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江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門口擠滿了媒體和憤怒的群眾,拉著橫幅。
我穿著一身黑衣,坐在原告席上。
陳德、黃老闆、婆婆、公公四人穿著橘黃色馬甲,站在被告席上。
他們都瘦脫了相,眼神渾濁。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強姦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教唆罪、介紹賣淫罪……
當庭播放了那晚的直播錄影和錄音。
聽到那句“隻要能讓黃總滿意,咱們家肯定能發達”時,旁聽席上有人把礦泉水瓶砸向了陳德。
“畜生!”
審判長敲響了法槌。
“被告人黃大強,犯強姦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冇收個人全部財產。”
黃老闆聽到“死刑”,兩腿一軟,當場失禁,癱軟在地被人拖了下去。
“被告人陳德,犯非法拘禁罪、協助強姦罪、教唆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陳德呆呆地看著我,嘴唇蠕動,但我冇給他一個眼神。
“被告人劉桂芬,犯非法拘禁罪、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陳建國,犯非法拘禁罪、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宣判結束,全場掌聲雷動。
陳美美坐在輪椅上,臉上纏著紗布,隻露出一雙眼睛。
她死死盯著被押走的家人,突然爆發出尖利的狂笑。
“哈哈哈哈!報應!都是報應!陳家斷子絕孫了!哈哈哈哈!”
那笑聲在莊嚴的法庭上迴盪。
走出法院大門,陽光刺眼。
記者們圍上來,閃光燈閃成一片。
“陳女士,請問您現在有什麼想說的嗎?”
我停下腳步,看著鏡頭,深吸一口氣。
“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另外,從今天起,我不姓陳家的陳,我隻做我女兒的母親。”
隨後,律師向我遞交了離婚判決書和財產分割書。
陳家的老宅、田地及存款,作為賠償金,全部判給了我。
我轉手就把那棟老宅掛了拍賣,全部變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