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傳到了我母親耳朵裡。
她風風火火地趕到醫院,進門就開始算賬。
\\\"女兒啊,還是你聰明!幸虧冇聽媽的把孩子打掉。\\\"
她在病房裡來回踱步,越說越興奮。
\\\"那個浩浩是野種,沈家的財產全落不到他頭上了。\\\"
\\\"你現在肚子裡的纔是沈家獨苗啊!你公公那百分之六十的股份——\\\"
\\\"媽。\\\"我打斷她。
\\\"我要離婚了。\\\"
母親的笑容定格在臉上。
\\\"你說什麼?\\\"
\\\"我已經請了律師。\\\"
\\\"你瘋了?!\\\"母親尖叫起來,\\\"現在沈家的好處全到你手裡了你反而要離婚?\\\"
\\\"蔣晨你腦子是不是被門夾了!\\\"
她衝到我床邊,拽著我的胳膊晃。
\\\"你公公答應給你股份你都不要?你是不是有病?\\\"
\\\"媽,你鬆手。\\\"
\\\"你掐死我我也不鬆手!你一個大肚子女人出去怎麼活?你以後找誰去?帶著個孩子誰要你?\\\"
她越說越激動,嗓門高得走廊上的護士都探頭進來看。
我等她罵完了,纔開口。
\\\"媽,我有自己的工作,還是箇中層管理。我有婚前買的大平層和商鋪,每個月光收租就夠我和孩子的開銷。\\\"
\\\"我不需要靠沈家活著。\\\"
母親愣住了。
她似乎從來冇有認真想過這件事。
在她的認知裡,女人的價值永遠繫結在婚姻上,繫結在丈夫的身份上。
她不理解一個女人可以不依附任何人。
\\\"媽,您如果還認我這個女兒,就支援我的決定。\\\"
我看著她的眼睛。
\\\"如果不能,以後我的事您也彆再插手了。\\\"
母親張了張嘴。
她可能想罵我冇良心,想說自己辛辛苦苦把我養大我怎麼這麼對她。
但她看到了我的眼神。
那不是賭氣,不是逞能。
是一個三十五歲的女人在看清了所有人的真麵目之後,做出的最清醒的決定。
母親最終冇有再說話。
她放開了我的手,在床邊坐了很久。
臨走的時候,站在門口回了一句。
\\\"你要是過不好,隨時回家。\\\"
聲音很小,但我聽到了。
這句話裡冇有算計,冇有權衡。
是一個母親最後的底色。
我的鼻子酸了一下,但冇有改變主意。
律師那邊的進展很順利。
沈明哲在婚內轉移的財產,每一筆都有銀行流水。
三套房產、兩個車位、總計四百多萬的現金,全部轉入了林雅名下。
這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法律上必須追回。
而沈明哲為了維護浩浩的利益額外贈予林雅的那些東西——對不起,浩浩不是他親兒子,贈與的基礎就是欺詐。
用我律師的話說。
\\\"這個案子穩得不能再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