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值這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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彆說一個吉米,就算陳俊輝當場喊官仔森過來跪著喊爹,他也認了。
陳俊輝嘴角微揚,點頭如磐石:
“晚輩哪敢哄您?龍根叔信不過我,總信得過太子輝吧。”
“再說——吉米這顆棋,值這個價。”
吉米攥緊的拳頭微微發顫。
他從冇想過,在陳俊輝眼裡,自己竟重若千鈞。
刹那間,心底浮起四個字:士為知己者死。
此刻讓他提刀砍一哥,他連眼皮都不會眨一下。
龍根緩緩吸了兩口煙,菸絲明滅間,他吐出一口濁氣:
“好。線一通,吉米的事,我撒手不管。”
“吉米,以後跟緊阿輝,前途差不了。”
吉米低頭,聲音發緊:“謝龍根叔。”
龍根擱下菸鬥,起身撣了撣衣襟:“我這就回去告訴官仔森,讓他把姑娘們備好。”
比起在酒樓聽罵戰,他更想快點數錢。
陳俊輝朝兩個姑娘使了個眼色。
兩人立刻上前,一人挽住龍根一隻胳膊,身子軟得像冇骨頭,聲音甜得發膩:
“龍根叔~彆把我們忘咯~”
龍根笑著揉了揉她們肩頭,手順勢滑過胸前,惹得姑娘們咯咯直笑,腰肢亂顫。
臨出門前,他回頭望向陳俊輝,眼神亮得出奇:
“阿輝,我看好你。”
“往後有事,直接找官仔森,深水埗上下,隨時候命。”
龍根一走,串爆就嗤笑出聲:
“呸,還‘深水埗全力支援’?說得好像整片地盤都是他家後院似的。”
其實龍根在深水埗真正說了算的,也就荔枝角、長沙灣、石硤尾三塊彈丸之地。
他忽然轉頭掃了吉米一眼,又狠狠瞪向陳俊輝:
“撲街仔,你知不知道我跟龍根有血仇?”
“當年在外頭掄刀,每次去夜總會,他都搶我相中的妞!”
“你倒好,轉頭給他送金山銀山——眼裡還有冇有我這個老大?”
陳俊輝苦笑搖頭:
“大佬,您真想讓我當話事人?”
串爆啞然,張了張嘴,冇再出聲。
龍根在元老堆裡,分量確實壓得住秤。
見他不再吭氣,陳俊輝朝門外招了招手,讓夥計上菜。
片刻沉默後,串爆才慢悠悠開口:
“那你頂多塞他二十萬意思意思,何苦捧他一條金飯碗?”
陳俊輝歎口氣,聲音低了些:
“大佬,收費電話聽著乾淨,可終究是條灰線。”
“警隊要是真想辦人,一頂‘擾亂社會風化’的帽子,輕輕一扣,誰也扛不住。”
“收費電話這行當,我盤算出好幾條生財門路——查路況、問律政、接婚介熱線,樣樣都比讓小妹撒嬌賣萌來錢快。我憑什麼把大頭利潤拱手讓給龍根?”
串爆脫口而出。
“那分給魚頭標也行啊,反正他乾的是倒粉勾當,這種擦邊生意他該不挑嘴。”
陳俊輝擺擺手。
“大佬,您還不曉得魚頭標是啥成色?”
“倒粉這買賣夠肥,他硬是做得隻剩鯉魚門一塊地盤,連招牌都快掉漆了。”
“讓他拎刀砍人還湊合,逼他陪小妹**說愛?純屬趕鴨子上架。”
陳俊輝話音一落,串爆隻能苦笑點頭——魚頭標真不是這塊料。
酒足飯飽後,陳俊輝帶著吉米轉身出了酒樓。
剛踏出大門,吉米就壓低聲音問:
“老大,您真打算爭坐館?”
剛纔席間那番話,他字字記在心裡。
陳俊輝嗤笑一聲。
“坐館?腦子進水了。”
“哄大佬開心的罷了。”
兩週後。
港島法院,高佬輝撞車案開庭。
陳俊輝領著耀文、阿來、吉米三人到場旁聽。
法院門口,高佬輝手下阿華正陪著一個女人守著。
見陳俊輝走近,阿華立馬迎上來介紹:
“老頂,這是阿優,輝哥的女人。”
陳俊輝掃了阿優一眼,略一點頭。
“這次有社團律師罩著,阿輝穩當得很。”
若冇他橫插一手、搖旗聚人,高佬輝早捲鋪蓋跑路了。
而他一走,地盤被阿華接手,女人轉頭跟個差人同居懷孕,最後他灰溜溜返港,反被自己最信得過的阿華一刀劈死。
如今他在,這些全成了泡影。
阿優卻壓根不操心高佬輝官司,隻熱絡追問:
“聽說夜間熱線是您盤下的?”
“我手底下還有幾個小妹,能不能到您那兒討碗飯吃?”
陳俊輝眉頭一皺:
“這事等阿輝出來,讓他親自跟我談。”
他對阿優,半點興趣也欠奉。
寒暄幾句,陳俊輝四人便進了法庭。
挑了後排座位坐下,他側身問吉米:
“吉米,猜猜我今天為啥帶你們來這兒?”
耀文和阿來也立刻支起耳朵。
吉米琢磨片刻,開口道:
“要我說,老大是讓我們親眼瞧瞧——社團怎麼靠律師一張嘴,把高佬輝從牢裡撈出來。”
“誰都清楚,殺手是他派的,人也是他親手撞死的。照常理,買兇殺人鐵定翻不了身,不然他當初也不會被逼到逃命。可有社團律師出馬,罪名照樣能洗得乾乾淨淨。”
“老大是想我們安心做事,知道背後有人兜底,不怕蹲局子。”
耀文和阿來也暗暗點頭,想法如出一轍。
陳俊輝卻搖頭一笑:
“這隻是其一。”
“另一層意思,是讓你們看看,法律這把尺子,是怎麼被律師掰彎的。”
他目光掃過三人,緩緩道:
“社團能在港島紮下根,靠的不是槍多、人狠,而是這兒是個講‘律’的地方。”
“這話聽著荒唐,卻是實打實的真相。”
“要是這事發生在對岸,哪怕請來全球頂尖大狀,高佬輝也休想脫身;可在港島,律師一句話,八成麻煩都能抹平。”
“再看鷹醬,紐約黑手黨五大世家呼風喚雨;可當年意大利,墨索裡尼一聲令下,十幾萬黑幫分子全被碾進泥裡。”
“還有曰本山口組,外號‘帶槍的高盛’,連政壇都敢伸手攪動;可幾十年前,他們不過是軍部腳邊一條聽話的狗。”
耀文和吉米聽得眉頭緊鎖,默默咀嚼。
阿來卻咧嘴一笑,晃了晃腦袋:
“大佬,我阿來腦子笨,裝不下這些彎彎繞。”
“您讓我砍誰,我拎刀就上;您讓我盯誰,我蹲到天亮。”
陳俊輝歎了口氣:
“古惑仔不動腦,一輩子就是混混。”
話雖如此,他也明白,強求阿來參透這些,確是難為他了。
這時,法槌一響,庭審開始。
戴著手銬的高佬輝,在兩名法警押送下走進法庭。
一進門,他就瞥見後排的陳俊輝幾人,抬手微微頷首,隨即站上被告席。
法官與雙方律師相繼入座。
法官翻開案卷,沉聲道:
“請控方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起身朗聲念道:
“一九七六年八月十一日晚,旺角花園街一家浴室發生槍擊,疑犯李某倉皇逃竄。”
“巡邏警員周文華聞訊趕赴現場,親眼目睹李某遭一輛轎車撞擊倒地——該車駕駛人,正是本案被告高家輝。”
“周文華當即上前盤問凶手幕後主使,李某掙紮指向高家輝逃離方向,吐出‘高佬輝’三字——此即被告外號。”
“據此,警方認定,整起命案係由高家輝雇凶所為。”
法官頷首,轉向社團聘請的辯護律師:
“辯方,對此有何異議?”
律師應聲而起,語氣篤定:
“法官大人,本案存有三處關鍵疑點。”
“第一處:據警務記錄,周文華當晚本應在旺角西端的廣東道一帶巡更,為何會突然出現在東側的花園街?”
“第二處疑點——警方卷宗裡清楚記載,李某彌留之際喊出的,並非我方當事人本名,而是一個綽號‘高佬輝’。可這綽號既非戶籍登記,也無實名關聯,單憑一句氣若遊絲的呼喊,憑什麼斷定指的就是高家輝?”
“綽號這東西,街坊隨口一叫、阿貓阿狗都能起。我叫‘高佬輝’行,法官大人若愛熱鬨,叫一聲也無妨;可警方卻一口咬定,那垂死之人吐出的兩個字,鐵板釘釘就是我方當事人——這豈非先入為主,刻意坐實?我有充分理由質疑,這是調查嚴重失當,甚至暗藏構陷意圖。”
“第三處疑點,我專程請教了急診科資深醫生:人在瀕死階段,聽覺是否仍能準確辨識言語?醫生明確答覆——臨終時血壓驟變,腦供血激增,耳蝸供血反被擠壓,極易突發性耳聾,聽不清、聽不準,乃至完全失聰,都屬常見生理反應。”
“換言之,誰也無法確認,李某當時究竟有冇有聽清警員問話;他那一指,或許隻是本能抽搐,又或是意識渙散下的無心一瞥。”
“我方當事人當時正駕車途經花園街,陸某毫無征兆地橫衝直撞闖入車流,刹車已根本來不及——這純屬猝不及防的意外撞擊。事後他見警員突然拔槍對準自己,當場驚駭失措,這才慌不擇路逃離現場。”
“倘若那位警員穩住陣腳、暫不亮械,而是先救人、再問話,我方當事人絕不會棄傷者於不顧,必定第一時間停車施救。”
…………
律師語速沉穩,條分縷析,一口氣丟擲七八個邏輯支點。
末了,連高佬輝自己都下意識摸了摸後頸,彷彿那副手銬還箍在腕上。
半小時後,法官起身敲槌。
“本庭裁定——”
“被告高家輝,當庭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