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由於快取原因,請使用者直接瀏覽器訪問 海量小說在,.等你尋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二樓立案大廳。
人不少,吵吵嚷嚷的像菜市場。
陳夜把一份《仲裁申請書》拍在視窗的大理石檯麵上。
力道不輕,震得裡麵的辦事員抬頭瞪了一眼。
「幹什麼?拆遷呢?」
辦事員是個四十多歲的大姐。
一臉更年期的表情。
「拆遷我不在行,拆台我在行。」
陳夜把兩根手指搭在申請書上,往前一推。
「申請確認勞動關係。
順便申請仲裁委依職權調取考勤記錄。」
辦事員翻了個白眼,拿過材料掃了一眼。
「星辰科技?」
大姐的手頓了一下。
語氣變了變得有些陰陽怪氣。
「小夥子,這公司可是咱們區的納稅大戶。
你們這材料……」
她捏著那幾張紙抖了抖。
「是不是太單薄了點?
隻有一張離職證明和一份……這是什麼?遺書?」
「證據單薄才找你們幫忙調啊。」
陳夜從兜裡摸出一塊大白兔奶糖。
剝開皮扔進嘴裡。
「要是證據確鑿,我直接去法院起訴了。
還來這跟您嘮嗑?」
大姐被噎了一下,把材料往旁邊一扔。
「等著吧,審批流程至少七個工作日。」
「我等不了。」
陳夜嚼著奶糖,甜膩的味道在嘴裡化。
話卻說得硬邦邦的。
「人都在太平間躺了幾個月了。
再等七天屍體都臭了。」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這種涉嫌違法的重大案件,你們有權開啟綠色通道。」
「而且。」
陳夜身子前傾。
那張痞帥的臉上掛著笑壓迫感卻十足。
「我現在不是在求您辦事。」
「我是在行使代理律師的合法權利。」
「您要是覺得這流程走不通。
那我就去隔壁那屋。
問問他們的流程怎麼走。」
大姐臉上的肉抽搐了兩下。
這年頭,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就怕這種懂法還耍流氓的。
「行行行,怕了你了。」
大姐拿起紅章,重重地蓋了下去。
「我現在就通知星辰科技那邊過來舉證。」
「不過我醜話說在前頭,人家是大公司。
係統要是壞了資料要是丟了。
那我也沒辦法。」
陳夜挑眉。
「隻要他們敢說丟,我就有辦法讓他們哭。」
兩個小時後。
仲裁委的一間小型調解室。
潘剛沒來。
來的是個年輕的法務專員。
看上去年紀不大一臉的倨傲。
他把公文包往桌上一扔,看都沒看陳夜一眼。
「仲裁員,我們潘總說了。」
小法務翹著二郎腿,抖著那雙擦得鋥亮的皮鞋。
「公司的人事係統上週遭受黑客攻擊,伺服器崩潰了。」
「關於張萍的所有考勤資料,全部丟失。」
「正在搶修,什麼時候修好不知道。」
這一套說辭,顯然是早就背好的。
流暢、無恥,且不要臉。
坐在旁邊的李哲氣得臉都紅了。
剛要站起來理論。
陳夜伸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哦?壞了?」
陳夜轉著手裡的鋼筆。
笑眯眯地看著那個小法務。
「真不巧。」
「既然壞了,那就沒辦法證明張萍沒加班了。」
小法務哼了一聲。
「也沒辦法證明她加班了。」
「你要搞清楚,誰主張誰舉證。」
「你們拿不出證據,這案子就沒法審。」
仲裁員坐在中間,是個和稀泥的老手。
這會兒正拿著保溫杯喝茶。
一副「你們隨便吵我不插手」的架勢。
陳夜把鋼筆往桌上一拍。
「啪。」
聲音清脆,在狹小的調解室裡迴蕩。
「小朋友,法學院沒畢業吧?」
陳夜站起身,繞過桌子走到小法務麵前。
「回去翻翻《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還有《最高法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
「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小法務愣住了。
這幾條法律他當然知道。
但在大廠的強勢地位下,平時根本沒人敢這麼硬剛。
「什麼……什麼不利後果?」
他下意識地問了一句。
「意思就是。」
陳夜彎下腰,臉貼得極近。
近到能看見對方額頭上滲出的冷汗。
「既然你們說資料丟了。」
「那我現在主張,張萍生前每天工作24小時全年無休。」
「甚至連上廁所都在給你們寫程式碼。」
「你們沒資料反駁。」
「那就得認。」
「既然認了,那就按這個標準算加班費。」
「我粗略算了一下,大概也就……」
陳夜伸出三根手指,在小法務麵前晃了晃。
「三百萬。」
小法務徹底慌了。
三百萬?
這要是認下來,潘剛能把他皮扒了。
還得放在油鍋裡炸三遍。
「你……你這是敲詐!」
「這是法律。」
陳夜直起身子,轉頭看向那個還在喝茶的仲裁員。
「仲裁員同誌,既然星辰科技無法提供考勤記錄。」
「那我方申請直接採納我方主張。」
「並記錄在案,作為後續庭審依據。」
仲裁員放下了保溫杯。
這球踢到他這了。
按照法律規定,陳夜說得一點毛病沒有。
這要是真按五百萬算,這案子得捅破天。
仲裁員清了清嗓子。
看向那個已經麵如土色的小法務。
「那個……星辰科技的代表。」
「你們係統到底修沒修好?」
「這可是要把那個……不利後果寫進筆錄裡的。」
「要想清楚了再回答。」
小法務哆嗦了一下。
他掏出手機,手指顫抖著撥通了一個號碼。
「潘……潘總……」
「那個……對方律師說要按每天24小時算加班費……」
「對……他說法律規定舉證責任倒置……」
電話那頭傳來了潘剛暴怒的咆哮聲。
隔著聽筒都能聽見。
五分鐘後。
小法務結束通話電話,整個人像是一隻鬥敗的公雞。
他從公文包的最底層,掏出了一個黑色的U盤。
「那個……」
「剛才技術部說,備份找回了。」
「都在這裡。」
李哲看著那個U盤,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
這就行了?
剛才還誓死捍衛的防線,被陳夜幾句話就轟塌了?
他轉頭看向陳夜。
陳夜正把那顆大白兔奶糖的糖紙疊成一隻千紙鶴。
一臉的雲淡風輕。
「賤骨頭。」
「不給你們上點手段。
是真不知道馬王爺長幾隻眼。」
U盤插進電腦。
投影儀的光束打在白牆上。
密密麻麻的Excel表格鋪展開來。
那是張萍生前最後兩個月的打卡記錄。
觸目驚心。
李哲隻看了一眼,拳頭就硬了。
最早的一次打卡時間是早上七點。
最晚的一次,是淩晨四點半。
幾乎每一天的下班時間。
都在半夜十二點以後。
「把那個什麼孫濤的資料也調出來。」
陳夜靠在椅子上,指揮著小法務。
「既然是部門總監,應該身先士卒吧?」
小法務不情不願地敲了幾下鍵盤。
另一個表格跳了出來。
這一對比,簡直就是地獄和天堂。
孫濤的打卡記錄極其規律。
早上九點半到公司。
中午兩小時午休。
下午五點半準時消失。
偶爾有幾次加班記錄。
也不過是陪客戶去KTV或者飯店的報銷單據。
更諷刺的是。
有一行資料特別刺眼。
張萍連續工作時長最長的一次。
37個小時。
從週一早晨九點,一直乾到了週三淩晨兩點。
中間隻有不到四十分鐘的非工作狀態。
大概是吃飯,或者上廁所。
而同一時間段。
孫濤的記錄顯示。
他在新城的一家高階會所簽到。
那還是用公司團建費報銷的。
「這就是你們說的……工作能力不行?」
陳夜指著牆上那兩組對比鮮明的資料。
聲音很冷,比這調解室裡的空調風還要冷。
「一個人幹著三個人的活,拿著一個人的工資。」
「連續37小時不睡覺。」
「還得忍受這種……」
陳夜的手指點在孫濤那條會所的記錄上。
「這種垃圾的辱罵和壓榨。」
小法務低著頭,不敢說話了。
李哲站起來,走到投影儀前。
他死死盯著那個「37小時」。
想像著那個女孩,在那37個小時裡。
是怎樣的絕望和疲憊。
咖啡一杯接一杯地灌。
心臟狂跳。
眼前發黑。
而那個逼著她幹活的人。
正在會所裡享受著美女的服務。
「他們在殺人。」
李哲轉過身,看著陳夜眼眶紅得嚇人。
「陳哥,這哪裡是勞動糾紛。」
「這就是謀殺!」
陳夜把那個疊好的千紙鶴拿起來,放進兜裡。
然後拔掉U盤。
「這份證據,仲裁委影印存檔。」
「原件我帶走。」
陳夜看著小法務,晃了晃手裡的U盤。
「回去告訴潘剛。」
「這隻是開胃菜。」
「他們在喝咖啡,張萍在喝命。」
「現在。」
「輪到他喝自己釀的苦水了。」
走出仲裁委大門。
外麵的陽光很刺眼。
李哲深吸了一口氣,覺得胸口堵得慌。
「陳哥有了這個考勤記錄,是不是就能贏了?」
「贏?」
陳夜把U盤扔給李哲,點了一根煙。
他的表情有些晦暗不明。
「這也隻能證明加班。」
「在法律上,加班和自殺之間。
因果關係還得靠更多的證據鏈去鎖死。」
「星辰科技隻要一口咬定。
加班是她自願的。
或者是為了完成必須要完成的任務。」
「說她是自己抗壓能力差。」
「照樣能把責任撇得乾乾淨淨。」
李哲愣住了。
「那……那怎麼辦?」
陳夜看著路邊來來往往的車流。
「光有被迫加班還不夠。」
「還得證明這是一場有預謀。
有針對性的精神摧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