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
主審法官的聲音沒有一絲波瀾。
卻像一塊巨石砸進死寂的審判庭。
全體落座。
空氣彷彿被抽乾,壓得人喘不過氣。
陳夜坐在辯護席上,身後的秦可馨、安然、李哲和王浩。
一個個挺直了腰桿,卻連呼吸都下意識地放輕。
【來了。】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
陳夜的視線越過麥克風,落在對麵。
公訴席上,兩名省檢的檢察官麵容嚴肅,正襟危坐。
典型的體製內精英範。
而在他們身後,旁聽席的第一排。
劉波穿著警服,也正漠然看著他。
【裝得還挺像個人。】
【等會兒,就把你這張畫皮,一層層撕下來。】
主審法官翻開卷宗。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之規定。
本庭依法對原審被告人郝斌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再審。
現在,由公訴人發表出庭意見。」
話音落下。
左側那名年紀稍長的檢察官,站了起來。
他推了推眼鏡,開啟麵前的檔案。
「審判長,合議庭各位法官。」
「我方認為,原審判決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
每一個字,都像錘子敲在郝斌父母的心上。
家屬席上,老母親的身體抖得更厲害了。
死死捂住自己的嘴,不讓自己哭出聲。
老父親則用布滿老繭的手,用力按住老伴的肩膀。
檢察官視若無睹,繼續調念稿。
「原審判決所依據的。
原審被告人郝斌的有罪供述、相關證人證言、物證、書證等。
均係偵查機關依照法定程式收集。」
「所有訊問筆錄,均有偵查人員簽名、及原審被告人郝斌本人的捺印確認。
證據形式合法有效。」
李哲和王浩的拳頭,在桌下悄然收緊。
這些冠冕堂皇的套話,聽得他們火大。
安然更是氣得小臉通紅。
「考慮到原審被告人郝斌已被執行死刑,其本人已無法到庭接受訊問。
我院認為,採用書麵審理的方式,足以查明本案相關事實。」
檢察官頓了頓,抬起頭,看向審判席。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本案並無重新開庭審理的必要。
原審判決,應予維持。」
說完,他合上檔案,坐了下去。
整個過程,彷彿隻是在走個過場。
審判庭內,一片死寂。
旁聽席的記者們麵麵相覷。
手指懸在鍵盤上,都愣住了。
就這?這就是省檢的意見?
完全無視了網路上那篇三萬九千字的檄文。
無視了那滔天的輿論。
隻是把陳詞濫調,又重複了一遍。
劉波坐在那裡,身形紋絲不動。
【可以。】
【上來就給我整了個『傲慢與偏見』。】
【是想告訴我,輿論再大,也大不過你們手裡的規矩?】
陳夜差點笑出聲。
他要的就是這份傲慢。
因為,傲慢,是所有錯誤的開端。
主審法官的視線,轉向了辯護席。
「辯護人,可以發表你的辯護意見。」
來了。
秦可馨的心,瞬間提到了嗓子眼。
整個團隊的視線,都聚焦在了陳夜的背影上。
陳夜沒有立刻站起來。
他隻是慢條斯理地,伸出手,將身前的麥克風。
往自己這邊拉近了寸許。
一個極其微小的動作。
卻讓所有人的心,都跟著提了一下。
然後,他才站起身。
沒有看稿子,沒有拿任何檔案。
他就那麼站在那裡,環視了一圈。
「審判長,合議庭各位法官。」
「剛才,公訴人用了兩個詞,讓我印象深刻。」
「『程式合法』,『證據確實』。」
「聽起來,無懈可擊。」
陳夜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
「但是,我想請問公訴人。」
他的話鋒,陡然一轉!
「你們所謂的『程式合法』,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的?」
「是建立在,一份長達五天。
也就是一百二十個小時的訊問筆錄,憑空消失的基礎之上嗎?!」
轟!
這句話,像一顆炸彈,在寂靜的法庭內轟然引爆!
對麵的公訴人,臉上那副從容的表情繃不住了。
陳夜沒給他任何反應時間,猛地一伸手。
從秦可馨麵前拿過卷宗影印件,高高舉起!
「卷宗記載,原審被告人郝斌,於三月十二日下午被抓獲!」
「可是,第一份,也是定罪最關鍵的有罪供述。
形成時間,卻是在三月十七日的晚上!」
「請問!」
陳夜的音量,陡然拔高!
「從三月十二號到三月十七號!這整整五天!
一百二十個小時!他在哪裡?!」
「他經歷了什麼?!」
「為什麼我們翻遍了所有的案卷。
都找不到這五天裡,哪怕一頁紙的訊問記錄?!」
一連串的質問,如同重錘,一錘接著一錘,狠狠砸在每個人的心上!
旁聽席上,眾人隻覺得後背發涼。
記者們的鍵盤瞬間敲得快要冒煙!
郝斌的老母親,再也控製不住,發出了壓抑的嗚咽。
那消失的一百二十個小時。
光是想像,就足以讓人不寒而慄!
「公訴人!」
「請你告訴我,一份連最核心的初始訊問過程都完全缺失的證據鏈,何來『程式合法』?!」
「這到底是偵查,還是別的什麼?!」
他沒有說出那個詞。
但所有人都聽懂了。
刑訊逼供!
辯護席上,李哲和王浩,激動得渾身發抖。
太狠了!
陳律師這一招,簡直是把對方的臉皮,按在地上摩擦!
安然看著陳夜的背影。
那雙清澈的眼睛裡,幾乎要冒出星星。
這纔是她心目中,為正義執言的律師!
而旁聽席上。
劉波那張始終保持著漠然的臉,終於有了一絲細微的抽動。
他的手,在膝蓋上,不自覺地收緊。
【叫啊。】
【怎麼不叫了,劉副局長?】
【這才剛開始,你的好日子,還在後頭呢。】
陳夜捕捉到那絲變化,心裡冷笑。
審判席上。
審判席上,主審法官那剛毅的臉上看不出變化。
但他一直拿在手裡的筆,停住了。
他抬起頭,看向公訴人席位。
「公訴人。」
他的聲音,依舊威嚴。
「就辯護人剛才提出的。
關於『五天訊問筆錄缺失』的問題,請發表質證意見。」
來了!
法官接招了!
陳夜的攻擊,有效!
所有人的視線,都聚焦在了那名省檢的檢察官身上。
那名檢察官深吸一口氣,再次站起,臉上已經沒了剛才的從容。
他試圖鎮定,但開口的瞬間,還是暴露了一絲慌亂。
「審判長……關於這個問題……」
「因本案年代久遠,距今已有十餘年。
部分卷宗材料在保管、移交過程中有所遺失,屬於客觀情況……」
「噗嗤。」
辯護席上,不知道是誰,沒忍住笑出了聲。
檢察官的臉,瞬間漲紅。
他硬著頭皮繼續說道:「雖然……雖然初始筆錄有所缺失。
但原審判決所採信的其他證據……能夠相互印證。
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認定案件事實。」
話音落下。
整個法庭,陷入了一種詭異的死寂。
年代久遠?
材料遺失?
這種解釋,連旁聽席上最外行人都騙不過去。
這哪裡是質證?
這簡直就是當眾承認,我們就是這麼幹的,但你們拿我沒辦法!
陳夜看著對方那張憋得通紅的臉,心裡已經樂開了花。
他等的就是這個回答。
不等主審法官再次開口,陳夜的聲音,再次響起。
「好一個『材料遺失』。」
他輕輕鼓了兩下掌。
「那麼我還有個問題。」
「既然公訴人認為,其他證據能夠『相互印證』,足以定罪。」
「那我想請問,本案所有的目擊證人證言,全部形成於案發五十天之後。
其中,關鍵證人張某某、李某某的證言,前後矛盾之處,多達五處!」
「比如,關於嫌疑人逃跑的方向,兩人描述完全相反!」
「關於嫌疑人上衣的顏色,一人說是黑色,一人說是深藍色!」
「這些在卷宗裏白紙黑字記錄的矛盾,被你們輕飄飄地一筆帶過!」
陳夜的聲音,再次變得淩厲。
「請問公訴人,這樣的證據。
你們確定能夠『相互印證』嗎?!」
「還是說,隻有開庭質證,讓證人站在這裡。
接受交叉詢問,才能讓真相,真正地浮出水麵?!」
那名檢察官,剛剛坐下,屁股還沒坐熱。
被陳夜這一記回馬槍,直接打蒙了。
他張了張嘴,一個字都說不出來,當場破防。
陳夜上前一步,雙手撐在辯護席的桌子上。
他的視線,死死地釘在對方的臉上。
「回答我,公訴人。」
「消失的一百二十個小時。」
「自相矛盾的證人證言。」
「這就是你們堅持的,『程式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