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鞋。爸爸的,深灰色,鞋底磨得薄了;媽媽的,淺粉色,鞋麵上繡著一朵小花;還有一雙,藏藍色,嶄新,是上個月剛換的。
我的拖鞋是一雙舊棉拖,鞋麵上有一隻兔子的圖案,已經洗得看不出兔子原來的樣子了。
我冇有換鞋,直接走進屋裡。
客廳的茶幾上擺著一張照片,相框是銀色金屬的,擦得很亮。照片裡是一家四口,爸爸媽媽站在後麵,陸遠站在左邊,我站在右邊。
那是去年春節拍的,在奶奶家。拍照的時候,攝影師說“大家靠近一點”,陸遠往媽媽那邊靠了靠,媽媽順勢攬住了他的肩膀。我站在旁邊,手臂懸在半空中,不知道該往哪兒放。
後來照片洗出來,爸爸說拍得不錯,買了個好相框裝上,擺在客廳最顯眼的位置。
每次有客人來,都會指著照片說:“你們家兩個孩子啊?兒子長得真精神,女兒也文靜。”
媽媽就會笑著說:“是的是的,兒子今年高二了,成績不錯,剛拿了市裡競賽的獎。”
她從來不說我。
不是因為她不愛我,而是因為她覺得我不需要說。
我是一個不需要被提起的人,就像陽台角落裡那盆半死不活的綠蘿,澆水也行,不澆也行,活著也行,死了也行。
我把書包放在沙發上,走進衛生間,擰開水龍頭,洗了一把臉。鏡子裡的自己臉色白得像紙,嘴唇發紫,眼底下一片青黑,像連續熬了好幾個通宵。
事實上我確實熬了好幾個通宵。
不是因為學習,是因為睡不著。
一閉上眼睛,腦子裡就會湧出很多畫麵。很小的時候爸爸把我舉過頭頂的畫麵,媽媽蹲下來幫我係鞋帶的畫麵,一家人去草莓園摘草莓的畫麵。那些畫麵像舊電影一樣,一幀一幀地在黑暗裡播放,聲音很大,大到我必須睜開眼睛才能停下來。
我關了水龍頭,用毛巾擦了臉。
毛巾是陸遠用舊的,顏色褪得差不多了,邊緣起了毛邊。我那條新毛巾被媽媽收起來了,說“等舊毛巾不能用了再換”。
我想說,這條毛巾是陸遠用了兩年的。
但我冇有說。
我總是冇有說。
第一章 他來了之後
我叫薑念,念念不忘的念。
這個名字是媽媽取的,她說念念是個好名字,念著念著就讓人心軟了。
八歲以前,我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爸爸是退役軍人,在銀行做安保科長,身板永遠挺得筆直,但他抱我的時候會故意彎著腰,把下巴擱在我頭頂上,撥出的熱氣癢癢的,我就縮著脖子咯咯笑。
媽媽在社羣醫院當護士,她身上永遠有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道,但那是我聞過的最溫暖的味道。
我的房間是家裡最大的次臥,窗簾是媽媽親手縫的碎花布,書桌上擺滿了毛絨玩具。每個週末,爸爸會騎著他那輛擦得鋥亮的摩托車,帶我和媽媽去城郊的草莓園摘草莓。
陽光從頭頂的塑料棚布漏下來,在媽媽白色的遮陽帽上投下一片亮晶晶的光斑。我蹲在壟溝裡,專挑最大最紅的草莓往籃子裡丟,然後偷偷塞一顆在嘴裡,甜得眯起眼睛。
“念念,嘴角有草莓汁。”媽媽蹲下來,用濕巾輕輕擦我的嘴巴,眼睛裡全是笑。
那時候的我以為,這樣平靜而溫暖的日子會一直持續下去,就像陽台那盆媽媽養的吊蘭,日複一日地垂落著青翠的枝條,綠得理所當然,也綠得永恒。
但所有美好的東西都有儘頭。
2008年10月17日,星期五。
那天放學回家,看到家門口停著一輛陌生的黑色桑塔納。客廳裡坐著一個男人,穿著褪色的軍綠色夾克,麵板黝黑粗糙,嘴脣乾裂得起了皮。他的手邊站著一個男孩,瘦得像一根竹竿,穿著一件明顯偏大的灰藍色校服,袖口挽了三道,低著頭,兩隻手絞在一起,像一根擰乾了的抹布。
“念念,過來。”爸爸招手叫我過去,他的聲音比平時低沉,眼眶泛紅,像是忍了很久纔沒讓眼淚掉下來。
我抱著書包走過去,怯怯地看著那個陌生男人。他站起來的時候,我看到他左腿有點跛,走路的時候身體微微向右傾斜,像一棵被風吹歪了的樹。
“念念,叫陸叔叔。”爸爸把手放在我肩膀上,輕輕拍了一下,“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