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強。”劉秀英嘴裡吐出兩個字。
這個名字像一顆子彈,精準地擊中了孫嬌的眉心。
孫嬌蹲下身,不顧地上飛濺的咖啡漬和碎瓷片,死死盯著母親:“提他乾什麼?那個混蛋當年捲了錢跑了,跟爸拿我的錢有什麼關係?”
張強是孫嬌的初戀。當年她二十三歲,被這個男人迷得神魂顛倒,甚至打算偷家裡的戶口本跟他去領證。後來張強突然人間蒸發,孫嬌以為自己被甩了,緊接著父親就強行劃走了她的存款,雙重打擊下,她才心灰意冷去了。
“他冇跑。”
孫建國躺在輪椅上,費力地喘著氣,聲音渾濁,“是被我趕跑的。”
孫浩歎了口氣,從電視櫃下麵的抽屜裡,翻出一個發黃的信封,遞給孫嬌。
“姐,你看這個。”
孫嬌接過來,手有點抖。裡麵是一張泛黃的借條,還有一張當年的警方調解書。
借條上的金額是:一百二十萬。借款人:張強。擔保人:孫嬌。
上麵的簽名,確確實實是孫嬌的筆跡。
“這……這不可能!”孫嬌瞪大了眼睛,“我從來沒簽過這個!”
“你是不記得了。”孫浩苦笑一聲,“那時候你喝多了,張強那個畜生哄著你在白紙上簽了名。他拿去做了高利貸擔保。後來他賭博輸光了,高利貸的人找不到他,就準備抓你去抵債。那時候那種地下錢莊,什麼事乾不出來?抓進去就是毀一輩子。”
孫嬌感覺腦子裡“嗡”的一聲。
“那幫人堵在咱家門口,拿紅油漆潑門,說要是不還錢,就把你的腿打斷,賣到那種地方去。”劉秀英一邊抹淚一邊說,“你爸怕你害怕,怕你受不了打擊,硬是不讓我們告訴你。”
“那90萬……”孫嬌的聲音開始發顫。
“那是給那幫人的買命錢。”孫建國閉上了眼,眼角流出一行渾濁的老淚,“家裡所有的積蓄,加上你那90萬,還有我跟親戚借的三十萬,才把這筆爛賬平了。我怕你還惦記那個畜生,也怕那些人以後再來找麻煩,就狠心做個惡人,把你趕到國外去。”
孫嬌愣在原地。
記憶裡的碎片開始重組。那天父親發瘋一樣逼她拿錢,罵她是賠錢貨,把她的行李扔出門外,吼著“滾得越遠越好,死在外麵彆回來”。
原來,那不是嫌棄,是逃生通道。
“那你為什麼要說是給哥買房?”孫嬌猛地看向孫浩。
孫浩低下頭,雙手抱著腦袋:“如果不這麼說,你會死心塌地走嗎?你會恨爸恨到十五年都不回來嗎?隻要你在江城待著,那些人隨時可能再找上門。隻有讓你徹底恨這個家,你才能在外麵活下去。”
“所以,哥的房子……”
“貸款買的。”孫浩聲音嘶啞,“首付都是借的。這些年,我賺的錢全還債了,還得還親戚的錢。日子過得緊巴,媳婦嫌我窮,跑了。爸為了省錢,有病也不看,硬拖成了尿毒症……”
屋裡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靜。
隻有牆上的老掛鐘,“哢噠、哢噠”地走著。
孫嬌看著眼前這三個原本被她恨之入骨的“吸血鬼”,突然覺得那身昂貴的羊絨大衣沉重得讓她透不過氣。這十五年,她在巴黎喝著紅酒、恨著家人的時候,他們卻在泥潭裡為了她的那個“錯誤”,掙紮得麵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