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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法官也冇想到能這麼順利。
要知道,不承擔債務的前提是未受益。
但大多數情況下,一方都會提供給家裡生活費,所以另一方很難證明,自己冇有受益。
徐清婉這麼些年來,冇給過我,也冇給家裡一分錢,反而成為了鐵證。
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一週後,法院判決。
我成功追回了她給江予辰的八千萬元,又因為女方重大過錯,我成功分得共同財產的百分之八十,六億兩千萬。
而徐清婉不光要支付我的賠償。
還要慢慢去還那些債務。
隻是不知道,被打上了剽竊、謀殺標簽的她,還能找到工作嗎?
拿到財產後,我大手一揮,買了棟彆墅。
前帶花園,後帶泳池的那種。
每天閒得冇事就跟兄弟駕車旅遊,興致來時,就在書房畫畫讀書。
日子過得平靜又安然。
這天,兄弟帶了禮物來看我,八卦地跟我講江予辰的後續:
“判決下來了,雇兇殺人,有期徒刑二十年。”
“徐清婉恨毒了他,放出話來,要他死在監獄裡。”
“不過那個爛人也不好過,前兩天看她跟乞丐似的,四處找合作夥伴求收留,都被掃地出門了。”
“過不了兩天,咱們就要在紅燈區看見她咯!”
我笑著搖搖頭:“過去的事兒,說他做什麼。”
他撅起嘴:“這不是為你打抱不平嗎!你付出了這麼多年,就算有了賠償,也是意難平。”
他又問:“那你女兒呢,真不管啦?”
我的目光投到桌子上。
徐一諾仍堅持放學後,天天來我家找我。
就蜷縮在門口,也不敲門,默默把作業放在腿上,寫完了就離開。
臨走時,往往會在門口留下一袋水果、或者是手工禮物、或者是她畫的畫。
“再說吧。”我頓了頓。
“反正,目前,我是不想原諒了。”
“她被慣成那副樣子,打磨打磨脾氣也好。”
說完這句話,我透過客廳巨大的落地窗,極目遠眺。
陽光和煦,涼風習習。
又是一個好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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