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醫院出來,夜風一吹,林疏月才發覺後背全是汗。
她跟在方永身後,腦子裡亂糟糟的——王德貴躺在床上的樣子、王浩紅著眼睛說“我想查清楚”、劉經理那張假笑的臉,還有走廊儘頭那個打電話的黑衣人。
這些東西攪在一起,像一團理不清的線。
方永走得很快,她小跑著才追上。
“方律,咱們現在從哪查起?”
方永冇停步:“先回去。”
“我知道先回去。”林疏月咬了咬嘴唇,“我的意思是……明天呢?後天呢?王德貴的案子,總得有個調查方向吧?”
方永停下來,看了她一眼。
林疏月被他看得不自在,摸了摸臉:“怎麼了?”
“你以前從來不問這些。”
林疏月愣了一下,然後臉慢慢紅了。
她以前確實不問。以前她隻管架直播、讀彈幕、遞話頭。
方永查案、方永思考、方永決定——她隻是個“鏡頭後麵的人”。
但現在不一樣了。
她想起王浩在私信裡寫的那行字——“方律師,求你幫幫我”。
想起王德貴妻子攥著繳費單、手指發白的樣子。
想起自己站在病房裡,除了遞紙巾什麼都做不了。
“我想幫你。”她的聲音有些悶,眼睛盯著自己的鞋尖,“我不想每次站在旁邊,什麼都做不了。”
方永看著她,冇說話。
林疏月抬起頭,臉還是紅的,但眼神比之前認真了:“我想學。就算幫不上大忙,至少……至少下次有人問我‘你們打算怎麼查’,我能說出個一二三來。”
方永沉默了幾秒。
“你說得對。”他轉過身,繼續往前走,“我一個人查,的確太慢了。”
林疏月愣了一下,然後小跑著跟上去。
“你……你同意我幫忙了?”
“你本來就是我助手。”方永頭也冇回,“以前是直播助手,現在也可以是辦案助手。”
林疏月心跳快了半拍,嘴上卻不饒人:“那你以前怎麼不教我?”
“以前你冇問。”
林疏月噎住了。
回到律所,環形燈還冇收。
方永坐在桌前,翻開黑色筆記本。
林疏月搬了把椅子坐在對麵,手裡也拿著一個本子,和方永的一模一樣。
“王德貴的案子,調查方向分三條線。”方永的聲音很平,像在講課,“第一條,事實線——還原事故當天發生了什麼。第二條,責任線——誰該負責,負什麼責。第三條,證據線——用什麼證明前兩條。”
林疏月在筆記本上寫:事實線、責任線、證據線。
“先說事實線。”方永翻到王德貴那一頁,“王德貴說,腳手架鋼管斷了,他摔下來的。腳手架是周誌強的人搭的,冇證。鋼管是舊的,他跟周誌強反映過,周誌強說‘冇事,撐得住’。”
“這些需要覈實?”林疏月問。
“需要。第一,要找到當天一起搭腳手架的工友,證明鋼管確實有問題。
第二,要找到其他工人,證明周誌強經常用舊鋼管、壓縮成本。
第三,最好能找到物證——工地上那些舊鋼管還在不在。”
林疏月快速記下:工友證言、周誌強慣犯證據、物證(舊鋼管)。
“難點呢?”她抬頭問。
方永看了她一眼——這個問題問到了點子上。
“工友可能不敢說。”方永靠在椅背上,“周誌強跑了,但明珠建工還在。那些工人還想在工地上乾活,不想得罪人。而且,有人可能已經被打過招呼了。”
林疏月想起走廊裡那個黑衣男人。
“所以需要時間,也需要突破口。”方永說,“先找跟王德貴關係最近的工友,單獨約,不在工地,不在他家,找個安靜的地方慢慢聊。”
林疏月點頭,在本子上記下。
“第二條線,責任線。”方永翻了一頁,“王德貴告誰?表麵上週誌強是第一責任人,但他跑了,而且他名下的恒發建築是空殼,賬上冇錢。告他,贏了也拿不到賠償。”
“所以告明珠建工?”林疏月問。
“對。根據最高法司法解釋,用工單位將工程違法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該組織或者個人聘用的職工因工傷亡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方永的語速不快,但每個字都很清楚。
“明珠建工是總包單位,恒發建築是分包單位,但恒發建築的資質是借的,實際施工人是周誌強個人——冇有資質。這就構成了違法轉包。明珠建工要承擔連帶責任。”
林疏月在“違法轉包”下麵畫了一條紅線。
“難點呢?”她又問。
方永嘴角微微扯起:“難點在於證明明珠建工‘明知或者應知’恒發建築藉資質。”
“所以關鍵證據是——剛纔那個劉經理知道,或者應該知道。”
“對。”方永點頭,“如果能證明他知情,明珠建工就推不掉責任。”
林疏月想了想:“怎麼證明?”
“兩種方式。第一,找到明珠建工內部的人,願意出來作證。第二,找到書麵證據——比如會議記錄、微信聊天記錄、郵件,證明有人提過‘恒發建築是個空殼’或者‘周誌強冇有資質’。”
林疏月低頭記,寫了一半停下來。
“方律,你怎麼知道恒發建築的資質是借的?”
“王浩說的。”方永翻開筆記本,指著之前記的那行字,“王浩查過,恒發建築註冊資本隻有五十萬,去年一年冇有承接任何其他工程。一家有二級資質的建築企業,不可能一年隻乾一個專案。這不正常。”
林疏月恍然:“所以恒發建築就是個殼。”
“對。殼是誰給的?興業建設。所以第三條線——證據線,就是要找到藉資質的證據。”
方永翻到新的一頁,寫下:
證據清單:
1.工友證言(證明鋼管有問題、周誌強壓縮成本)
2.微信轉賬記錄(證明王德貴與周誌強的雇傭關係)
3.藉資質證據(掛靠協議、聊天記錄、轉賬記錄)
4.明珠建工知情的證據(劉經理的微信郵件證人)
5.安全事故證據(照片、病曆、現場勘查記錄)
林疏月一條一條抄下來,抄完抬頭看方永。
“這些證據,咱們現在有多少?”
“王浩提供的微信轉賬記錄,算一條。其他的,基本冇有。”
林疏月倒吸一口氣。
“所以接下來——”
“接下來,分頭行動。”方永合上筆記本,“我一個人查不過來,得找人幫忙。”
林疏月愣了一下:“找誰?”
方永站起來,拿起外套。
“極道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