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那天下著凍雨。
林曉終究還是去了。她把寶寶托給阿婆,天沒亮就出了門。老楊送她去車站,一路無話,隻是到站時說了句:“不管判多久,日子都得過。”
“我知道。”林曉點頭。
她坐最早的一班車去市裏。車窗上結著薄霜,她用袖子擦了擦,看著外麵灰濛濛的天。田野光禿禿的,偶爾有幾隻寒鴉飛過,翅膀拍得很用力,像是在對抗冷風。
三個小時的車程,她一直攥著那個裝著全家福的布袋。照片是她前幾天新拍的——晨晨和曦曦穿著紅色的棉襖,像兩個小福娃。她站在中間,努力笑得燦爛。
她想讓陳默看到,他們過得很好。
哪怕心裏有個地方,一直在下雨。
法庭在市中心,一棟老建築,外牆爬滿了枯藤。林曉到的時候,門口已經聚了些人。她看見周律師,快步走過去。
“小林,你來了。”周律師有些意外,“不是讓你別來嗎?”
“我想來。”林曉說,“我想看著他。”
周律師歎了口氣:“也好。不過你要有心理準備,庭審過程可能會……比較難受。”
“我準備好了。”
九點整,開庭。林曉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手心裏都是汗。法庭不大,旁聽的人不多,大多是記者和幾個穿著製服的工作人員。
門開了。陳默被法警帶進來。
他穿著看守所的號服,藍色,很紮眼。頭發更短了,露出清晰的發際線。他低著頭,走到被告席,坐下時才抬起眼。
目光在旁聽席掃過,看見林曉時,他明顯愣了一下。
林曉對他點點頭,用口型說:“我在。”
陳默的嘴唇動了動,像是想說什麽,但最終隻是深深看了她一眼,然後轉回頭,看向審判席。
審判長是個五十多歲的女法官,戴著眼鏡,表情嚴肅。她敲了敲法槌:“現在開庭。”
庭審過程和林曉想象中不太一樣。沒有激烈的辯論,沒有戲劇性的反轉,隻是按部就班地進行: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出示證據,證人陳述。
陳默一直很安靜。問到他的時候,他回答得簡單、清晰,承認所有指控,沒有辯解。
“被告人江燼,你認罪嗎?”審判長問。
“我認罪。”陳默的聲音通過擴音器傳出來,有些沙啞,“我做錯了,願意接受法律製裁。”
“你有什麽要為自己辯護的嗎?”
陳默沉默了幾秒,然後說:“沒有。但我……想對那些被我傷害過的人,說聲對不起。雖然我知道,一句對不起遠遠不夠。”
旁聽席上有輕微的騷動。林曉咬緊嘴唇,不讓自己哭出來。
周律師為他做了辯護,重點強調自首、立功、認罪態度好這些從輕情節。她說:“我的當事人已經認識到錯誤,並且在用行動改正。他願意接受懲罰,但懇請法庭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公訴人也認可這些情節,但強調:“犯罪行為持續時間長,社會危害性大,應當依法嚴懲。”
林曉聽著那些法律術語,聽著那些她不懂的條款,腦子裏一片空白。她隻知道,這些詞句將決定陳默要在高牆裏待多久。
是三年?五年?還是更久?
休庭時,陳默被帶下去。經過旁聽席時,他看了林曉一眼。那眼神很複雜,有愧疚,有不捨,有感激,還有一點點懇求——像是求她別看了,求她回家去。
林曉沒走。
她坐在那裏,等最後宣判。
兩個小時後,重新開庭。審判長宣讀了長長的判決書,林曉隻聽清了最後幾句:
“……被告人江燼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
五年。
林曉腦子裏“嗡”的一聲。她想過會很久,但真的聽到這個數字時,還是像被人當頭打了一棒。
五年。
晨晨和曦曦現在一歲,等他出來,他們都六歲了。會背唐詩,會算算術,會交朋友,會有很多很多他不知道的成長。
五年。
她要一個人帶大兩個孩子,要一個人經營小店,要一個人麵對所有的夜晚和清晨。
五年。
那麽長。
她看見陳默的背影僵了一下,然後低下頭。法警給他戴上手銬時,他抬起頭,再次看向她。
那眼神像是在說:對不起,讓你等這麽久。
林曉捂住嘴,眼淚終於決堤。
陳默被帶走了。庭審結束,旁聽的人陸續離開。周律師走過來,拍了拍林曉的肩:“五年……比預期中好。他有自首和立功表現,如果在監獄裏表現好,可以爭取減刑。也許三年多就能出來。”
“三年多……”林曉喃喃重複。
“是的。”周律師遞給她一張紙巾,“你要堅強。他需要你在外麵等他。”
“我會的。”林曉擦掉眼淚,“我會等他的。”
走出法院時,雨停了,但天還是陰的。冷風刮過來,林曉打了個寒顫。她裹緊圍巾,往公交站走。
腳步很沉,像灌了鉛。
五年。
這個數字在她腦子裏反複回響。她想起陳默離開時晨晨哭喊的樣子,想起曦曦伸手要抱的樣子,想起空了一半的床,想起店裏忙不過來時的慌亂。
五年,都要這樣過嗎?
公交車上,她找了個角落的位置,臉朝著窗外。眼淚不停地流,她沒去擦,任由它們滑下來,滴在外套上。
車子開過市區,開過郊區,開進山裏。窗外的景色從樓房變成田野,從田野變成山林。冬天的山是灰褐色的,偶爾有幾棵鬆樹還綠著,在灰濛濛的背景中顯得格外倔強。
林曉看著那些鬆樹,忽然想起了陳默。
他也像這些樹。在黑暗裏生長過,枝葉可能扭曲過,但根還在土裏,還向著光。
現在,他被移植到了另一個地方——高牆之內,鐵窗之後。但他還在生長,還在努力向著光。
而她,就是他的光。
她要亮著。
為了他,為了孩子,為了這個家。
她必須亮著。
車子到喜洲時,天快黑了。雪又開始下,細細的,在路燈的光暈裏飛舞。林曉下車,踩著積雪往家走。
四方街的店鋪大多關了,隻有幾家還亮著燈。路過自己的店時,她停下來,看著那個“晨曦小鋪”的招牌。
招牌上落了薄薄一層雪,木頭的紋理在燈光下清晰可見。那是陳默親手刻的,每一個筆畫都認真。
她要守著這個店。
守著他們的名字,守著他們的承諾。
回到家時,阿婆正在喂寶寶吃飯。晨晨看見媽媽,張開小手:“媽媽!”
曦曦也跟著喊:“媽媽抱!”
林曉放下包,走過去,把兩個孩子一起抱進懷裏。小小的身體,溫熱的,柔軟的,帶著奶香和米粥的味道。
“媽媽去看爸爸了。”她輕聲說,“爸爸很好,讓媽媽告訴你們,他愛你們。”
晨晨似懂非懂,隻是用小臉蹭她。曦曦則伸出小手,摸了摸媽媽的臉,摸到了眼淚。
“媽媽,不哭。”曦曦奶聲奶氣地說。
林曉愣住了。這是曦曦第一次說出完整的三個字。
“寶寶再說一遍?”她顫聲問。
“媽媽,不哭。”曦曦又說,小手輕輕拍著媽媽的臉。
林曉的眼淚又湧出來,但這次是笑著哭的。她把孩子抱得更緊,親了親他們的小臉。
“媽媽不哭。”她說,“媽媽要堅強,要等爸爸回來。”
阿婆在旁邊看著,眼睛也紅了。她盛了碗熱湯遞給林曉:“喝點湯,暖暖身子。”
“謝謝阿婆。”
那晚,林曉哄睡寶寶後,坐在燈下寫信。她要把今天的事告訴陳默,要把曦曦說“媽媽不哭”的事告訴他,要把她的決定告訴他。
筆尖在信紙上移動,發出沙沙的聲音。
“老公:
今天我去法庭了。看到你了,瘦了,但眼神很亮。
五年,我聽到了。周律師說,表現好可以減刑。你要好好表現,爭取早點回來。
寶寶今天會說話了,曦曦說‘媽媽不哭’。她的小手軟軟的,拍在我臉上,像是在安慰我。
你放心,我不哭了。我會堅強,會好好帶大孩子,會好好經營我們的店。
五年不長。你看,桂花開了又謝,柳樹綠了又黃,日子一天天過,很快就過去了。
我會每個月去看你,給你帶照片,帶寶寶畫的畫(等他們會畫了),帶喜洲的訊息。
你在裏邊要好好的。好好吃飯,好好勞動,好好學習。出來的時候,我要看到一個更好的你。
我也會變成一個更好的我。
等我們重逢的時候,就是兩個更好的人,在一起,過更好的日子。
所以,別擔心。
我和寶寶,會在這裏,等你回家。
永遠愛你的曉”
信寫完了。林曉摺好,裝進信封。然後她走到窗前,看著外麵的雪。
雪下得更大了,紛紛揚揚的,把院子染白。桂花樹上積了薄薄一層,枝條低垂著,像在沉思。
明年春天,雪化了,桂花樹會發出新芽。
就像他們的生活——經曆了寒冬,但總有春天。
總有希望。
林曉深吸一口氣,回到床邊。晨晨和曦曦睡得正香,小臉紅撲撲的,呼吸均勻。
她躺下來,把兩個孩子摟進懷裏。
夜很深,雪還在下。
但她心裏有了一盞燈。
一盞小小的,溫暖的,永不熄滅的燈。
照亮等待的路。
照亮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