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她的聲音很輕,像是在琢磨什麼很深奧的問題,“你說的這些,是你那個朋友的想法嗎?”
許諾一被問住了。
“我是說,”小雲歪著頭,努力組織語言,“你那個朋友不想結婚,但是又想生小孩,所以她在研究不領證能不能生?是……是這樣的嗎?”
“大姐姐,”小雲說,“你是不是喜歡你那個前男友啊?”
許諾一的呼吸停了一秒。
“你不是說你朋友嗎?”小雲補充道,“她是不是還喜歡她那個前男友?不然她乾嘛要研究不領證怎麼生小孩?她是不是想用小孩把他叫回來?”
“我纔沒有專門研究,我的工作就是研究法典的內容,這隻是我的工作!”
“可是你反駁我了。”小雲天真無邪道。
許諾一聞言攥緊了手裡的狗繩。
小陽被勒了一下,肺裡一點空氣不給,它不滿地哼唧了一聲,從她腳邊站起來,抖了抖毛,換到小雲身旁的位置重新趴下。
許諾一低頭看著那隻小黑狗,忽然覺得很可笑。
她花了兩百塊從一個小孩手裡買了一條狗,給它取名叫趙陽。
不,叫小陽,然後每天晚上抱著它睡覺,跟它說話,帶它散步,給它買最好的狗糧和窩。
她把所有的注意力都傾注在這條狗身上,像是一個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浮木。
她告訴自己,她隻是需要一個情緒價值的替代品。
她不需要趙陽,她隻需要一個會喘氣、會搖尾巴、不會跟她提結婚的東西。
但小雲說得對。如果她真的不需要趙陽,為什麼要買一條狗?
如果她真的不在乎,為什麼要在聚粵閣的走廊裡落荒而逃?
如果她真的不想結婚生孩,為什麼要急著反駁小雲的天真無邪?
她研究這些東西,不是因為她想要一個孩子。是因為她在找一條路。
一條不需要結婚、不需要低頭、不需要承認自己錯了、但又能把趙陽拉回來的路。
這個念頭冒出來的瞬間,許諾一的指尖涼了一下。
“小雲,”她的聲音有點啞,“你覺得……結婚很重要嗎?”
小雲歪著頭想了想:“不知道。我冇結過婚。”
許諾一被她這個回答弄得哭笑不得:“我是說,你覺得,兩個人在一起,一定要結婚嗎?”
小雲安靜下來,眉頭緊鎖著想了想,看來這道題的難度堪比數學試卷的最後一道大題,她思考了很久很久。
許諾一冇有催她,安靜地等著,她請了長假,這段時間是她最閒的時間了。
風從步行街的儘頭吹過來,帶著烤紅薯的甜味和一點點涼意。
“我覺得吧,”小雲終於開口了,聲音不大,但很認真,
“如果兩個人真的喜歡對方,結不結婚都可以。但是——”
她豎起一根手指,學著許諾一剛纔的律師語氣,“如果不結婚的話,那一定是兩個人都覺得不結婚纔可以。
不能是一個人想結,一個人不想結。
那樣的話,不想結的那個人肯定就贏了,想結的那個人就也一定輸了。
談戀愛又不是打官司,怎麼能分輸贏呢?”
許諾一一怔,如果談戀愛不是為了輸贏,那是為了什麼?
是好處?是利益?是安全感?
還是她許諾一這輩子,從來不願意在任何一件事上低頭?
對客戶不低頭,對法官不低頭,對父親不低頭,對許諾淩不低頭。
所以對趙陽,也不能低頭。
七年了,她在法庭上贏過無數場官司,在談判桌上壓垮過無數個對手,在粵海市的商業版圖上硬生生撕下一塊屬於自己的地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