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怪獸打倒了。”
清棠鼻子一酸,將女兒摟進懷裡:“媽媽不會倒的。媽媽比怪獸厲害多了。”
小蝶伸手摸了摸清棠眉骨上的創可貼:“媽媽又受傷了?”
“不小心磕到機器了。”
“疼嗎?”
“不疼。”
小蝶盯著她的眼睛,六歲的小姑娘有著超乎年齡的敏銳:“媽媽騙人。”
清棠笑了,眼淚差點掉下來。她親了親女兒的額頭:“去睡吧,媽媽洗完澡就來。”
小蝶乖乖地回了臥室。清棠走到另一間房門口,小宇睡得四仰八叉,被子踢到床下。她走進去,幫兒子蓋好被子,在床邊坐了一會兒。
小宇五歲,但已經像個小大人。他會自己穿衣服,自己刷牙,甚至會幫小蝶熱牛奶。他很少問關於爸爸的事,但有一次清棠在他枕頭下麵發現一張畫——畫上有四個人,兩個大的,兩個小的,上麵歪歪扭扭寫著“我們全家”。
那張畫現在還在清棠的錢包裡。
清棠走進逼仄的衛生間,開啟燈。鏡子裡的女人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老了十歲。她才二十七歲,但眼角的細紋、眉骨的疤痕、長年睡眠不足導致的黑眼圈,讓她看起來像個三十多歲被生活榨乾的女人。
她脫下運動背心,身上幾乎冇有一塊完好的麵板。肋骨、肩胛、鎖骨、小臂——每一處都刻著地下拳場的印記。最大的傷在左腰,一道十厘米長的疤,是兩年前被一個泰拳手用膝蓋頂裂了皮肉留下的。
她開啟水龍頭,熱水衝在身上,血水順著地漏流走。她咬著毛巾,自己把錯位的指關節掰正,疼得渾身發抖,但冇有發出一聲。
十五分鐘後,她擦乾身體,穿上乾淨的睡衣,走進主臥。兩個孩子已經擠在一張床上睡著了,小蝶抱著小宇的胳膊,小宇皺著眉頭,像是在夢裡也在思考什麼嚴肅的問題。
清棠躺下來,把兩個孩子摟進懷裡。
手機亮了。
她拿起來,是一條新聞推送。
“沈氏集團二公子沈墨淵攜未婚妻蕭雅回國,訂婚宴定於三日後在南城皇朝酒店舉行。”
配圖是一張高清照片。男人西裝筆挺,眉目深邃,嘴角掛著清棠曾經最熟悉的微笑。他身邊的女人挽著他的手臂,笑容甜蜜,一襲白色長裙,精緻得像雜誌封麵。
蕭雅。
她的養妹。
那個曾經在她床邊哭著說“姐姐我好羨慕你”的女孩。
那個在她毀容後被沈家掃地出門時,站在台階上俯視她的女孩。
清棠盯著那張照片,手指慢慢收緊。
六年了。
兩千一百九十天。
她等了他六年,以為他有苦衷,以為他會回來,以為他們的愛情能戰勝一切。她獨自生下他們的孩子,在地下拳場用命換錢,被人打碎過骨頭,被人罵過“瘋女人”,被人嘲笑過“被拋棄的可憐蟲”。
而他在國外,西裝革履,風光無限,要娶她的養妹。
清棠放下手機,閉上眼睛。
眼淚無聲地滑過眉骨的創可貼,滲進傷口裡,刺得生疼。
她想起六年前那個夜晚,沈墨淵單膝跪地,將一枚祖傳戒指戴在她手上,說:“清棠,這輩子我隻愛你一個。”
第二天,他消失了。
第三天,沈家發生火災,養父母雙雙遇難。
第四天,她被確診懷孕,同時被宣佈不是沈家血脈。
第五天,她被趕出沈家,身無分文。
她用了六年纔想明白——那場火、那份DNA報告、那場失蹤,不是巧合。
是陰謀。
而現在,她終於有機會討回公道。
清棠坐起來,翻開通訊錄,撥出一個號碼。
電話響了兩聲就接了,對麵是一個低沉而慵懶的男聲:“沈小姐,淩晨一點打電話,是想通了,還是出事了?”
“紀先生,”清棠的聲音沙啞而平靜,“我同意你的條件。”
對麵沉默了兩秒:“條件不變?你承認是紀家失散多年的三小姐紀晚棠,紀家為你提供庇護和資源。但你要想清楚,一旦公開,你的人生就不再屬於你自己。”
“我知道。”
“為什麼突然改變主意?”
清棠看了一眼熟睡的孩子:“因為三天後,沈墨淵的訂婚宴,我要帶著我的孩子,堂堂正正地走進去。”
紀延瑞輕笑一聲:“好。三天後,我來接你。”
結束通話電話,清棠將手機放到一旁,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