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我,公訴人。」
「消失的一百二十個小時。」
「自相矛盾的證人證言。」
「這就是你們堅持的,『程式合法』嗎?」
陳夜的聲音,在死寂的法庭裡,久久迴蕩。
每一個字,都像是在給對麵的檢察官,釘棺材板。
那名年輕的檢察官,嘴唇哆嗦著,一個字都吐不出來。
他的臉一陣紅一陣白。
額頭的冷汗直接冒了出來。 體驗棒,.超讚
從業以來,他從未受過如此的羞辱。
當著最高法巡迴法庭的法官。
當著全國媒體的麵,被人用最基礎的程式問題,問到啞口無言。
他破防了。
徹底地。
【就這點活兒,還想跟老子鬥?】
【老子在KTV裡搖骰子的時候,你們這幫小癟三還在法學院背書呢。】
陳夜心裡冷笑,壓根沒打算給他喘息的機會。
「審判長,既然公訴人無法解釋程式的合法性問題。」
「那麼,我們再來看看,他口中所謂的『證據確實、充分』。」
陳夜對著身後的秦可馨,點了點頭。
「可馨,上圖。」
秦可馨立刻會意,操作膝上型電腦。
審判庭內,巨大的顯示屏亮起。
一張陳舊泛黃的現場勘驗照片,出現在所有人麵前。
照片的中心,是一件被血汙浸染的花襯衣。
就那麼孤零零地躺在泥地裡,觸目驚心。
「客觀情況?」
陳夜重複著剛才公訴人那個可笑的藉口。
「審判長,本案的關鍵物證作案工具。
嫌疑人留下的花襯衣、還有那輛自行車。」
「自始至終,未做任何指紋、DNA鑑定!」
這話一出,比剛才的「一百二十小時」還炸裂!
旁聽席上一片倒吸涼氣的聲音。
記者們的鍵盤都快敲出火星子了!
「請問公訴人!」
陳夜的手,猛地指向大螢幕。
「這件被原審法院認定為郝斌所留的花襯衣。
衣物上提取到的毛髮、沾染的血跡。
為什麼不與郝斌本人的生物樣本進行比對?!」
「是當年的技術達不到嗎?」
「不!」
陳夜自問自答,聲音斬釘截鐵。
「早在三十年前,DNA比對就已是命案偵破的常規手段!」
「你們不是不能做,是不敢做!還是懶得做?!」
「你們所謂的『證據印證』。
不過是拿著一份漏洞百出的口供,去主觀地附會現場情況!
是『供述與現場的主觀吻合』!」
「而不是,『物證與被告人的客觀鎖定』!」
對麵的公訴人,身體已經開始微微發抖。
他旁邊的同事,不停地在桌下用手肘頂他。
示意他反駁,示意他站起來。
可他,站不起來了。
陳夜的每一句話,都像是一座山,死死地壓在他的脊樑上。
【廢物點心。】
【這就頂不住了?老子的王炸還沒甩出來呢。】
陳夜的視線,從公訴人那張慘白的臉上移開。
落在了旁聽席第一排,那個始終麵無表情的男人身上。
劉波。
他的手,放在膝蓋上,指背的青筋,已經微微凸起。
陳夜的嘴角,勾起一抹冰冷冷笑。
他轉過身,從秦可馨手中,接過兩份檔案。
一份是老張頭那張按著鮮紅指印的證詞。
一份,是溫國棟用後半生換來的U盤。
「審判長,辯護方請求當庭呈上兩份新證據!」
法警上前,接過證據,呈遞給審判席。
主審法官拿起那份手寫的證詞,仔細地看了起來。
另一位法官,則將U盤插入電腦。
「更重要的是!」
陳夜的聲音,再次響徹法庭。
「有一個人,早在十幾年前,就已經告訴了你們真相!」
「王雲金!」
當這個名字被喊出來時。
旁聽席上的劉波,身體猛地一震!
「那個身負數條人命的連環殺人犯!
他在歸案時,就曾向辦案人員。
也就是今天的關鍵證人張大爺,親口供述!」
「他說,清河縣那起強姦殺人案,也是他幹的!」
「他說,不能讓那個姓郝的小子,白白替他背鍋!」
陳夜停頓了一下,給所有人一個消化的時間。
然後,他看向麵色凝重的主審法官。
「審判長,我相信您已經看到了U盤裡的內容。」
「王雲金的認罪供述中,提到了一個從未向外界公開過的隱蔽性細節!」
「他將被害人唐倩的涼鞋,藏在了案發地附近,一片玉米地的石縫之中!」
「這個細節,與警方的現場勘查筆錄,高度吻合!」
整個法庭的空氣,瞬間被點燃!
如果說之前的程式問題和DNA缺失,還隻是讓人懷疑。
那麼這個隱蔽性細節的出現,幾乎就是一錘定音!
郝斌的父母在聽到這句話的瞬間。
再也撐不住,抱在一起失聲痛哭!
十幾年的冤屈,十幾年的等待!
終於,要見到光了!
「請問公訴人!」
陳夜的視線,如同利劍,再次刺向對麵。
「若非親身作案,遠在另一個城市的王雲金。
是如何知曉這個連警方都未曾公佈的細節的?!」
「他是會未卜先知,還是有千裡眼?!」
這一次,不等主審法官開口。
那名公訴人,像是被踩了尾巴的貓,猛地站了起來!
他急了!
「反對!」
「辯護人的說法,純屬臆測!」
「王雲金的供述存在多處矛盾!
其所述的作案工具與現場發現的完全不符!」
「而且,沒有任何直接物證能夠佐證其在案發現場出現過!
這份供述,根本不能作為否定原審判決的依據!」
他終於反擊了。
雖然,這反擊聽起來,如此蒼白無力。
辯護席上,李哲和王浩緊張地看著陳夜。
安然的小手,也緊緊地捏著衣角。
隻有秦可馨,看著陳夜的背影,充滿了信心。
【哦?開始比誰的口供更爛了?】
【行啊,老子就喜歡這種環節。】
陳夜笑了。
「公訴人說,王雲金的供述有矛盾?」
「說得好!」
他猛地一拍桌子!
「那請問,原審被告人郝斌的供述,就沒有矛盾嗎?!」
「郝斌在口供中,反覆強調,他的作案工具,是一把『匕首』!
可原審法院最終認定的作案工具,卻是一根『木棍』!」
「郝斌供述的作案時間,是『晚上九點』!
可多位證人證言,包括被害人的父母都證實。
被害人是在『下午七點』左右失蹤的!」
「這些同樣記錄在卷,同樣白紙黑字的巨大矛盾!
為什麼在原審中,被你們視而不見?!」
「為什麼王雲金口供的矛盾,就是不可信!」
「而郝斌口供的矛盾,就成了可以被忽略的細枝末節?!」
「這他媽是什麼狗屁邏輯?誰家的王法?!」
陳夜步步緊逼,言辭犀利!
「王雲金的供述之所以有矛盾。
恰恰是因為案發時間久遠,記憶出現了模糊!」
「但是!他供述出的那個關於涼鞋的隱蔽性細節,是絕對無法編造的!」
那名公訴人,被問得張口結舌,一個字都反駁不出來。
他感覺自己不是在法庭上,而是在一個屠宰場。
而他,就是那隻待宰的羔羊。
陳夜,則是那個手持屠刀的男人。
陳夜深吸一口氣,平復了一下情緒。
轉身,麵向審判席,麵向整個法庭。
他的聲音不再激昂,卻像一根針,紮進了在場每個人的心裡。
「審判長,合議庭的各位法官。」
「今天,我們站在這裡。」
「我們拿出這些證據,不是為了要給另一個罪犯定罪。」
「我們,不是要證明王雲金一定是真兇。」
他的聲音頓了頓,目光掃過全場。
掃過痛哭的郝斌父母,掃過奮筆疾書的記者。
掃過身後緊張又崇拜的團隊。
最後,定格在劉波那張鐵青的臉上。
「我們,是要證明,郝斌——不是真兇!」
「疑罪從無!」
陳夜的聲音,如平地驚雷,炸響在每個人耳邊!
「這四個字,是《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是寫進每本法律教科書的鐵律!
是我們每一個法律人,都應該刻進骨子裡的信仰!」
「它,是法治的底線!」
話音落下。
整個審判庭,落針可聞。
所有人都被這四個字蘊含的萬鈞之力,震得頭皮發麻。
旁聽席上。
劉波那隻放在膝蓋上的手,劇烈地一哆嗦。
他拿起桌上的保溫杯,想要喝口水,來掩飾自己的失態。
可是,他的手,卻不聽使喚。
「哐當——!」
一聲刺耳的脆響。
那個不鏽鋼的保溫杯,從他顫抖的手中滑落。
重重地,砸在了光潔的地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