臉不在乎。
“他……會判刑嗎?”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他能退賠你的損失,取得你的諒解,可以從輕處理。但如果他不退賠,態度惡劣,那就有可能被判刑。”
我坐在那兒,腦子裡亂糟糟的。
陳二寶被判刑?留案底?以後不好找物件?
陳建國的話在耳邊響起來:“別報警。二寶還小,留了案底,以後不好找物件。”
我攥緊了拳頭。
“同誌,”我說,“我就想問一句,他偷了我的錢,我媽等著這錢救命。我現在要不回來,該怎麼辦?”
年紀大點的那個嘆了口氣:“這樣,我們先受理。明天我們會派人去你家,找當事人瞭解情況。如果能調解,盡量調解。如果調解不成,你再考慮要不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我點點頭。
他讓我在一個本子上簽字,按手印。我都照做了。
辦完手續,我站起來,往外走。
走到門口,他又喊住我:“王秀娟,你回去以後,先別跟他們起衝突。等我們明天去瞭解情況。”
我點點頭,推門出去。
外麵已經全黑了。路燈亮著,昏黃昏黃的,照在地上。街上沒什麼人,偶爾有輛車開過去。
我騎上車,慢慢往回騎。
腦子裡還是亂的。
報警了。
警察明天會來。
然後呢?
我不知道。
騎到筒子樓底下,我停下車,抬頭往上看。
四樓,那扇窗戶還亮著燈。窗簾拉著,看不清裡麵。但我知道,他們肯定在說我的事。罵我,咒我,商量怎麼對付我。
我把車鎖好,上樓。
走到門口,我站了一會兒。門裡隱隱約約傳出說話聲,聽不清說什麼,但語氣很沖,是在罵人。
我推開門。
屋裡的人齊刷刷地扭過頭來,看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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